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活动;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村(社区)换届选举;联动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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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
现场宣传、入户调解、媒体宣传
2017年4月—6月
按照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我市从2017年4月至6月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村级换届选举是群众在党的领导下行使当家做主权利的充分体现,是基层党员群众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关乎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保证选举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市、县两级司法局、普法办联合镇政府、街道办,通过召开动员答疑会、组建专题讲师团、搭建新媒体宣教平台、进村入户调解矛盾纠纷、发放宣传资料等举措,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主要围绕《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针对选民资格、候选人资格、选举程序、选举纪律等问题进行重点宣传,让群众充分了解并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将法治宣教充分融入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积极营造依法换届和规范选举的稳定环境,2017年上半年,全市顺利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1.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答: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事关基层政权建设、经济发展和和谐稳定,是推动民主法治进程的一件大事。首先以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社区)“两委”,是政权组织的神经末梢,是党和政府与群众联系最直接的桥梁,虽然村(居)委是自治组织,不是一级政府,但是在工作中担当着部分基层政府职能。凡是村(社区)“两委”战斗力强的地方,党群、干群关系融洽,经济发展就较好,执政根基就牢固。其次换届选举工作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结合,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最大限度调动党员群众积极性,听取百姓诉求,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增强基层党员群众的法治意识,为发展基层民主、构建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2.哪些人可以参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答:由于户籍制度的改革、人口流动的频繁,出现许多农转非、人户分离和外嫁不转户口等情况,如何界定这些人的选民资格,基层干部往往难于分清。
对于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包括: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3.面对家族宗派势力干预换届选举,如何维护村民民主权力?
答:《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公民和村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而且《宪法》还规定了“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村(居)民,都能平等、自愿、自主参与选举,享受权利,履行义务。做好宣传引导,引用正反案例,加强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在选举场所张贴选举程序和投票流程图,让每位选民都了解选举过程,充分行使监督权。动员选民尽可能“一人一票”,尽量减少法定代投的做法,严格按照规定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当场公布和设立秘密写票处,最大限度保证选民的自由意志,减少家族操纵成分。
深入传达中央对换届选举工作“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重点向群众讲解贿选及法律对贿选的处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
4.村级“两委”换届选举期间,容易爆发群众上访事件,如何助力化解矛盾纠纷?
答:对于村财务问题、征地拆迁问题、土地承包经营问题等,日常处理不当,积压形成错综复杂的矛盾,极易在换届期间大爆发。对群众反映次数较多、不满情绪较大的问题进行收集,走乡入户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尽力化解矛盾纠纷;不能马上解决的,做好安抚工作,认真向群众讲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矛盾纠纷解决形式,用成功调解案例引导群众形成正确、理性的纠纷解决观念,将矛盾化解纳入法治轨道。
5.一些经济贫困村对村级“两委”选举热情不高,如何提高这些村民对选举工作的重视?
答:一些经济贫困村,村委工作难以开展,村民对选举和被选举热情不高,对换届选举的意义认识不够,对自己的权利义务也不能正确认识,出现随便投票、托人投票、谁当选都无所谓等情况。重点对这些村宣扬村级“两委”选举的重大意义,一方面让人民群众充分认识把依法办事、公道正派、热心为民的优秀人才选进村领导班子对引领全村百姓改变现状、发展经济、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走进党员队伍,大力宣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党内合适人才,增强其身为党员的荣誉感、使命感,提高其参选积极性。
一是深入基层,广泛宣传政策法规。走进农村、街道小区,发放宣传小册、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动员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换届选举意义、程序、方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联合组织部、宣传部、民政局和汉剧院、山歌剧团等单位,通过编排换届选举方面内容的文娱节目送戏下乡、推广法治广场舞,在全民中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
二是组建服务队,走乡入户解疑调纠。市、县两级司法局、普法办牵头组织公职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和普法宣讲团组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法律服务队,收集整理各村(社区)在选举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派驻公职律师进驻选举办;一村一法律服务律师驻村解答村民提出的法律问题;人民调解员入户调解矛盾纠纷,引导理性诉求;普法宣讲团举办选举法律法规讲座,运用正反典型案例,释解法规政策。2017年上半年,全市顺利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部程序合法、秩序良好,未出现大规模的群众上访事件,大部分矛盾纠纷都得到有效调解,不能调解的通过诉讼程序,引向法治轨道,整体上提升了群众的法治意识。
三是结合新媒体,积极搭建宣教新平台。本次宣传教育活动除了运用广播、电视、滚动屏等传统的宣传媒体外,重点开拓“梅州普法”、“掌上梅州”和“梅州网”两微一端和市、县两级政府官网、司法局官网等新媒体进行推送法律法规知识、政策精神、典型事例和选举工作进展情况等,活动信息迅速在网络传播,外出务工人员也能清楚了解家乡的换届选举情况。通过新媒体,搭建起法治宣传新平台,极大地扩展了宣传面,加快了传播速度,产生了数倍叠加的普法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