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鉴定;篡改文件鉴定
*
文书鉴定(篡改(污损)文件)
*
2017-05-05
?是/□否
某法院受理的原告常熟市××有限公司与被告一常熟市××有限公司、被告二陈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主张2009年至2014年期间连续给被告一提供各类型钢材,双方经结算后并签署《延期付款协议》,约定2015年1月9日前付清所有货款,并约定被告二陈海×为上述货款的偿还承担个人担保责任。被告二陈海×认可《延期付款协议》上其本人签名,但其主张《延期付款协议》主文最后一句“担保责任直至本息结清。”文字在签名当时没有,应系原告事后私自添加形成。原告辩称主文所有文字均系一次性书写形成。为查清案件事实,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上述《延期付款协议》中双方争议内容进行相关文书鉴定。
参照《文书鉴定通用规范》(SF/Z JD0201001-2010)和《篡改(污损)文件鉴定规范》(SF/Z JD0201005-2010)的方法,采用A-029体视显微镜、共聚焦显微拉曼光谱仪等仪器设备,对检材中“担保责任直至本息结清。”文字是否后添加形成进行检验,情况如下:
送检的检材《延期付款协议》形成于空白A4纸张,其上文字呈黑色,其落款处“乙方”盖有“常熟市××有限公司”印文。自然光下观察。检材中“担保责任直至本息结清。”文字与主文其他文字的书写水平、风貌及笔迹特征均一致。从文字布局特征观察,发现“担保责任直至本息结清”文字较上文其他文字间距略偏紧凑,其中“清”字后与乙方处印文之间的句号“。”位于文字中部,而上文中其他“。”均位于文字右下部,句号和文字的位置不一致。(详见附图一、二)
将检材置于显微镜下放大观察,发现检材《延期付款协议》文字均系书写形成,字迹清晰,保存完好。检材中“担保责任直至本息结清。”文字与其他内容文字的墨迹色泽、浓淡程度、洇散、着墨及附着情况均不一致(详见附图三)。采用共聚焦显微拉曼光谱仪,对检材《延期付款协议》主文内容文字进行检测,在相同参数的激光下,检材中“担保责任直至本息结清。”文字对光的谱线状态稳定,而其他内容文字对光的谱线状态不稳定。
经检验,检材中“担保责任直至本息结清。”文字较主文其他文字字间距略紧凑,其中“清”字句末标点符号与文字的位置关系,反映出书写空间受限的特征,结合两者在相同参数的激光下,所反映出的谱线状态不一致的特征。综合分析上述检验要素,认为检材中“担保责任直至本息结清。”文字与主文其他文字不是一次连续书写形成,系后添加形成。根据现有检验情况,作如下鉴定意见。
送检的检材《延期付款协议》主文中“担保责任直至本息结清。”文字系后添加形成。
检材《延期付款协议》全貌
相同单字的显微特征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