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邑州监狱服刑人员汪某教育改造案例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汪某,男,1988年生,四川仪陇人,未婚,初中文化程度。2007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2017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回归社会后尚不足两年,又因盗窃罪被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于2019年8月20日入监,服刑于四川省某监狱。汪某性格内向,入监以来不爱与人交流,行为古怪,举止乖张,被他人误为“精神异常”,人际关系较差。新冠病毒疫情爆发期间,尤其关注疫情相关信息,当看到新闻中或听人提及新冠病毒总是显得忧心忡忡。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汪某出生在一个普通农村家庭,家中经济不富裕,但因父母重男轻女思想影响,从小父母对其十分宠爱。父亲脾气暴躁,稍有不如意,便砸锅摔碗,母亲性格柔弱,在父亲面前百依百顺,对父亲的嚣张行为不敢制止。由于经济来源少,家庭生活负担重,父母关系不好,经常吵架。每当父母吵架汪某感到非常害怕,随时提心吊胆的,总担心他们什么时候又吵,特别怕为了他和姐姐的事情吵,以至于最后产生了“不讲话最好,想干什么自己干就行了,这样家里会安宁一些”的认识。
2.社会经历。汪某从小贪玩好耍,学习不用功,学习成绩较差,但能尊师守纪。初中毕业后在家待业,好逸恶劳,无所事事,认识了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成天胡混在一起,沾染了一些不良社会习气,不知不觉中走上了犯罪道路。曾于2007年因盗窃罪被判刑一年两个月,2017年因盗窃罪被判刑十个月,回归社会后尚不足两年,又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3.法律意识不强。汪某由于只有初中文化,对法律意识淡薄,自我约束力差,不走正道,对法律抱侥幸心理致使一而再再而三堕入犯罪的深渊。
4.自身原因。汪某性格内向,不爱与人交流,人际关系不良;行为古怪,举止乖张;自我约束力差,脾气较急躁,做事鲁莽冲动,易激惹。
(二)现实改造表现
汪某于2019年8月20日入监服刑改造以来,在入监整训期间基本能适应监狱改造生活,在队列、内务和行为规范方面都一般,不喜欢与人交往。分流到监区从事劳动改造后,与他犯关系一般,偶尔因一些琐事与他犯发生争执,没有发生过大的违规违纪,劳动积极性不高,不能够正常完成劳动任务。新冠病毒疫情爆发期间,尤其关注疫情相关信息,当看到新闻中或听人提及新冠病毒时,总是显得忧心忡忡,莫名其妙地感觉到紧张、恐惧,精神状态极差,萎靡不振,身体状况没有以前好,“三课”学习时精力不集中,劳动任务更加不能完成,不爱和他犯交谈,与夜间看护员多次发生矛盾,管理民警屡次找其谈话,都未取得明显效果。监区领导也主动找他谈心,但都难于深入了解其内心的真实想法。
(三)心理行为表现
咨询过程中,咨询师对汪某进行了绘画心理测试,并对其进行访谈,绘画分析提示:汪某受环境影响感到压抑,安全感低,社会支持缺乏,性格内向,不善主动与人交流,有一定自卑感,情绪低落,情绪波动较大,脾气暴躁,易与人发生冲突,有一定攻击性,睡眠较差,容易出现各种心身问题,与人沟通时能听进别人的意见。
(四)心理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由于汪某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抱侥幸心理,对生活悲观失望,认为自己是被社会抛弃的人,是不幸的,新冠病毒也不会放过自己,自己没有什么生存价值和意义,认知存在严重偏差。咨询过程中要耐心细致,深入浅出的引导汪某。
2.性格因素:由于汪某父亲脾气暴躁,母亲性格柔弱,汪某从小耳濡目染,受家庭影响,性格内向、孤僻,脾气暴躁,常常为些许小事便要大打出手。
3.心理因素:近期受疫情影响导致汪某产生紧张、焦虑、恐惧等不良情绪,汪某性格内向,不爱与人交流,社会支持系统缺乏,长久的自我封闭,找不到合适的自我情绪宣泄途径,认为自己无能,导致其消极自我认同一次次地强化,客观上进一步加剧了消极心理的自我暗示。
(五)心理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及罪犯汪某的现实改造表现,监狱封闭区主管领导迅速作出工作部署,立即成立攻坚小组,咨询师主动介入,决定对症下药,为及时化解汪犯心理危机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帮助汪犯走出困境,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1.建立积极的知识“小课堂”。在监狱新翼电视台和广播站的配合下,以生命为主题,结合当前的疫情宣传,开展“正确认识,珍爱生命”的系列“小课堂”活动,逐渐消弱其恐惧感。
2.营造积极的改造“小环境”。监区针对的实际情况作出了相应的工作部署:鼓励汪某在劳动改造中继续努力,争取劳动成绩排在所属分队的前列;民警在日常讲评中时,随时肯定其积极表现,巩固他的上进心和自信心;专管警察经常找其聊天,让他有归属感和安全感。
3.搭建积极的亲情“小桥梁”。通过了解汪某的家庭情况,发现其姐姐对汪某特别关心,汪某与姐姐感情较好,也听得进其姐姐的规劝。因此为汪某准备一条电话专线,通过申请和批准,汪某可以与其姐姐联系,用亲人的声音搭建亲情“小桥梁”。
4.安排积极的互监“小团队”。监区对汪某的日常接触人员进行摸排,筛选有一定沟通能力、改造表现较好的人员,组成了24小时互监“小团队”,对汪某进行言行观察,防止因意外事件对汪某的冲击而导致的应激反应的发生。
5. 咨询师主要采用了摄入性会谈、绘画投射测验、认知行为疗法、正念疗法等治疗技术,使其症状得到缓解;反应正常化,稳定其情绪;有效的促进其人际关系的发展;客观理性的认识自我,改变错误的认知方式。
(六)预期矫治目标
1.宣泄不良情绪,正念引导。主要针对汪某过分焦虑、压抑的不良情绪提供咨询帮助。改善心境,减少心理冲突和心理压力,使其情绪逐步稳定。通过正念训练,提高自我觉察的能力。
2.改变错误认知。咨询师通过启发、引导的方式,采用认知行为疗法,与不合理的信念辩论,帮助汪某进行深入的自我剖析,引导其进行深入的自我反省和探索,从挫折中总结经验教训,寻找形成自我负面认知的原因,而且认识到正是这个错误认知才是导致自己精神痛苦的根本原因。
3.建立积极的行为模式。咨询师与汪某重点就改造生活、人际交往、性格特征、前途未来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讨论,逐渐强化他的自信心和自立感,从而使其逐步形成独立的人格特征和从容面对生活的勇气。
4.引导汪某学会在实际生活中运用从咨询中习得的技能,能够举一反三地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心理问题,促进心理健康与健全发展,完善其个性,减少或消除不良心理对以后生活的影响,建立积极的人生态度和目标,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危机干预,汪某的情绪好转,整个人变得开朗多了,睡眠质量有了明显好转,劳动积极性有了较大提高,能主动地找监区领导汇报咨询时情况。
这个案例是在非常时期的特殊干预咨询,事件发生时,正处于国家面临新型冠状病毒导致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监狱在上级统一部署下,采取了封闭执勤工作模式。在“战时.抗疫”领导小组的指导下,通过监狱“皮志兰心理工作室”的技术支持和朋辈督导,在评估中运用了绘画心理分析测试,为诊断提供了科学助力,较好地完成了对咨询对象的干预咨询;在干预咨询中采用了正念引导,是正念疗法的一次基础运用;同时也在干预咨询的时间、次数和场地等环节,都贴近“战时”特殊实际情况,及时化解了监管隐患,确保了罪犯的身心健康。
希望是心里的一盏明灯,他的那盏明灯却因为害怕,害怕因新冠肺炎失去家人,害怕因罪责无法去面对家人和伤害到家人,因此希望明灯最终熄灭。看到的唯有恐惧、阴暗、敏感与孤独。而那些恐惧、阴暗、敏感与孤独,像漫天雪花,纷纷飘落,生根发芽,摧毁着他那孤寂的内心世界。而当寒冰冰冻了他的内心世界时,唯有重新点燃那盏明灯,才能让它的温度融化其内心的寒冰。请不要放弃,春天已经到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