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挫裂伤 硬膜下血肿 损伤程度鉴定,硬膜外血肿 临床法医学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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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伤程度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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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7日
是
2018年10月10日,张某行走时被摩托车撞伤,于建平县医院住院治疗。
(一)病历摘要
建平县医院住院病历摘要:张某,男,60岁,入院时间:2018年10月10日。现在住院治疗。入院主诉:车祸伤后意识不清1.5小时。入院及治疗情况:入院前1.5小时车祸伤,双侧外耳道流血,意识不清,未见清醒期,可见肢动。入院时神志恍惚,刺激睁眼,问话不答,左枕部轻度肿胀,未见皮肤破损,双瞳孔等大、正圆、光敏。双外耳道见新鲜血性液流出。刺激见肢动,左侧肢体肌力5级,右侧肢体肌力4级,肌张力适中。诊断:脑挫裂伤,硬膜下血肿,硬膜外血肿,气颅,颅骨骨折,双耳漏,坠积性肺炎。入院后降颅压、止血、对症治疗。复查CT见颅内血肿增多,占位效应明显,行开颅手术治疗。目前神清,在治疗中。辅助检查:建平县医院2018.10.10头CT示:考虑脑干挫裂伤可能,蛛网膜下腔出血,左枕部硬膜外血肿,右枕部硬膜外血肿,左顶部少量硬膜下血肿,前颅窝底及颅骨多发骨折。双肺泡性肺气肿。建平县医院2018.10.10头CT示:左侧顶枕骨骨折伴左侧颞枕顶部硬膜外血肿,颅内积气。
根据现有鉴定材料,包括病史及案情,结合体格检查,现就委托事项分析如下:
被鉴定人张某因车祸伤后导致硬膜下血肿,硬膜外血肿,颅内积气,耳漏。出现右侧肢体肌力4级,伤情属实。
综上所述:被鉴定人张某车祸伤后行开颅手术血肿清除术,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5.1.2h)条款之规定,构成重伤二级;颅骨及颅底骨折,耳漏,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5.1.3d)条款之规定,构成轻伤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