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宁城县;法治宣传;法治文艺;普法广场舞;普法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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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
普法广场舞创作普及活动
2017年3月—8月
为提高法治宣传的趣味性和渗透性,提高法治宣传的时效性,赤峰市宁城县司法局顺应群众对法治文化多元化的需求,组织专业人员,创作了法治歌曲广场舞。发挥县法治文艺说唱团的龙头作用,抽调骨干力量深入到全县十八个镇乡街进行普及推广,经过不懈努力,这一以舞蹈健身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凝聚法治信仰,推动基层法治创建的方式深受群众欢迎。全县18个乡镇的352个村(社区)成立的普法广场舞舞蹈队活跃在城市乡村,演练人员达到12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6,成为中京大地上一道道亮丽的风景。活动期间精心组织了普法广场舞比赛,对获奖单位和选手进行了表彰奖励。县级新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化普法氛围。活动结束后,县司法局顺势而为,以广场舞习练者为骨干,扩大了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起了“宁城法治文艺”微信群,发挥了群众性自发学法的放射效应。
一、抓创作。县司法局组建普法广场舞节目创作小组深入到群众中进行采风,在深入生活积累大量素材的基础上,分别确定法治中国建设、法律“六进”和普法志愿者典型宣传三个主题进行歌曲创作,在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最终《学法歌谣》《法歌情深》《光荣的普法志愿者》三首原创歌曲入选,创作者根据大众歌曲的旋律特点精心编排了具有地区特点的健身舞蹈。
二、抓推广。县司法局从“七五”普法启动以来,就非常重视法治文艺队伍建设,于2014年成立了宁城法治文艺说唱团。在这次普法广场舞普及活动中,县法治文艺说唱团派出业务骨干指导培训,在专业老师的指导下,42名老师被分配到全县18个镇乡街进行二次骨干培训,培训骨干452人,在完成镇乡街骨干的基础上,向村(社区)业余广场舞舞蹈队延伸,形成了以县说唱团为龙头,以镇乡街法治文艺宣传队为纽带,以村(社区)业余舞蹈队为基础的法治广场舞推广普及网络,依托这三级组织网络把群众动员起来,由群众自发的单纯广场舞健身活动转化为普法志愿者自觉的普法行动。
三、抓比赛。为更进一步激发群众性普法广场舞的积极性,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了普法广场舞比赛。为保证活动的高质量开展,把普法广场舞普及活动纳入法治建设个性目标考核,并安排专项资金给予保障,县普治办为每位普法广场舞习练者购置印有统一标识的舞蹈服装,各镇乡街也都拨付相应的活动经费。普法广场舞比赛采取逐级淘汰的方式进行,先以镇乡街为单位,从各村(社区)舞蹈队进行筛选,由优秀选手组成镇乡街代表队参加全县统一比赛,县司法局向市里推送前三名的代表队,参加全市群众广场舞比赛。通过举办赛事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提高社会普法的品牌效应。
一是富有创新性。法治歌曲广场舞诞生在宁城,开全国先河,是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的大胆尝试,实现了普法内容,歌曲旋律和健身舞蹈的完美结合,把理性的法律感性化形象化生动化,符合艺术美学规律,把握住了法治文艺创作的正确方向,寻找到了群众性社会化普法的新载体,有恒久的法治文化魅力。
二是体现群众性。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文化生活多元化需求,就是法治文艺繁荣的源头活水。宁城历史文化厚重,是中原文化和草原文化的融合地区,留下了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群众性的自发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丰富多彩。县司法局主动把法治宣传元素与本土文化融合,在继承传统的同时大胆创新,扎根在群众生活的土壤之中,因此,原创普法歌曲广场舞一经推广,迅速燃起了群众的参与热情,在短时期内,实现了普法歌曲广场舞在全县村(社区)的全覆盖。
三是注重时效性。由于普法歌曲内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学法用法的重要性和依法维权的描述,对法治中国的前景展望,对普法志愿者无私奉献精神的讴歌等直入群众心里,在健身舞习练过程中,唤起了法律意识,引发了法治思考,起到了入脑入心的作用,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了社会公众的法律素养,实现了由普遍群众向普法志愿者的转变,体现了社会化普法的渗透性裂变性的特点,大大增强了普法的吸引力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