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开学第一堂法治课暨法治宣传月活动

法治宣传教育;送法进校园;法治课;法治宣传月;未成年人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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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

送法进校园法治宣传月活动

2017年9月1日-30日

为巩固提升“送法进校园”效果,提高在校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更多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驻马店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开学第一堂法治课暨法治宣传月活动,要求各县区法院结合少年司法审判实践,立足在校学生学习和思想实际,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驻马店市电视台、驻马店日报、天中晚报等多家媒体对此次活动进行报道,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与好评。

(一)青少年常用法律知识

1、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哪些不良行为?

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2、老子打儿子天经地义,家庭暴力法律管不了吗?

当然不是,父母不能随便打孩子。《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同法第十二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虐待未成年家庭成员,情节恶劣构成虐待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学生课间玩耍受伤学校是否有责任?

追逐打闹是孩子的天性,学校未禁止学生的此类行为,并不属于管理的疏忽和过错。如果孩子的玩耍在正常范围内,只是由于偶然和难以防范的意外而发生事故,那么学校就没有管理的过错。但由于学生是未成年人,其对危险的认知和判断是有限的,学校和教师有义务制止他们明显的危险行为,如在危险的地方玩耍、以危险的方式游戏、以危险的手段玩笑等。如果学校、教师发现了而未及时予以制止,那么就应对事故后果承担部分责任。

4、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是多大?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称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不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提高防范意识

有句话叫做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青少年在日常生活中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不把自己置于危险境地。一是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二是一定要保持警惕之心,尽量不要单独出行。三是女同学一定要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增强保护自己身体的能力,即使面对老师或其他有权势的人,也要敢于说不。四是外出要注意周围环境,不要和陌生人搭腔,未得到家长允许,不可以在别人家留宿。五是应该避免单独和陌生人在宁静、封闭的环境中会面,不要随便食用陌生人给的饮料或食品。遇到威胁,不要害怕,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家人。

2、掌握自我保护知识

一是谨记生命第一、财产第二。在受到伤害时要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生命,千万不要激怒犯罪分子。

二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提倡实施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正当防卫,但可不能硬拼。展示正义的力量,需要智慧的手段,比如找对方的薄弱之处,眼睛、裆部进行攻击。

三是相时而动,与歹徒周旋。第一招:认亲法。当不远处有人经过时可佯装认识,直呼“二叔”、“三婶”(借此寻找机会脱身)。第二招:抛物法。把书包或身上值钱的物品向远处抛去,当歹徒忙于捡钱物时,快速脱身报警。最后一招:跑!要往人多、有光亮的地方跑;要边跑边利用身边的条件,向后抛扔物品。如果旁边有人,有可能得到救援,那能喊的就使劲喊;如果你处在偏僻的地方,周围没有人,就不要喊,以免刺激歹徒引火烧身。

(三)提升青少年遵纪守法意识

我们身处的社会是由很多规则构成的。法律就是一种规则,法律的约束力让社会更有序,更美好。遵守法律这个规则,青少年就会多一分保护,少一分危险,反之,会受到伤害,或者受到法律严厉的惩罚。遵守规则与行动自由并非矛盾,自由是相对的,有约束才能有真正的自由。

一是领导重视程度高。市县两级法院领导高度重视青少年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此次活动,中院院长及部分基层法院院长亲自参与活动,保障了活动的顺利开展和有序进行。

二是受众覆盖面广。市县两级法院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共开展65场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受教育师生达8万余人,受教育对象不仅包括中小学生,还包括在校大中专生,覆盖学校不仅包括城镇学校,还包括乡村偏远学校。

三是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较强。全市少审法官密切结合少年审判实际,紧密联系在校学生思想实际,精心准备授课方式,认真撰写授课内容,区分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不同学习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有效提升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增强了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

四是形式创新。各县区法院结合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典型案例,创新法治教育形式,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播放法治微电影、开展庭审观摩、组织模拟法庭、发放法律宣传材料等方式,寓教于乐,让学生在轻松愉悦的氛围内接受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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