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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案例——西藏阿里地区措勤县对缓刑社区矫正对象阿某实施教育帮扶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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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

阿某,男,1993年1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西藏阿里地区措勤县,2019年9月19日因妨害公务罪被措勤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缓刑考验期自2019年9月19日起至2021年9月18日止。2019年9月18日,阿某到措勤县社区矫正机构报到,由执行地受委托司法所依法对其开展日常监管教育。 

【对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实施教育帮扶情况】

(一)加强入矫教育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多次入户走访及个人教育,了解到阿某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明辨是非能力较差、家庭教育缺位是阿某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针对这些情况,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采取了以下入矫教育措施,一是加强法治教育,通过学习法律法规,收听收看法治讲座,让法治渗透到阿某的生活中;二是入户向阿某父母讲解宣传法治、家庭教育基础知识,增强阿某父母法治意识,转变阿某父母对阿某的态度,让他们对阿某多些关心和理解;三是加强与阿某的沟通交流,与阿某建立互相信任的关系,引导其树立正确人生观念,重塑新生。

(二)进行公益活动

阿某文化水平不高,比较自卑。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鼓励阿某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投身措勤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夏天阿某帮助环卫工人清扫道路垃圾,冬天清扫道路积雪,在活动参与中认识到自己的人生价值,措勤县城的干净整洁也有自己的一份贡献,肯定了自身价值,增强了自信。

(三)充分发挥矫正小组职能

在阿某矫正过程中,矫正小组发挥了很大作用。

一是矫正小组组建到位。措勤县社区矫正机构负责人、阿某所在村(居)两委班子成员、近亲属、派出所民警、“双联户”户长都是阿某矫正小组的成员,措勤县社区矫正机构还分别与矫正小组成员签订了社区矫正责任书,落实责任。

二是矫正小组协助监督管理到位。矫正过程中村干部、家属等人经常关注阿某的生活、工作等情况,一旦发现阿某有违反管理规定的苗头,就及时向县社区矫正机构报告;社区机构核实情况后,立即加强对阿某的监督管理,并及时对阿某开展相关教育。

三是矫正小组参与阿某教育到位。矫正小组成员每月对阿某进行走访谈话教育,并根据阿某教育方案,及时调整走访谈话频率。同时矫正小组成员,积极协助阿某参与组织的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提高阿某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四是矫正小组积极关心帮助阿某。矫正小组成员经常询问关心阿某的生活状况,给予阿某力所能及的帮助,使阿某感受到关心和温暖,对回归社会、做一名守法公民、创建美好幸福生活产生真切向往。

(四)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开启人生新篇章

经过两年的社区矫正,阿某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对未来生活也更有信心。在矫正期满之际,工作人员根据阿某的矫正表现,对其进行了评估,依法进行了解矫宣告,将阿某作为一般帮教对象转入安置帮教,并依法进行了工作交接,落实了相关安置帮教措施。

【案例注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要对社区矫正对象因人施教,充分发挥各种社会力量作用,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本案例中,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认识到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原因复杂多样、依法开展详实工作的基础上,找到导致社区矫正对象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并综合社区矫正对象个体特征、日常表现等实际情况,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综合运用法治、道德、公益活动等教育手段,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管教育活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提高其道德素质和悔罪意识,帮助其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纠正偏差行为、增强守法观念,帮助其树立创造新的美好生活信心,助力其顺利回归社会,为创建平安和谐法治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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