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通司法鉴定中心;难产;脑瘫;先天性;脑发育不良;医患纠纷;法医临床鉴定
*
难产与新生儿脑瘫医患纠纷司法鉴定
*
2017-03-31
其他(系法院委托)
方某因“孕9月余,胎动减少一天”于2015年01月05日至XX市第三人民医院待产,方某怀孕后在当地妇幼保健院定期产前检查,未见异常。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给予阴道试产,后因产程进展缓慢,医院给予人工破膜,促进产程,破膜后,观察2小时,胎儿持续性枕后位,告知家属后,进行了剖宫产手术,新生儿交由方某喂养,一周后正常出院。出院后方某自觉婴儿喂养困难,经常生病,出生后1个月左右就开始到各医院检查治疗,8个月左右诊断为脑性瘫痪。
(一)医患争议要点:方某认为其在XX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生产过程中,医院治疗、处置不当,致使胎儿宫内窘迫(羊水Ⅲ°浑浊并粪染),存在缺血缺氧,导致其孩子脑瘫,存在过错。
(二)检验及鉴定方法
按照(SF/Z JD0103003-2011)《法医学临床检验规范》进行检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卫生部颁布卫生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医学院校使用的《妇产科学》第8版、《儿科影像必读》第1版、《神经系统影像诊断必读》第1版等教科书;中华医学会颁布《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医学专业委员会颁布的各类《指南》、《共识》、《临床路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外伤在与疾病共同存在的案件中参与度的评判标准(草案)》;京司鉴协发[2009]5号《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关于办理医疗过失司法鉴定案件的若干意见》等进行鉴定。
组织产科、儿科、神经外科会诊情况:
产妇情况:
(1)根据入院时产妇方某身体体征及辅助B超检查胎儿情况,符合阴道试产条件,医院给予阴道试产并给予“米索前列醇”促宫颈成熟,诱发规律宫缩符合处理规范。
(2)产妇方某自2015年01月05日22:00有规律宫缩起,至2015年01月06日6:30宫口开6cm至7:35宫口开7cm,胎膜未破,产程进展缓慢,后进行人工破膜促进产程进展并了解羊水情况,见羊水色清,约20ml,观察2小时后胎儿仍持续性枕后位,有剖宫产手术指征,医院给予剖宫产手术处理符合处理规范。
(3)剖宫手术中见:胎儿呈LOP位,羊水Ⅲ°混浊伴胎粪,脐带长65cm,无绕颈、足,托头顺娩出一女活婴,可见皮肤及口周青紫,哭声不畅,即刻Apgar评分8分,立即给予清理呼吸道,吸出分泌物约25ml,Ⅲ°浑浊,给予保暖,吸氧,肌肉注射“纳洛酮”0.25mg后哭声畅,面色红润,5分钟评分9分,10分钟评分10分。即,出生时未见胎儿宫内窘迫症状,成熟胎儿受外界刺激排便于羊水中亦可使羊水粪染混浊。
2.胎儿及新生儿情况:
(1)2015年01月05日B超示:晚孕,单活胎,头位(ROA),宫内羊水目前正常,胎盘功能Ⅲa级,胎儿脐动脉血流频谱目前未见异常,入院胎监NST反应型,胎儿情况未见异常。
(2)根据2015年01月06日07:00-2015年01月07日02:30待产记录显示,产妇入院后至剖宫产前胎心记录处于132-145次/分之间,胎心未见异常。
(3)根据2015年01月07日02:30-08:30产程记录显示胎心记录处于132-145次/分之间,胎心未见异常。
(4)新生儿出生后Apgar评分:1分钟8分,5分钟9分,10分钟10分,未见有新生儿缺氧症状。
(5)新生儿病程记录显示:出生后第二天诉存在哭声嘶哑症状,请儿科会诊后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给予口服用药后症状改善,未见有其他异常体征及症状。
(6)出生后10个月神经发育评价报告显示:该儿童呈现全面发育落后的表现。
3. 影像检查会诊情况:阅出生后1个月21天、1个月27天及7个月21天头颅CT及MRI平扫示:左侧侧脑室较右侧增大,左侧侧脑室体部外侧不规整、凸凹不平,其边缘可见广泛分布的结节状灰质信号影,左侧额叶、颞叶脑沟增宽、邻近蛛网膜下腔增宽,胼胝体体积变小、发育不良。印象:(1)灰质异位,属先天发育异常;(2)胼胝体发育不良;(3)右额叶、颞叶发育不良。
综上所述,被鉴定人高某在出生过程中,未见有存在宫内窘迫致缺血、缺氧性脑病的症状及体征。结合出生后三次的头部CT及MRI检查显示并无缺血、缺氧性脑病征象,而是存在灰质异位、胼胝体及右额叶、颞叶发育不良等先天性发育异常征象。应为其先天性脑部发育异常所致,与市第三人民医院的诊疗行为无关。
1.被鉴定人高某在方某分娩过程中未见有宫内窘迫症状,且,高某出生后Apgar评分:1分钟8分,5分钟9分,10分钟10分,未见有新生儿缺氧症状。
2.被鉴定人高某出生后,先后三次头部CT及MRI检查显示并无缺血、缺氧性脑病征象,而是存在灰质异位、胼胝体及右额叶、颞叶发育不良等先天性发育异常征象。
因此,方某在XX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过程中,分娩过程未见异常,未见有胎儿存在宫内窘迫症状及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症状,高某目前呈现的神经发育全面落后的表现,应为其先天性脑部发育异常所致,与XX市第三人民医院的诊疗行为无关。
被鉴定人高某目前呈现的神经发育评价报告显示全面发育落后的体症及表现,与其先天性脑部发育异常相关,与XX市第三人民医院在对方某分娩住院过程中的诊疗行为无关。
图一 2015年02月28日头部CT片
图二 2015年03月06日头部MRI片
图三 2015年08月29日头部MRI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