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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对自勒机械性窒息的死亡原因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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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于某某,男,50岁,于2013年7月因涉嫌贪污被羁押于某看守所,2013年9月某日下午,管教和看守所民警巡查时发现于某某出现异常情况,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于某某经120抢救无效后于当日死亡。


于某某死亡后,家属强烈怀疑其是在看守所内被迫害致死,看守所调取监控录像视频,视频显示死者死亡当日并未遭他人加害。死者家属仍对其死亡存在疑问,遂提出死亡原因鉴定申请。相关机构高度重视,后由当地公安局委托我鉴定中心对死者进行尸体解剖、死亡原因鉴定。

【鉴定过程】

2013年9月,法医病理学研究室3位鉴定人员赶赴当地,在对看守所监控视频、120急救病历等卷宗材料进行审查后,于次日对死者进行尸体解剖,并提取了死者组织器官、体液等进行进一步组织病理学和毒物检验。

(一)检验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 149-1996、GA/T 147-1996、GA/T 148-1996及本所技术规范SJB-P-6-2009,对于某某尸体进行法医学尸体解剖。

(二)尸表检验记录

衣着检查:上身穿紫色羊毛衫,灰底紫、灰色横条纹棉毛衫;下身着蓝色牛仔裤,咖啡色羊毛裤,灰色棉毛裤,蓝底黄花平脚短裤;脚穿白色棉袜。另委托方提供原始现场黑色扁宽状棉质裤带一条,长160cm,宽0.6cm~0.7cm。

一般情况:身长169cm,发育正常,营养一般。

尸体现象:尸斑呈暗红色,分布于体表背侧未受压处,指压不褪色。冰冻缓解尸体。胸、腹部见尸绿形成,四肢见腐败静脉网形成。

头(面)部:发长5cm,发色黑,夹杂白发;双侧睑、球结膜充血,未见明显出血点,角膜高度混浊,瞳孔不能透视,口、鼻腔内见少量血性分泌物,左面颊及左口角处见流注状印迹,双侧外耳道见血迹附着。颜面部皮肤发绀、未见损伤,口唇粘膜发绀、唇缘干燥,唇、颊粘膜未见损伤,牙齿未见松动、脱落。

颈(项)部:喉结节处见一环形水平走向的软质索沟,宽约0.7cm,底部呈苍白色;喉结下方2cm处见另一条形索沟,索沟处见散在点状表皮剥脱,项部正中索沟处见0.7cm×0.3cm皮肤暗红色变。

躯干部:未见皮肤损伤痕迹。

四肢:双手指甲床重度发绀。左手背尺侧见一注射针眼伴周围皮肤青紫。

肛门及外生殖器:未见异常。

(三)尸体解剖记录

(1)头部:左侧颞枕部见7.5cm×7cm头皮暗红色变,切开见轻度头皮下出血,枕部头皮下血液坠积。常规开颅,双侧颞肌未见出血,颅骨未见骨折;硬脑膜外、硬脑膜下未见出血。

(2)颈部:颈部右侧索沟处见小片状皮下出血,左侧胸锁乳突肌近胸骨端处局部呈暗红色变,舌骨及颈动脉周围肌肉呈暗红色变,舌骨、甲状软骨和环状软骨未见骨折。双侧颈动脉未见裂伤改变,内膜下见少量脂质斑点。喉头轻度充血,喉腔内未见异常分泌物。气管、支气管腔内见少量暗红色液体。

(3)胸腹部:取直线术式暴露此二腔。胸、腹壁软组织未见出血,胸骨、双侧肋骨未见骨折,腹壁皮下脂肪厚1cm,左侧横膈顶位于第5肋骨,右侧横膈顶位于第5肋间,肝下缘于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未及,于剑突下2cm。双侧胸腔积暗红色液体,左侧约200mL、右侧约160mL,腹腔内见少量淡红色液体。大网膜分布正常。

(四)器官大体及组织病理检查

脑膜血管淤血,蛛网膜下腔未见出血,脑回增宽,脑沟变浅,大脑、小脑及脑干未见挫伤、出血。小脑扁桃体压迹明显。心内、外膜光滑,外膜下见脂肪组织沉积,心脏膈面外膜下见少量出血点,冠状动脉前降支局部管壁增厚、脂质沉积,管腔狭窄达Ⅱ~Ⅲ级,右冠状动脉局部管腔狭窄达Ⅰ~Ⅱ级。两肺下叶前侧与胸壁粘连,两肺叶间裂粘连,两肺表面光滑,边缘呈淡红色、气肿状,两肺背侧呈暗红色,两肺切面呈暗红色、高度淤血状。肝、脾、肾、肾上腺、胰腺未见明显异常。胃内容物300mL,为灰黄色糊状物,未嗅及异味。胃粘膜光滑,未见溃疡、出血。肠管胀气,肠浆膜光滑,粘膜光滑,未见出血、坏死。双侧睾丸表、切面未见挫伤、出血。

镜检示:肺淤血、水肿,伴小灶性出血。部分心肌纤维呈缺血改变。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多器官(心、肺、脾、肾等)细小血管硬化。多器官(脑、心、肺、肝、脾、肾等)淤血。胸锁乳突肌、舌骨周围肌肉、颈动脉周围肌肉等肌纤维间质内散在出血。

(五)毒物分析


死者的血液、尿液和胃内容物中均未检出常见药物、杀虫剂及毒鼠强成分。

【分析说明】

本例死者于某某颈部喉结节处及喉结下方检见环形水平走向软质索沟伴散在点状表皮剥脱,颈部右侧皮下组织及肌肉出血,项部正中索沟处皮肤暗红色变。另检见双侧睑、球结膜充血,双侧外耳道出血,颜面部皮肤发绀,口唇粘膜发绀,双手指甲床重度发绀,心外膜下点状出血,脑、心、肺、肝、脾、肾等多器官淤血。上述改变符合勒颈致机械性窒息的法医病理学特征。于某某颈项部索沟呈闭合状、较浅,粗细均匀,宽约0.7cm,索沟伴有生活反应,该索沟的形成符合前述黑色扁宽状棉质裤带(长160cm、宽0.6cm~0.7cm,粗细均匀,质地较软)勒压所致。死者体表未检见明显抵抗性损伤的特征,结合委托方提供的监控录像视频资料分析,该棉质裤带缠绕颈项部后自勒可以形成。

本例未检见致死性机械性损伤,未检见致死性疾病的病理学改变。经毒物分析,于某某血液、尿液和胃内容物中均未检出常见药物、杀虫剂及毒鼠强成分。


综上所述:于某某的死亡原因符合勒颈致机械性窒息。

【鉴定意见】

于某某系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1 本案勒颈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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