甘肃省酒泉监狱服刑人员张某的矫治个案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张某,男,1986年出生,陕西人,初中文化程度。累犯。2016年5月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于2016年11月入监服刑改造。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家庭及社会原因
张某出生于一个农村家庭,幼年时父母离异,张某随父亲生活,从小缺少母爱。其父文化程度低,对张某的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对其要求严厉且经常打骂张某。张某初中毕业后便四处漂泊,混迹社会,曾多次犯罪先后四次被少管、判刑,在监狱服刑过程中,缺少亲人关爱,对改造缺乏信心。
(2)自身原因
张某接人待物多从自身角度出发,考虑问题自私自我,容易走极端,性格自卑、敏感,猜忌,对周围人和事充满敌意。适应环境能力差,人际关系紧张,交流沟通能力差。
(3)法制观念淡薄,遵规守纪意识差
张某虽然已初中毕业,但是文化水平低,缺乏法律常识,长期浪迹社会,多次服刑的经历使其认为自己具备一定的反改造经验,缺乏对坐牢的羞耻感和对监规纪律的敬畏感,对自己的违法违纪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以及需要承担的责任缺乏预见性和正确认识。
2.入监改造表现
张某自2016年11月入监以来,在他犯中影响较差,人际关系紧张,经常与周围其他罪犯发生争执、打架,被民警批评教育或受到处理后情绪低落,动辄在生产现场闲坐,消极改造。张某突出表现为频繁违规违纪,不服从民警管理教育,尤其是民警批评教育时对抗心理严重,一方面动辄以调监区、不减刑或破罐子破摔的态度进行“软对抗”,另一方面功利性改造心理突出,求关注,刷存在感心理较为明显,对考核分、能否减刑等十分在意和关注,渴望自由,期望得到减刑奖励早日出监;希望融入集体,得到其他罪犯的认可和接纳,得到民警的关注和认可,内心需求与行为表现矛盾突出。张某掌握劳动技能较好,不管安排在何种劳动岗位,均能在短期内较快掌握岗位技能。
3.心理行为表现
结合对张某的心理测试结果,认为其聪明、思维敏捷,性格内向,同情心差,独立有主见,情绪易波动缺乏控制力,冲动且感情用事,戒备心较强,自卑、敏感、多疑,暴力倾向和焦虑感较强。表现在日常改造生活中:总认为别人恶意针对自己,喜欢独来独往,难以融入集体生活,总是对周围的人和事充满着敌意,经常发生辱骂他犯、与他犯发生打架等违规违纪行为。在渴望融入集体的同时,又因为自己的种种“不合群”表现忍受着其他罪犯的排斥,承受较大的精神压力,内心需求与行为表现矛盾突出。
4.教育矫治难点
(1)性格方面:张某从小成长环境不和谐,缺少亲人关爱,父亲对其教育和人格培养投入较少,从小遇到较多的负性事件,且没有得到正确的引导和及时的排泄,形成了扭曲的人生观。成年后,其生活的环境和遇到的人与事,使其感受不到温暖。这种处处碰壁,不被接纳的现实,更加坚定了张某情感淡漠,敏感多疑,自卑冷漠,充满敌意的人生态度。
(2)行为表现方面:张某偏执、自私、充满敌意的性格和焦虑、矛盾的心理以及复杂的家庭社会经历,决定了其存在严重的人际交往障碍。其不善于与同犯沟通,与同犯发生矛盾时不能有效克制自己的情绪,对民警的不信任导致民警对其开展管理教育时对抗情绪严重,不能正确认识到自己的身份意识和服刑意识。矫治的难点在于如何让张某逐步建立起与民警和同犯之间的信任,明确自己的身份意识、服刑意识和遵规守纪意识,进而遵规守纪,正确改造。
(3)法制观念淡薄。多次的服刑经历让张某“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自认为拥有一套对抗民警管理教育的“经验”和“法宝”。让张某逐步建立起遵规守纪的“规矩意识”是矫治的重点,应让张某明确树立“这是什么地方,你是什么人,你来这里干什么”这一服刑罪犯改造理念。
5.矫治方案
通过对张某心理成因及日常改造表现的综合分析,监区民警积极采取针对性转化教育措施,促其能投入到正常的改造生活中去。
(1)谈心谈话博信任。所谓“信任是沟通的桥梁”。针对张某多疑、敏感、猜忌的性格特征和对民警执法不信任、对抗心理较重的情况,民警利用工余时间主动和张某开展谈心谈话,谈家事唠家常,通过聊一些诸如“朋友之间该如何讲义气”、“什么是大智慧,什么是小聪明”等一些微话题,寻求民警与张某之间的共同认可和信任。
(2)公平执法去隔阂。对于张某这类罪犯,民警一定不能“情绪性”执法,或者“带着有色眼镜看人”,一定要秉持公平公正的教育理念,客观的看待张某身上的优缺点并妥善处理。一方面,对张某行为养成差、经常违规违纪的行为,民警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的同时,利用分监区集体教育大会,明确的予以批评,促其改正,同时在犯群中树立鲜明的执法和管理导向;另一方面,对张某掌握劳动技能快、具有一定的文体特长等优点,在犯群中及时给予肯定和鼓励,帮助张某建立自信心,逐步拉近与其他罪犯的关系;充分利用每周罪犯小组生活会,民警对小组内罪犯近期改造表现和优缺点逐一公开点评,同组罪犯逐一公开评议,即所谓“有话摆在桌面上”,不搞背后议论,逐步消除张某多疑心理和同其他罪犯之间的隔阂,构建与他犯之间的正常改造关系。通过这些,让张某切身感受到公平、公正、严肃的执法氛围。
(3)严格管理树规矩。针对张某动辄对他犯爆粗口,辱骂他犯,消极改造的违规违纪行为,在做出严肃处理的同时,着重对其开展行为矫正。利用工余时间安排张某学习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甘肃省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工作细则》、《服刑人员文明礼貌规范》等各项规章制度和交往礼仪,逐步优化张某的行为养成。对其较重的违纪行为处以进行扣分处理的同时,加处取消当月亲情电话、降低或者取消当月分级处遇待遇,对其较轻的错误言行及时给予批评教育,着重说服教育,让其明事理,增阅历。通过不同的处理方式,让其明底线,知敬畏,让其明白不同的言行对应着不同的责任和后果,每个人均需对自己的错误言行承受代价。同时,通过经常性开展谈话教育,使其明白犯错误不可怕,怕在不能正确的认识和对待自己所犯的错误,贵在有面对和改正错误的勇气,犯了错就付出代价,承担责任。作为服刑罪犯不能为自己错误行为寻找任何借口,必须无条件服从监狱的管理和教育。
(4)心理调适导压力。针对张某出口成脏,经常与他犯发生争执的不良习惯,民警分析,真实原因还是张某的不健康心理。对此,民警在对其开展心理健康引导的同时,积极联系监狱心理健康民警对张某开展心理咨询,引导其逐步进入正常心理轨道。尤其是要克服自己自私、偏执、狭隘、敌对的心理,懂得信任他人,与他人分享快乐,不过分关注他人的议论和评价,培养乐观和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建立自信心,学会自我释放,用正确方式释放心理压力,保持与同犯和民警正确的、健康的、良好的人际关系。
(5)群体帮扶促改造。对服刑人员来讲,亲情是最好的疗伤良药,也是将迷途浪子拉回正途的有效方法。针对张某长期无人接见且无法联系其父母的情况,一方面民警对他的改造和生活给予关心和关注,及时了解改造中的困难并及时予以解决,安排思想积极,改造表现良好的组长对其生活悉心照顾,督促引导其养成正常、良好的生活习惯,帮助其克服自身问题。另一方面根据张某具有一定的文体方面的特长,利用节假日等安排参加监区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主动与人接触,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改善人际关系,帮助别人,快乐自己。使其渐渐体会到监狱这个大学校、大家庭的文化与温暖,而不是自己以前所憎恶的高墙与电网,打击与无情,这样使其改造步入正轨。
(6)明确目标树信心。通过谈话和观察,民警了解到,张某在性格中有倔强不服输的一面,非常在意民警和他犯对自己的评价,而张某在劳动改造中也表现出较强的生产操作能力,对此,民警一面安排其在一些生产节奏较快的工序担任主攻手和突击手,一面不失时机的在集体教育会上对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和鼓励,帮助张某树立改造自信心,逐步提升张某在同犯中的认可度,帮助其提高其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逐步实现由“被动改造”向“主动改造”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