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法医伤残程度评定

法医临床伤残程度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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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临床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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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30日


一、案情

被鉴定人XX,,生于1960719,20171015步行货车发生事故,伤后感左下肢疼痛,出血,活动受限, XX医院住院治疗,入院后行“左股骨近端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左下肢清创+跟骨、胫腓骨骨折内固定+血管神经肌腱修复+撕脱皮肤原位回植术”,于2017年10月24日给予“左髋关节离断+VSD覆盖创面术”。

 

二、病案

病案

XX医院诊断证明、出院证及病历摘要:XX,,入院日期:20171015日,出院日期:2017121日,院诊断:1.创伤性失血性休克2.左足碾压伤累及血管神经肌腱并多发骨折3.左足及踝关节皮肤撕脱并缺损4.左胫腓骨远端开放性粉碎性骨折5.左跟骨骨折6.左股骨近端粉碎性骨折。入院后行“左股骨近端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左下肢清创+跟骨、胫腓骨骨折内固定+血管神经肌腱修复+撕脱皮肤原位回植术”,于2017年10月24日给予“左髋关节离断+VSD覆盖创面术”,术后给予对症治疗,切口愈合。             



一、检验过程

XX,,生于1960719神志清,精神双拐步入检查室,检查合作,问答切题,于左下肢近端髋关节处缺失,残端有一长约25cm手术疤痕,愈合尚可,2018年2月5日XX县中医院X线片示:左侧股骨缺如。

二、法医阅片

 

XX,DR片示

左侧股骨缺如。

 

XX,本次外伤致左下肢损伤,入院后行“左股骨近端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左下肢清创+跟骨、胫腓骨骨折内固定+血管神经肌腱修复+撕脱皮肤原位回植术”、“左髋关节离断+VSD覆盖创面术””,术后给予对症治疗现治疗终结,比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2017年1月1日施行)

5.6.6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2)一肢缺失(上肢腕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之规定,齐XX左下肢损伤构成六级伤残。

XX左下肢损伤构成六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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