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楚信盛元司法鉴定中心;车辆起火原因;电气火灾;雾灯自燃;车辆维修;因果关系;司法鉴定;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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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鄂*****小型普通客车起火原因;2.鄂*****小型普通客车起火与之前维修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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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3
是
2016年08月29日,荆州楚信盛元司法鉴定中心接受某法院委托,对原告张某与被告某机动车维修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原告所有鄂*****小型普通客车在2016年04月08日晚起火的原因以及与被告在鄂*****小型普通客车起火前实施的维修行为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一)检验鉴定技术标准规范及方法
GB/T16840.1-2008《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 第1部分:宏观法》、GB/T16840.5-2012《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 第5部分:电气火灾物证识别和提取方法》、GB/T27905.4-2011《电气火灾物证痕迹检查方法 第4部分:电气线路》、GA839-2009《火灾现场勘验规则》、GA/T812-2008《火灾原因调查指南》
(二)检验所见
1.鄂*****小型普通客车起火事故现场勘查
起火现场位于某酒店地下一层停车场A-006车位,鄂*****小型普通客车头朝墙停于A-006车位上,车身左前部烧损,前保险杠左侧烧蚀缺损部位下方地面见60cm×68cm燃烧残留物已板结成块,燃烧残留物包括前保险杠杠皮、左前雾灯框、中网左侧金属饰条、散热器框架左侧分离块及其他燃烧化合物;前保险杠右部、中网左部、右前雾灯、右前组合灯、前后轮胎、发动机罩外部、发动机舱右部、前风挡玻璃、五门、车顶、驾驶室内,以及底盘右、中、后部等部位均未检见过火痕迹。车身左后方消防出口右侧设有消防水枪、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图1)
2.在某汽修厂车间对鄂*****小型普通客车进行宏观检验和局部拆检
车辆唯一性检验:车牌号:鄂*****;厂牌型号:思威牌DHW6451R1CSD;发动机号:R20A7******;车辆识别代码:LVHRM1815F5******。
车身左前部过火部位检验:前保险杠左部、中网左部、左前轮轮眉前部烧毁;左前雾灯烧蚀脱落,左前组合灯烧蚀变形缺损;发动机罩内侧黑色烟熏碳化物附着,左前部高温烘烤氧化变色伴锈蚀;发动机舱内位于前部的散热器水箱左侧由前向后过火,分布于左侧的蓄电池、保险盒、制动液储液罐、空气滤清器装置及线束等可燃物由前上部向后下部过火烧蚀,位于后部的雨刮盖板左侧由前至后局部过火烧蚀缺损;前防撞梁左端及左前纵梁前部高温氧化变色伴锈蚀,左前翼子板内板上部高温氧化伴退火变形及黑色烟熏碳化物附着、下部两侧黑色烟熏碳化物附着,散热器框架下横梁左端、前悬吊横梁左侧、左侧围、底盘前部护甲左侧及左前减震柱前部见黑色烟熏碳化物附着,塑质底护板左端熔化。过火痕迹整体走向由前下至后上。(图2~图6)
左前组合灯检验:配光罩缺失,灯框、灯壳及灯杯由外至内烧蚀缺损伴黑色烟熏碳化物附着,灯泡灯座由外至内熔缩变形,灯泡外壁黑色烟熏碳化物附着,电源线束绝缘层熔化、金属导线裸露、未检见短路熔珠现象。(图7~图12)
对委托方提供的原告在起火现场提取的左前雾灯进行检验:配光罩、灯框、灯壳及灯杯烧毁,起火现场检见其燃烧残留物,灯泡灯座呈由内至外焦炭状膨胀变形并疏松蜂窝状孔隙广泛分布,灯座下方红色外胶圈烧失仅局部尚存红色线条残留、黑色内胶圈熔化变形并见一处向上熔缩豁口,金属底座焊点稀少、不规则、粗糙、局部脱焊并见高温氧化变色伴黑色碳化物附着,灯泡外壁黑色碳化物附着、内壁见蓝色高温电弧痕迹、灯丝支架表面高温氧化变色,灯泡灯丝及灯丝支架粗短,电源线束绝缘层熔化、金属导线裸露并从靠近灯座部位断开、未检见短路熔珠现象。(图13)
右前雾灯拆检:灯体无过火痕迹,灯壳底面见局部热源辐射熔化变形痕迹,灯杯内部顶面和底面见局部热源辐射熔化痕迹,痕迹走向由内至外;灯座材质为无塑料等级标识的普通塑料,分体组装成型,顶部平台有“H8 12V 35W”白色印字且字迹模糊,插口外周为平口设计、两端三角卡为直边设计,灯插内金属导片厚而窄,下部圆盘平台厚约3mm、外沿与红色胶圈接合部见一“V”形缺损豁口,金属底座焊点稀少、不规则、粗糙、局部脱焊,灯泡灯丝及灯丝支架粗短。(图14~图16)
3.原厂前雾灯检验及其与鄂*****小型普通客车前雾灯比对检验
原厂左前雾灯灯座材质为黑色塑料,一体成型,顶部绿色铭牌见“PHILIPS H11 LL China.5L30 C 12V 55W 12362 LL E1 25M U 001”黑色激光打码出厂信息,灯壳顶部见“>PPS GF<”工程塑料标识,插口外周为横向凹槽设计、两端三角卡为凹边锁紧设计,灯插内金属导片薄而宽,下部圆盘平台厚约2mm,金属底座焊点对称、规整、平滑,灯泡灯丝及灯丝支架细长。
鄂*****小型普通客车前雾灯与原厂前雾灯在品牌型号、额定功率等出厂信息以及材质等级、外观细节设计及工艺等诸多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鄂*****小型普通客车前雾灯无品牌型号等原厂标识,材质等级低,工艺粗糙,灯插内金属导片较原厂前雾灯厚而窄、灯泡灯丝及灯丝支架较原厂雾灯粗而短。(图17~图19)
4.鄂*****小型普通客车发动机舱内线束拆检
分布于发动机舱右侧及中部的电气线束完好、无过火痕迹。分布于发动机舱左侧的电气线束过火烧蚀、表面绝缘胶皮及套管烧失,清理金属导线表面燃烧残留物,未检见有短路、过电流等电气故障形成的熔珠现象。(图20、图21)
5.鄂*****小型普通客车自燃事故现场事发时监控录像检验
委托方提供的事故现场事发时录像文件名为“NVR_ch25_main_20160408193000_20160408200000”,文件类型为“DAV”,文件大小为454MB,文件哈希值MD5为“7F1C6EBE7EF511667CD678B4F9B45AF3”,录像画面显示“2016-04-08 地下一层25”等内容,按时间顺序,录像画面依次显示以下内容:
19:35:20~19:35:44,目标车辆从录像画面右侧驶入并泊入车位,后排、前排乘员及驾驶员下车;(图22、图23)
19:36:01,驾乘人员聚集至车左前方;(图24)
19:36:09~19:36:24,驾驶员折返驾驶室关闭车辆照明信号灯,目标车辆左前低位可见明火;(图25、图26)
19:36:51~19:38:33,目标车辆燃烧火势扩大,驾乘人员就近取材灭火;(图27、图28)
19:40:10~19:40:15,目标车辆驾乘人员取用停车场内消防水枪将火扑灭。(图29、图30)
6.《**公安局消防大队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公消火认简字[2016]第****号)摘录
起火时间:2016年4月8日7时45分。地点:某酒店地下停车场。起火部位及起火点:车辆左前方。起火原因:车辆电器线路故障引发火灾。
7.鄂*****小型普通客车起火前的维修情况
根据车辆承保保险公司《机动车辆定损报告》(保单号:10924013900099******)及对鄂*****小型普通客车起火前的维修前后查勘照片所示:原告张某所有的鄂*****小型普通客车于2016年01月01日因交通事故出险,根据保险核定的损失项目,被告某机动车维修有限公司于2016年01月15日完成对鄂*****小型普通客车右前大灯、右前雾灯、左前雾灯、前保险杠、散热器护板、中网、冷凝器、副驾驶安全气囊、气囊电脑等合计21个项目的更换。
1.鄂*****小型普通客车起火原因分析
鄂*****小型普通客车左前部过火部位烧蚀形态及烧蚀程度呈现前重后轻、由前下部向后上部的过火特征。其中,鄂*****小型普通客车左前雾灯过火烧蚀程度最为严重,周围可燃物基本烧失,碳化深度明显重于其他部位;而左前组合灯烧蚀呈现下重上轻、由外向内过火特征,清理灯泡外壁烟熏碳化物检见灯泡内部完好无异常,排除左前组合灯起火可能性;发动机舱内左侧蓄电池、保险盒、空气滤清器及其他部件烧损程度相对较轻且呈前上部重而后下部轻的走势,符合前下部明火上窜火苗引燃。因此,判断火势以烧蚀程度最重的左前雾灯为起点向上由发动机舱左前至左后部蔓延燃烧。
鄂*****小型普通客车左前雾灯呈现由内向外烧蚀的典型特征,其灯座胶圈熔缩豁口处金属底座高温氧化变色、灯泡内壁蓝色高温电弧痕迹及灯丝支架表面高温氧化变色等痕迹,均支持灯泡内部高热烘烤引燃灯杯进而导致车辆左前部烧损。
鄂*****小型普通客车发动机舱内油路管线完好且无过火痕迹,排除油路故障起火可能。
鄂*****小型普通客车左前雾灯线束、左前组合灯线束等分布于发动机舱左侧过火烧蚀的电气线束进行排查,未检见有短路、过电流等电气故障形成的熔珠现象,排除电路故障起火可能。
鄂*****小型普通客车起火事故现场事发时段监控录像显示,车辆起火前从市中心主干路正常驶入事发酒店地下一层停车场A-006车位内泊车,录像监控范围内空旷无杂物,未发现明火源或可疑可燃物,车内驾乘人员下车离开时发现车身左前低位起火,在就近取材灭火无效后取用停车场内消防水枪将火扑灭,可以排除外部火源引燃车辆和人为纵火的可能。
综上所述,认定鄂*****小型普通客车起火原因系左前雾灯工作时高热引燃灯杯起火。
2.鄂*****小型普通客车起火与之前维修因果关系分析
被告某机动车维修有限公司于2016年01月15日完成对鄂*****小型普通客车右前大灯、右前雾灯、左前雾灯、前保险杠、散热器护板、中网、冷凝器、副驾驶安全气囊、气囊电脑等合计21个项目的更换。其中,更换的前雾灯经与原厂前雾灯比对检验显示二者在品牌型号、额定功率等出厂信息以及材质等级、外观细节设计及工艺等诸多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前者无品牌型号等原厂标识,材质相对低劣且工艺粗糙,灯插内金属导片较后者厚而窄、灯泡灯丝及灯丝支架较后者粗而短,由此判断更换的前雾灯非原厂雾灯。
鄂*****小型普通客车左前雾灯工作时高热引燃灯杯起火导致车身左前部烧损,处于未过火区域右侧的右前雾灯外侧密封完好、无过火和外部热源辐射烘烤痕迹,但其灯杯内侧以灯泡为中心上下对应位置却存在严重过热熔化痕迹,表明右前雾灯也存在工作高热烤燃灯杯的潜在火灾危险性。
综上所述,支持鄂*****小型普通客车起火与之前维修更换非原厂前雾灯存在因果关系。
1.鄂*****小型普通客车起火原因系左前雾灯工作高温起火。
2.鄂*****小型普通客车起火与之前维修更换非原厂前雾灯存在因果关系。
附件:图1~图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