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法治吴中;法治环境
法治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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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战略部署和方针政策,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吴中区围绕中央、省、市、区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根植吴文化,建设新吴中”主题,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突出问题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我区相继制定了《法治吴中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法治建设实施意见》及《法治吴中建设指标体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及时出台《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省、市委意见全面推进法治吴中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其分工方案。近年来,印发了《吴中区法治政府建设2016~2020年规划》及每年度《法治吴中建设工作要点》,将远期规划与近期推进有机结合,勾画了新时代法治建设新蓝图。通过扎实有效的法治创建工作,全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水平稳步提升,为推进 HYPERLINK "http://www.baidu.com/link?url=tpAT-dNHkqU6ROFDe7Te3K79gxS76bsrlJJUg3Sc6vSCHynLeMQwLFFRK4_QI4oDAoZeTGwhWvlq27GQm-Ju87-TkL4DxAFquRXvj8x9YYm" "_blank" “两聚一高”新实践 、建设“强富美高”新吴中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创建合力
吴中区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吴中建设工作,始终把“法治吴中”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每年初召开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成立并及时调整区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各专业协调指导小组,制定并更新《法治吴中建设责任书》及《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书》,转发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有效落实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将法治建设相关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把“推进依法治区”写入区委“十三五”规划纲要,为法治创建提供有力制度保障。每年确定2-3个重点法治调研课题,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决策规划提供参考。联合全区各地各部门持续广泛开展法治先进集体、法治先进个人、法治先进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先进企业、依法行政示范点等系列创建活动。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总结表彰大会、动员会、推进会等形式,研究部署法治工作,落实完善建设机制。在建设法治吴中过程中,注重与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活动同步谋划、同步实施,与文明吴中、平安吴中创建相互融合、相互推进,形成法治创建的整体合力。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建设法治政府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区、镇两级政府及其部门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做好全区部门责任清单、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事项目录、行政权力标准化等工作。围绕“放管服”改革总体部署,健全木渎镇综合执法试点运行机制和开发区委托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启动全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一支队伍管执法”,完善“管理扁平高效、运行机制灵活”的新型基层政府架构。二是坚持依法决策。编制、修订和印发《政府工作规则》、《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每年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事关长远关乎全局的重大决策,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积极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审慎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三是规范行政执法。制定完善执法程序和取证规则,出台《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的工作意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吴中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文件,全面建立和实行“三项制度”。下发《吴中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设的规定》,签订《关于依法保障和共同推进健康吴中建设的工作办法》,联合推进“两法衔接”相关机制建设,每年成功移送一批涉嫌犯罪案件。严格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加强审核培训,定期进行清理。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机制,有效压降行政争议和行政诉讼。
三、深化公正司法,发挥改革成效,确保创建有力
维护司法公正,落实《吴中区关于深入推进公正司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意见。坚持以法治推动改革、以改革完善法治,在创新实践中形成了一批法治建设特色亮点。一是坚持司法为民。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2012年我国政府与欧盟、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的“人民陪审员研究项目”在吴中法院成功完成,试点项目形成了“人民性、参审性、能动性、规范性和保障性”人民陪审“吴中模式”,为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实践样本。2015年4月, 吴中法院被确定为全国改革试点单位后,及时出台工作方案,科学设置选任模式,健全完善工作规程,扩大参审案件范围,落实参审案件职权,并加强规范化管理,促进形成了“司法行政机关选任及管理、人大任命、法院使用”的制度运行模式。目前,吴中共有360名陪审员参与陪审工作,2016年参与2047件案件审理,参审次数达3807人次;2017年陪审2798件案件,普通程序一审陪审率达100%。二是建立专业队伍。落实法律顾问工作扎实有力。出台《吴中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切实发挥顾问为领导提供法律咨询、当好决策参谋的作用。定期对成员进行优化调整,并建立“吴中区法律顾问之家微信群”和186个“村(社区)法润民生群”,加强互联互通。通过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规范购买法律方式等工作,加快推进镇村两级法律顾问全覆盖。目前,全区已有32个镇(区)街道及政府部门聘请了86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镇(区)街道法律顾问实现了全覆盖,政府部门法律顾问聘用率达85%,行政执法部门全部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三是强化诉讼监督。探索“智慧检务”吴中模式。制定《吴中区行政检察监督暂行规定》,设立驻警检察官办公室,探索完善诉讼联动机制。在全国检察机关首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区和舆情监测系统,在苏州市率先推行刑事诉讼监督“案件化”办理机制,创新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七个一”工作法,率先做好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提起全省首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提前介入大运河申遗成功后首例污染环境案,“外地垃圾跨省倾倒太湖西山案”被《检察日报》评为2016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被最高检评为“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优秀挂牌督办案件”。坚持传统与创新并重,建设掌上、网上、实体“三位一体”智慧型检察院,集成“大数据+检察”、“互联网+检察”、“人工智能+检察”,全领域、全流程发挥科技智能功效,打造“人文吴中·智慧检察”品牌模式。2017年全国检察机关技术信息工作会议在吴中区召开,会上首次采用现场直播的方式,在50分钟内通过远程视频向全国省市县3400余家检察院6.4万人全面展示吴文化、吴中智造与智慧检务的有机结合,得到最高检充分肯定。
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基层治理,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狠抓“关键少数”,强化法治宣传。坚持把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学法作为重中之重,引领全民学法守法。制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的实施意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推进实施“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常态常新,利用短信、气象屏、微信等各类载体,依托东吴大讲堂、政法大讲堂等各类讲座以及行政执法人员、人事干部、中层干部、军转干部、新任公务员等各类培训、新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中心组学习、菜单式选学和网上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提高公职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构建干部集中培训与业余自学相结合的法治教育格局。持续多年与苏州广电总台联办“法治吴中”电视栏目和“以案说法”广播专栏,政法各部门相继推出微信、微博公众号,拓展法治宣传影响力和辐射面。充分挖掘吴中地方文化资源,连续三年开展“法治评弹”百场巡演活动,受到广泛好评。成立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中心和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组建区“七五”普法讲师团和未成年人志愿法律讲师团,大力开展法律咨询、法治讲座、法治文艺等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二是积极保障民生,夯实创建基础。将法治惠民工作融入政府民生工程、十件政府实事和十项政府社会事业建设项目中,坚持开展“关爱民生法治行”活动。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围绕社会治理、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每年梳理确定若干项法治惠民实事项目,切实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真正让百姓得到实惠、感受到变化、体会到公平正义。通过组织人员开展年度中期检查和工作调研等形式,持续开展“法治建设先进镇(街道)”和“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不断促进基层法治建设跃上新台阶。全区共10个镇(街道)获评全市“法治先进镇(街道)”称号,有86个村、社区获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11年甪直法治文化景区获评首批省级、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镇一品”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活动,建成了临湖羊毛衫法治诚信一条街、湖桥村福寿园法治文化园、越溪街道杨树浜法治公园、穹窿山谍战影视馆、木渎法治文化园、越溪街道旺山村法治文化园等一批法治文化阵地,并先后被评为省级、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
近年来,法治建设在吴中从上至下、一以贯之、稳步推进,形成了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具有吴中特色的区域法治建设工作新格局,为建设“区强民富、城乡协调、文明和谐”新吴中营造了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2016年、2017年全区法治建设满意度分别为96.5%和96.9%,法治建设质效不断提升。吴中先后获评“2010—2011年度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2014年度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11—2015年全省普法工作(“六五”普法)先进区”、2016年全国创新社会治理优秀城市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