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0
司法行政戒毒 戒毒医疗 所外就医
一、戒毒人员温XX基本情况
戒毒人员温XX,男,1980年出生,汉族,文盲,农民,广西玉林市陆川县人。该员自1998年以来长期吸毒,此前曾被公安机关多次查获并强制戒毒,2016年5月因再次吸食冰毒被陆川县公安机关查获并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两年,戒毒期限自2016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7日,于2016年5月24日转送至广西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入所初期,温XX戒治表现相对稳定,身体亦无异常状况,自2016年11月起出现反复恶心、呕吐症状,对症治疗并带出市区医院检查诊治稍好转,12月5日突发疑似休克症状送入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急救,因病情危重住院治疗,12月7日办理请假治病手续,12月27日经广西戒毒管理局批准所外就医,2017年5月3日病情稳定后出院,当日被护送回家交由家属监护继续康复治疗。在所外就医回家约半年左右,通过继续康复治疗,温XX已基本恢复身体健康。
二、戒毒人员温XX患病治疗处置方案
戒毒人员温XX突发疑似休克症状住院抢救后,鉴于其病情危重复杂,有可能危及生命或导致其他严重后果,所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精心研究制定了周密的治疗处置方案:1.专门成立治疗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确保治疗处置工作依法规范、科学高效;2.全力配合医院不惜代价抢救治疗,确保患病戒毒人员生命安全,尽可能避免和减轻其他身体严重后果;3.及时履行告知义务,要求患者家属尽快赶来陪护和办理相关手续;4.全面完善收集整理相关医学材料,尽快呈报上级机关批复所外就医;5.做好与患者家属的沟通解释工作,依法规范办理好所外就医手续。
三、病患治疗处置及所外就医办理情况
(一)戒毒人员温XX患病治疗处置情况
戒毒人员温XX入所初期行为表现相对正常,身体亦无异常状况。自2016年11月初出现反复恶心、呕吐等“慢性胃炎”症状后,所部医生及时给予对症治疗并多次带出市区医院检查诊治,病情得以控制和好转。12月5日下午,温XX突发疑似休克的危急病情,所部医生立即采取了相应急救措施,并迅速启动医疗合作绿色通道,将其护送到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治疗。通过检查,其病情主要诊断为“1.感染性休克;2.重症肺炎;3.呼吸衰竭”。经全力抢救治疗,温XX病情好转脱离危险,意识恢复正常,各项生命体征逐渐平稳。但从12月9日下午起,温XX意外出现双下肢麻木无力、不能上抬等症状,遂予施行对症专项检查,并邀请本地及国内知名医院权威专家进行会诊,诊断为“急性脊髓炎、缺血性脊髓病变”,病因与长期吸毒身体机能下降相关。对此,该院按专家意见采取了高压氧、康复理疗等营养神经、促进神经恢复的治疗措施。重症监护半个月后,温XX病情趋于平稳,于12月20日按医嘱转入常规治疗。此后,医院主要采取激素口服治疗以改善微循环、促进神经细胞修复,辅助以理疗康复、功能锻炼,多种手段帮助恢复下肢功能。同时,为促进更好治疗和恢复,警察和医生经常找其谈话进行心理疏导,还聘请专人进行护理,尽可能给予其改善伙食,加强营养。持续治疗近5个月后,温XX双下肢肌力逐渐增强,可以扶持下床行走,精神状况良好,饮食及大小便正常,生命体征稳定,符合出院条件。2017年5月3日,温XX办理手续出院,鉴于其仍下肢无力、行动不便,为确保路途安全,经与温XX家属协商沟通,当日聘请救护车将其护送回家交由家属监护继续康复治疗。据后续跟踪了解,温XX通过康复治疗,已在回家半年后恢复正常行走。
(二)依法规范办理所外就医情况
温XX突发危重病情入院抢救治疗后,我所立即将相关情况电话告知了其妻子和父亲。接到通知后,温XX家属于12月6日晚赶来探望并为其办理了请假治病手续。经全力抢救治疗,温XX病情相对稳定且已明确疾病诊断,所部立即召开了所外就医监督讨论会,并迅速收集完善相关医学材料向上级机关呈报了所外就医。按照戒毒工作相关法律和规定,戒毒人员患病所外就医理应由其家属自行承担监护责任和治疗费用。但温XX家属出于家庭原因和其他顾虑,竟然没过几天就不顾亲情私自离开医院返回了老家,并且在其病情相对稳定后拒绝再次前来看护和协商办理所外就医。
面对家属的恶劣态度,为避免激化矛盾、引发暴力冲突和其他社会问题,我们坚持遵循“以人为本、关怀救助”的戒毒工作原则,没有采取按规定将温XX强行遣送回家的简单执法手段,而是要求医院继续尽最大努力对温XX进行治疗,并为其承担了所有的抢救治疗和护理费用。与此同时,我们不厌其烦多次打电话与家属进行沟通和解释,耐心说明温XX病情好转现状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并且坚持经常到医院看望温XX,了解其病情和思想状况,引导其树立信心配合治疗。
鉴于温XX病情基本稳定,但其家属仍拒绝配合接收回家,为妥善解决温XX所外就医事宜,我们先后三次由所领导带队,长途奔波前往温XX老家,与当地政府、公安机关、村委干部以及温XX家属进行协商和沟通,详细了解其家庭现实状况以及家属拒绝接收的具体原因,耐心说服其家属将温XX接收回家。起初,温XX的家属仍十分刁蛮,态度反复无常,甚至还提出了天价的赔偿要求,导致双方的协商一度陷入僵局。后来,处置工作组通过各种渠道掌握了家属拒绝接收的原因:一是认为戒毒所执法治疗过程中可能存在过错;二是温XX长期吸毒导致家人对其失去信心;三是温XX与妻子育有3个未成年小孩,生活确实存在特殊困难。为此,我们及时调整了工作思路,首先用事实和证据说明执法和治疗工作不存在任何过错,其次申请当地政府按政策向其家庭发放了扶贫款和低保补助,然后我们还筹集专款给予了温XX及家人一定数额的困难救济金。通过多方努力,温XX的家庭生活困难和后续治疗经费等问题得以较好解决,其内心顾虑也自然消除。2017年5月3日,温XX家属终于配合办理了所外就医手续,将其接收回家自行照管继续康复治疗。
四、关于戒毒医疗执法工作的几点思考
虽然戒毒人员温XX的所外就医问题最终得到了妥善解决,并且其在所外就医半年后,已通过康复治疗基本恢复下肢行走功能,但其家属在此过程中拒不配合接收的行为和态度,仍给我们的治疗处置和所外就医办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麻烦和困扰。针对今后的戒毒医疗执法工作,我们有以下几点思考和建议:
一、戒毒人员因为长期吸毒,普遍生理机能减退、免疫力下降,为防止戒毒人员突发危重疾病造成所内死亡和其他严重后果,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戒毒场所医疗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医疗管理机制,切实提高疾病防控能力和医疗水平。
二、在戒毒医疗执法过程中,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关怀救助”的戒毒工作原则,高度重视戒毒人员的生命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尽可能帮助戒毒人员解决自身和家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患病戒毒人员治愈疾病、恢复健康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避免因简单生硬执法造成其他社会问题和不良影响。
三、在办理所外就医以及其他戒毒执法工作时,我们要高度重视建立起与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良好沟通渠道和联系机制,力求最大限度地取得当地政府的理解、支持和帮助,确保各项戒毒执法工作事半功倍、顺利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