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服刑人员李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李某(化名),男,1992年8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2016年3月2日,义乌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缓刑考验期自2016年3月15日起至2017年3月14日止。2016年3月23日,李某到固镇县司法局报到,由石湖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李某父亲病逝多年。李某长期在外漂泊,16岁时便独自一人在外务工,曾因偷拿母亲1500元钱,被母亲赶出家门,导致李某一直和母亲关系紧张。李某犯罪被判刑后,在回原籍接受社区矫正管理时,母亲顾虑重重,极不愿意配合,导致母子关系更加紧张。
李某家住农村,生活较为拮据,初中毕业后到本县城关镇饭店当学徒、厨师,2009年外出至义乌市先后干过饭店厨师、酒吧服务生、娱乐会所男公关,社会关系复杂,接受社区矫正后所有社会关系需要重新确立。其母亲既不愿接纳,在经济上又无能力接济,表示无法进行监管,使年少的李某一时茫然,不知所措。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李某后,对其开展的集中性认罪服法及法治、道德、政策、警示教育情况
司法所从李某的性格特点、社会经历和文化程度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认为李某主要是家庭关爱缺失、人生观、价值观严重偏移造成的。其矫正工作的重点应放在弥补亲情、克服自卑、增强自信方面。因此,利用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的机会,帮助教育李某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法规常识,使其对以往的行为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教会其怎样从一名社会人转变成遵纪守法的社区服刑人员。加强道德亲情教育,使其认识到母亲不愿接纳、不认儿子,是因对其行为太失望造成的,采取换位思考方式让李某充分理解母亲的苦心和辛苦。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例,提高李某的服刑意识和在刑意识,明确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使其认识到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认真接受社区矫正管理。
(二)对其开展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教育、个案矫正情况
依托村居干部,开展经常性走访,交心谈心,教育引导李某对家人要尊重、理解,主动承认自己的过错,努力转变自己的不良行为,与过去行为切割。同时,多次劝导其母亲,对李某多些宽容、关怀,促进建立起包容和谐的家庭关系,借助亲情的力量消除心理适应障碍,加强矫正效果。
接收李某后,根据综合评估分析情况制定矫正方案,确定矫正工作重点:一方面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康复心理、健全人格,承认错误的过去展望未来,主动适应社会生活。另一方面进行亲情链接。同李某母亲多次进行情感沟通,做工作,让其接纳儿子。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做通母亲工作后,又及时调整矫正方案,将工作重点调放在指导李某就业上。根据李某精通网游特点,帮助其在网吧找了一份网管工作,收入比较稳定。
(三)根据工作实际并结合社区服刑人员特点,组织其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李某被判刑后,起初亲人、朋友,邻居对他避而远之。李某自己也不好意思、不愿意面对。为此,司法所安排村委会干部采取个别方式组织李某参加社区服务,减少李某的顾虑,平时安排他以志愿者身份参加一些社会公益性活动,培养其正确的劳动观念、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创造李某与他人的沟通交流机会,确保其在社区服务中思想得到升华、行为得到重塑,从而重新获得社区群众的认可和信任。
(四)根据社区服刑人员本人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实施心理健康辅导、心理咨询等情况
对李某的矫正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其间也出现了反复。针对这些情况,安排心理咨询师与李某进行平等、自然的沟通交流,让他真切地感受到社区矫正工作者能够理解他的压力、痛苦,是真心诚意帮助他的。让他坚定矫正信心。最终通过情绪宣泄,帮助他释放不良情绪,消除自卑感,更好地参加社区矫正。
每月将李某的表现情况及评分及时告知他本人,通过评语、评分、加分、表扬、升级等方式肯定李某的进步表现,平复其心理自卑感。采用认知疗法,鼓励他正视自己,肯定自己,积极面对过去,面对生活、面对社会。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教育情况
建立以司法所工作人员、村监督人、志愿者、社区服刑人员家属为成员的“4+X”矫正小组,对李某实施全方位教育矫正。严格落实入矫宣告、定期报告、外出请假制度,通过手机定位、定期走访、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等日常监管措施,准确掌握李某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李某入矫3个月后又失业、本人受到打击、信心受到削弱时,司法所干警第一时间发现,并联合其他小组成员给予其经济援助,使李某感受到了社会的关怀和家人的期望,再次激发了内心的正能量,主动接受社区矫正管理。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在司法所的引导下,现李某已重新振作起来,母子关系得到了良好的修复。他主动承担家庭的重担,帮助母亲做力所能及的事,学会体贴和照顾家人,再也不随意挥霍钱财。平时自觉参加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活动,连续被司法所评为季度社区矫正先进分子,李某的社区矫正事例被编成PPT报市司法局进行优秀案例评选。
【小结(或反思)】
社区矫正严在“管”,重在“矫”。而“矫”的关键点、立足点之一就是家庭和亲情。本案例中,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以人为本,以情感人,及时充分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家庭、生活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积极有利的因素,因人施教,精准发力,帮助李某寻回亲情、找回自信,融洽家庭与社会关系,调动了其生活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了矫正的效果,顺利实现了矫正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