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0
司法行政戒毒 所外就医
赵某,男,47岁,因吸食冰毒被强制隔离戒毒二年。在公安机关戒毒所执行六个月后投送至我所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赵某家庭经济条件较好,无过往犯罪记录,因首次被强制隔离戒毒,入所后适应性较差,有一定抗拒戒毒情绪。身体状况一般,并有腰脱病史。
2015年2月,与赵某同寝室的戒毒人员向值班警察反应,说赵某身体情况有异常,值班警察随即向赵某了解情况,赵某只说自己腰痛,但是并无大碍。值班警察观察赵某眉头紧皱,手扶着腰部,表情甚是痛苦,马上就明白是赵某怕麻烦警察才这么说。随即给带班领班汇报此情况,带班领导马上联系所医疗中心值班医护人员,医护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对赵某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病情严重建议转上级医院进行诊治,后转至鞍山市长大医院。
就诊期间,所医疗中心针对赵某情况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建议卧床休息,避免由于剧烈运动引起进一步病情加重。二是建议大队进行包夹,防止摔倒引起病理性骨折。三是如出现呼吸困难、胸闷气短、神智不清、意识丧失等紧急状况,第一时间通知医疗中心,必要时拨打120。根据医疗中心给出的意见,大队将其列为重点病号,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大队教导员及管教副大队长为主要责任人,分两班对其管护,一是安排值班警察对其进行24小时一对一管理,二是在其号室按三人一组,编成三人护理小组,对其进行24小时护理。三是如赵某出现突发情况,第一时间与所医疗中心取得联系,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调动大队警察及时进行处置。
所医疗中心及管理部门,成立应急处置小组,医疗中心指派一名医生对赵某医护情况进行跟踪并负责与长大医院的联系。管理部门负责对大队管护情况进行监督,并收集、准备赵某相关信息及患病期间医治材料,做好随时所外就医的准备工作。
经长大医院专家诊断,赵某患有:腰椎多发转移癌、肾癌,病情严重。根据《戒毒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患严重疾病,不出所治疗可能危及生命的,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主管机关批准,并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备案,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允许其所外就医。”
为了不耽误戒毒人员的病情,一方面所医疗中心与长大医院积极为该名戒毒人员进行救治;另一方面所管理部门马上向所领导汇报此情况,所领导立刻向省戒毒局相关领导汇报情况,省局领导高度重视,根据相关规定和赵某的病情情况,认定赵某具备所外就医或变更社区戒毒的条件。为了让其能够尽快离所接受更好的医疗救治,戒毒所第一时间呈报所外就医,在得到省局审核批准后迅速报原决定机关为其办理变更为社区戒毒手续。办案机关听完情况后,同意变更该戒毒人员为社区戒毒。我所在办理好变更社区戒毒的手续后,将赵某交给家属接走。
赵某所外就医后,所管理部门制定了针对赵某所外就医期间的处置方案:一是向所外就医人员家属重点了解病患人员是否及时去医院进行诊治;二是与所外就医人员主治医师进行沟通,了解其病情及治疗所需时间;三是掌握、了解所外就医人员家庭情况,并与其担保人联系,再次强调必须严格执行担保书各项内容,定期汇报病情;四是与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就人员所外就医期间的管控进行了交流、沟通。不幸的是赵某在所外就医期间,由于病情严重,治疗数日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赵某死亡后,其家属来我所讨要说法,认为我所没有及时发现赵某的病情,后续诊治不得力导致其耽误疾病治疗,造成出所后死亡。所管理部门将赵某来所之后,大队、医疗中心、管理部门有关赵某发现疾病到出所诊治和办理各种手续的文字以及视频材料交给家属查阅,并将具体情况一一解释,在完备的文字、视频材料面前,家属才了解到我们为赵某做了那么多的工作,才知道了我们为此付出那么多的辛苦,家属由原来的不理解变为理解,由理解变为感谢。至此事件得以完满解决。
赵某从确诊病情、所外就医到社区戒毒,强戒所依法办事、反应迅速、处置得当,有效的避免了该戒毒人员因病重,发生所内死亡的情况。此案例的成功处置,为降低戒毒人员在所内死亡情况的发生,提供了有效的处置方法。
(一)一级预防是降低所内死亡的前提关键
1.对戒毒人员和警察队伍进行医疗常识教育
戒毒人员因吸食毒品,身体素质上较正常人差很多,患病的几率很高,特别是传染病、高血压、学脑血管疾病等,所以在戒毒人员的日常教育中要加强医疗常识教育,不仅是戒毒人员,还包括全体警察,都要掌握一些危重疾病的特殊症状和表现,掌握一些诊断和急救的知识。
2.警察直接管理,随时掌握重点病人情况
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做到警察24小时直接管理。所内医生对患病戒毒人员要重点掌握,定时巡诊,随时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应对突发疾病。
(二)完善机制是降低所内死亡的有力保障
1.形成管教医疗一体化的工作机制
管教医疗一体化是在戒毒管理上实现管理工作和医疗工作密切衔接。警察不仅要在戒毒人员就医和服药过程中起到组织和监督作用,还要教育戒毒人员懂得必备的医学知识和急救常识,对戒毒人员的身体状况进行观察甄别,使他们有病能够得到及时救治,实现管理部门、基层大队和医疗部门的工作无缝衔接,充分保障戒毒人员的生命健康权益。
2.建立戒毒人员就医通道
要畅通三个通道,一是戒毒人员所内就医通道,二是戒毒人员离所就医绿色通道,三是因病办理所外就医和变更戒毒措施的出所通道。关键是要用制度将这三个通道落实到具体的实际工作之中,才能在发生问题时做到有效及时的处置。同时,加强警察队伍的业务能力培训,增加执法规范化力度,减少随意执法和违规执法带来的安全隐患。
(三)做好执法环节的工作留痕
要注意做好戒毒人员的文字、视频资料的留存,特别是患病戒毒人员的所内诊治、巡诊服药、离所就医、所外就医和变更社区戒毒等重点执法环节的留痕工作。这既是执法规范化的要求,也是降低为执法风险的不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