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服务首页
司法行政人员首页
欢迎您访问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
首页 > 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人就张某、黄某诉某市公安局某分局行政赔偿一案司法鉴定意见出庭作证

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人就张某、黄某诉某市公安局某分局行政赔偿一案司法鉴定意见出庭作证

分享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据家属介绍:2015年2月16日,李某被派出所民警带回派出所,后于2015年2月16日16时许死亡。

2015年4月29日,家属张某、黄某委托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对被鉴定人李某进行尸体解剖、死因鉴定。2015年6月11日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李某符合心源性猝死。

2016年5月19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来函通知鉴定人就本案鉴定情况予以出庭接受询问。

【鉴定情况】

2015年4月29日,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接受张某、黄某委托,对李某进行尸体解剖、死因鉴定。

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组于2015年4月30日对李某尸体进行系统解剖并提取组织器官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提取血液进行常见毒物及毒品检验。依据以上检验结果,作出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2015]病鉴字第XX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李某符合心源性猝死。

【出庭作证】

(一)接到出庭通知书,与法院确认相关事宜

2016年05月19日,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收到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本案鉴定人于2016年06月07日出庭的通知书。鉴定人即与承办法官取得联系,告知一位鉴定人可以准时到庭,并确认出庭的具体时间、地点,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和相关法律规定,协商并确定出庭费及差旅费等费用及支付方式。

(二)鉴定人出庭前的准备

首先,鉴定人调取鉴定卷宗,温习了本案的委托鉴定经过和相关鉴定内容,为接受质询做好充分准备。其次,准备好出庭所需的相关资料:原始鉴定卷宗;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和鉴定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等执业证明材料;与鉴定相关的专业技术材料。

(三)履行出庭作证义务

鉴定人出庭作证是庭审程序中的一个环节,鉴定人要服从法庭安排,遵守法庭纪律,注意行为举止。

2016年06月07日,鉴定人准时到达法院指定的法庭,在法院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在等候区等待法庭通知。按照庭审程序,鉴定人出庭作证安排在开庭后的法庭调查阶段。鉴定人接到工作人员通知后进入法庭,在指定的席位就座。法官核实鉴定人身份,并要求出示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相关执业资格证。法官询问后,双方当事人对此均无疑议。法官要求鉴定人对本案鉴定经过和鉴定意见做出说明。

鉴定人有理有据地阐述了鉴定意见:2015年4月29日,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接受张某、黄某委托,对李某进行尸体解剖、死因鉴定。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于2015年06月11日出具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2015]病鉴字第XX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李某符合心源性猝死。理由如下:

1.根据法医学尸体解剖检验和病理学检验所见,李某右肩部见3.5cm×2.0cm皮下出血,碰撞可形成,双腕环形印痕及局部表皮剥脱,手铐可以形成,两处损伤均表浅、轻微,尚不足以致死;身体其余部位及体内各重要器官未见明显损伤、出血,骨骼未见骨折,颈部未检见扼、勒痕,舌骨、甲状软骨未检见骨折,喉、气管、支气管未检见明显异物阻塞。以上可排除机械性损伤或机械性窒息死亡。

2.根据法医学毒物检验结果示,从李某的心脏血液中未检出敌敌畏、氧化乐果、仲丁威、环草敌、甲拌磷、乐果、克百威、莠去津、特丁磷、二嗪磷、百菌清、抗蚜威、乙草胺、甲草胺、杀螟硫磷、马拉硫磷、毒死蜱、倍硫磷、对硫磷、喹硫磷、丁草胺、巴比妥、异戊巴比妥、司可巴比妥、阿米替林、异丙嗪、地西泮、氯丙嗪、咪达唑仑、硝西泮、氯硝西泮、艾司唑仑、阿普唑仑、三唑仑、苯巴比妥、奥沙西泮、毒鼠强、吗啡、海洛因、蒂巴因、可卡因、甲基苯丙胺,可排除以上毒物中毒;另从李某的心脏血液中检出氯胺酮0.03mg/L,说明其生前吸食过氯胺酮。

3.根据法医学尸体解剖检验和病理学检验所见,李某心脏肥大,左冠状动脉前降支粥样硬化Ⅲ级,右冠状动脉粥样硬化Ⅱ级,符合冠心病的病理改变,同时合并有高血压病。在此基础上,吸毒、精神亢奋可诱发急性心功能衰竭死亡。

综上分析,结合案情,李某符合心源性猝死。

然后,司法鉴定人就上诉人、被上诉人及法庭提出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解释。主要如下:

1.对委托、受理程序进行简要说明。

鉴定人详细地陈述了委托、受理及鉴定过程。

2.吸毒是否是猝死的唯一诱因,双手后拷是否有影响?

鉴定人解释:猝死可以有诱因,也可以没有诱因;猝死的诱因也有多种,就本案吸毒是重要、明显的诱因之一,此外,诱因还包括有情绪激动等。一般的双手后拷对死亡无明显影响。

3.心源性猝死是否一定有心脏病变,没有病变可否引起猝死?

鉴定人解释:心源性猝死是因为心脏本身的原因引起的死亡,因此其心脏必须有基础病变。

法官再次询问原、被告双方,针对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内容双方均未提出新的疑问。法官宣布,若无疑问鉴定人可以退庭,等待法庭调查结束后,鉴定人在庭审记录上签字。鉴定人退庭,法庭继续审理其他内容。最后,鉴定人审阅出庭作证记录无误后,针对质询内容签字。

鉴定人完成出庭作证,离开法院。

【鉴定意见采信情况】

最终,法院采信了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原、被告双方均未提出其它异议。

您的满意度: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您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