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矫正对象叶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社区矫正对象叶某,女,1969年9月出生,已婚,户籍地、实际居住地均在上海市普陀区。2019年9月6日,叶某因贩卖毒品罪被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缓刑考验期自2019年9月17日起至2020年3月16日止。2019年9月24日普陀区矫正中心对叶某进行入矫宣告,由指定司法所负责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叶某再婚后婚姻并不幸福,丈夫也是吸毒贩毒人员,有多次前科并有家暴行为。2011年9月女儿出生后并未缓和夫妻感情,叶某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她想离婚,但又担心对孩子有影响。恐惧的心理得不到缓解,造成了严重的心理负担,缓刑期间情绪低迷,悲欢厌世,甚至有轻生的念想。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后,对其开展的集中性认罪服法及法治、道德、政策、警示教育情况
叶某入矫后,司法所对其开展了集中性认罪服法及法治、道德、政策、警示教育。在矫正初期,结合矫正中心的入矫教育强化了叶某的矫正意识,端正了生活态度;通过法治、道德教育感化促进叶某认罪服法,敬畏法律。针对叶某的吸毒行为,司法所开展毒品警示教育,利用禁毒展板和禁毒案例让叶某充分认知到毒品对自己身体的危害。协助叶某算本得失账,让叶某清楚的意识到每一次吸毒、贩毒造成的社会危害和对家庭子女的伤害,引导其认清自己担负的社会义务和家庭责任。
(二)对其开展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教育、个案教育情况
司法所对叶某纳管后,成立了由矫正专职干部、社区民警、社工、及禁毒志愿者组成的矫正小组,召开研判会,结合叶某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矫正方案,以法治禁毒教育及亲子和心理辅导为抓手,促进其依法依规,平稳度过社区矫正期。
个别教育中,叶某抱怨自己的吸毒犯罪行为都是受到丈夫的影响,常年忍受家庭暴力的威胁精神很压抑。自己有戒断毒瘾的决心但意志不够坚强,至今还是被警方关注,多次被要求尿检和发检。专职干部教育叶某,配合警方抽检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也能督促自己彻底戒断毒瘾。
社区矫正工作者引导叶某将生活重心偏向于女儿的学习教育,以分散叶某对毒品的注意力,社区矫正工作者也经常和叶某分享子女教育心得,并提供小学生学习资料和课外辅导书籍。通过多种教育方法,叶某端正了生活态度,提升了矫正意识。
(三)根据工作实际并结合社区矫正人员特点,组织其参加公益活动情况
司法所根据叶某个人情况,定期要求其参加司法所组织的社区服务,如在A类社区服务基地捡拾烟蒂、在B类社区服务的楼道清理和社区学校的扫地擦窗。叶某都完成的很认真,不怕脏,不怕累。社区服务让叶某感觉到融入了社区的大家庭,体会到劳动价值和回报社区获得的心理满足。公益劳动让叶某找到了自我价值,重新树立了自信心,以阳光心态面对人生。
(四)根据社区矫正人员本人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等,实施的心理健康辅导、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等情况
叶某的“焦虑自评量表”,显示叶某有重度抑郁症。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日常走访和深入面谈。叶某和现在的丈夫属于再婚家庭,两人都有吸毒史,结婚后生了一个女孩。叶某的丈夫有性格缺陷,一旦个人要求得不到满足,轻则摔碗砸盆重则对叶某就是一顿毒打,叶某和女儿每天都在惶恐中生活。
针对这个情况,专职干部进行了危机干预。首先建议叶某做好心理准备,抑郁症不是身体上的疾病比较难以抑制,要做好与它长期斗争的准备。不管病情是否严重一经发现都要及时就诊,在医生的帮助下吃药外加心理辅导。积极参加户外活动,不要把封闭自己,接受大家的爱与拥抱才是打开心结的良药。接着,在征得叶某同意后,协助其参加矫正中心的“心世界-绿色直通车”接受专业心理医生进行心理疏导。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教育情况
叶某的矫正小组成员除了司法所专职干部、社区民警、社工、及禁毒志愿者之外,司法所还邀请了叶某的母亲加入到矫正小组,通过家属帮教,切实发挥对叶某的感化、监督和教育作用,对修复叶某社会关系、提高社会适应性,有效预防重新违法犯罪起到重要作用。
(六)社会力量参与对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情况
司法所根据叶某的家庭情况举办女性互助小组活动,通过有过类似经历的小组成员相互交流讨论发掘家庭环境中的不利因素,改善自身条件的限制,将负面因素转化为积极的正面因素。司法所同时邀请专业女律师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让其善用法律保护自己,也让叶某清楚自己有选择生活道路的自由,协助叶某分析不同选择分别给她和女儿带来的影响,鼓励叶某按照自己的选择去行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经过一段时间的社区矫正,叶某法律意识和矫正意识明显提高。叶某通过服药和心理疏导,抑郁症状得以稳定。叶某对今后的生活做了打算,生活重心以家庭和辅导女儿学习为主,戒断毒瘾珍惜生命。
【小结(或反思)】
社区矫正中的对象,其身份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可能因为自身经历而产生自卑、低落、悲观厌世等消极情绪和行为偏差。工作中要注重双向互动的过程,到达行为矫正的结果。借助社会力量开展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让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中真正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纠正其偏差行为。引入心理矫正团队,疏导对象情绪,理性看待生活困境,培养其自信心,建构起对自我的良好认知,为其重塑社会人做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