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服务首页
司法行政人员首页
欢迎您访问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
首页 > 重庆法医验伤所对交通事故死亡受害人程某某死亡死因进行法医病理鉴定案

重庆法医验伤所对交通事故死亡受害人程某某死亡死因进行法医病理鉴定案

分享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2年8月23日,张某驾驶渝F17D××小型普通客车由某乡往某街道方向行驶,08时42分,当行驶至某镇G211线1594Km+700m路段时,将道路上的行人程某某刮撞倒地,致程某某受伤,车辆部分受损的交通事故。2022年8月26日09时38分许,程某某在某县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鉴定过程】

资料摘要

某县人民医院住院病历(住院号:XXXXXXXXX):程某某,女,86岁,因车祸伤致全身多处疼痛伴活动受限2+小时于2022年8月23日10时41分入院;2+小时前在某镇某村被小车撞倒,伤及全身多处,以头部、颈部、胸部、下腹部、右肩部疼痛为甚,伴活动障碍、呼吸困难、胸闷、气促、腹痛不适;查体:T 36℃,P 79次/分,R 25次/分,BP 105/55mmHg;头颅无明显畸形,额顶部可见大小约10.0cm×4.0cm伤口,深及骨质,伴活动性出血,胸廓外观无明显畸形,挤压试验阳性,听诊呼吸音粗,双肺底可闻及湿罗音,未闻及哮鸣音,脊柱无明显畸形,颈部压痛、叩击痛,颈6椎体棘突压痛、叩击痛明显,因疼痛活动受限,胸椎及腰椎广泛压痛、叩击痛,因疼痛拒绝活动,骨盆无明显畸形,挤压试验阳性,双腹股沟区压痛,留置尿管,尿色呈血性,下腹部压痛明显,无反跳痛,双下肢因疼痛拒绝配合查体,远端血运、感觉正常,足趾可自主活动,右肩部压痛、叩击痛,锁骨远端可扪及骨擦音、骨擦感,右肩活动受限,右手淤青、肿胀,活动受限,局部皮肤挫伤、发黑坏死,手指活动可,远端感觉、血运正常,左上肢活动自如;CT:双侧脑室周围脑白质脱髓鞘改变,双侧上颌窦及筛窦炎症,颈6椎体前缘骨折:颈椎退行性改变,右侧第2、7肋骨不全性骨折,右侧锁骨肩峰端骨折,右肺下叶肺挫伤,双肺上叶及右肺中叶炎性变,肝顶部钙化灶,肝右叶囊肿,宫腔内稍高密度影,考虑积血,右侧髂骨、耻骨上下支及左侧耻骨下支骨折;入院后给予吸氧、监护、双通道快速输液补液、羟乙基淀粉维持循环稳定、镇痛等抗休克治疗,床旁局部下头皮清创缝合, 术后予以抗生素预防感染、止痛、补液抗休克等对症治疗,2022年8月24日03:00左右,患者突发病情加重,意识障碍,呼之不应,血压:96/61mmHg,血压饱和度下降至76%(吸氧2l/分),立即予以面罩高流量吸氧,请重症监护室会诊,予以转科进一步抢救,入科后给予气管插管呼吸机辅助通气,止血镇痛,营养支持,监控血压,补液、抗休克等综合对症支持治疗,患者病情无好转,患者很快死亡(2022年8月26日09时38分);死亡原因:心跳骤停;死亡诊断:骨盆骨折(右髂骨、右耻骨上下支、左耻骨下支),创伤性休克,呼吸衰竭,颈椎骨折C6,肺挫伤,肺炎,创伤性胸腔积液,血尿,闭合性颅脑损伤轻型,心肌损害,两根肋骨骨折不伴第一肋骨骨折(右侧第2、7肋),右侧锁骨肩峰端骨折,头皮裂伤,闭合性腹部损伤,闭合性胸部损伤,多处皮肤浅表挫伤,尿道损伤?肾挫伤?膀胱损伤?失血性休克?右腕部损伤,胸椎骨折?腰椎骨折?心脏挫伤?

鉴定过程

(一)尸表检验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47-2019《法医学尸体检验技术总则》、GA/T 268—2019《道路交通事故尸体检验》和重庆法医验伤所《法医学尸表检验作业指导书》CQFY-B-11、《道路交通事故尸体检验作业指导书》CQFY-B-19进行。

老年女性尸体,尸长147cm,发育正常,营养中等;尸斑位于项部、腰背部及四肢背侧未受压部位,浅淡,压之褪色;尸僵强度较弱。

衣着情况:上穿:白底蓝、粉红、黄花长袖衬衣;下穿:蓝白条纹病号裤。

女式发型,发长20cm,色花白;双侧睑结膜苍白,角膜轻度混浊,双侧瞳孔直径0.5cm;双侧外耳道(-);双侧鼻腔(-);口唇粘膜完整,轻度紫绀,牙齿全部脱落,口腔内有少量淡红、黄色液体;右前额有长3.5cm缝合创口,右前额至右颊部在10.0cm×3.5cm条、片状表皮剥脱、皮下出血伴结痂,右耳前侧有3.0cm×1.5cm表皮剥脱、皮下出血伴结痂,右眼内眦内侧有1.5cm×0.5cm表皮剥脱、皮下出血伴结痂,眉正中有1.5cm×0.5cm青紫区,左前额有2.2cm×0.5cm表皮剥脱、皮下出血伴结痂,左眼外眦下外方有2.0cm×1.0cm表皮剥脱、皮下出血伴结痂。

颈部皮肤无明显损伤;颈部活动度无增大;气管居中。

胸廓对称,左前上胸部在3.0cm×2.5cm范围内有点状结痂及片状青紫区,右胸部有4.5cm×2.5cm青紫区;腹部平坦,右腰部外侧有15.0cm×6.5cm暗褐色区;外生殖器、会阴部(-);骨盆挤压、分离试验(+)。

左肩前侧有4.0cm×2.5cm青紫区,左肘窝有2.5cm×1.5cm、1.0cm×1.0cm片状青紫区,左前臂中下段前侧有2.5cm×0.5cm暗紫红色区,左手背有4.5cm×2.5cm、6.0cm×3.0cm青紫区,左手中指近侧指间关节背侧有2.0cm×1.5cm青紫区,左手小指近侧指间关节背侧有1.5cm×1.0cm青紫区;右肩前外侧有2.0cm×1.0cm淡暗红色区,右肘后侧至右前臂上段后侧有9.0cm×4.0cm淡青紫区,右前臂上段后外侧在7.0cm×2.5cm范围内有点片状青紫区,右腕背侧有3.0cm×1.0cm暗紫红色区,右手背在6.5cm×3.0cm范围内有片状表皮剥脱、皮下出血及青紫区,其上有3.0cm×1.5cm暗紫红色结痂创面;双手甲床苍白、轻度紫绀;左大腿中下段内侧有7.0cm×5.0cm青紫区,其上有0.5cm×0.5cm、0.5cm×0.2cm表皮剥脱及皮下出血,左小腿上段前外侧在5.0cm×1.0cm青紫区,左小腿下段内侧有4.5cm×3.5cm青紫区;右膝前外侧有9.0cm×4.5cm表皮剥脱及皮下出血,右小腿上段前外侧有4.5cm×1.0cm青紫区,右踝外侧至右足背有8.0cm×7.0cm青紫肿胀区;余尸表检验(-)。

(二)尸体解剖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47-2019《法医学尸体检验技术总则》、GA/T 268—2019《道路交通事故尸体检验》、GA/T 148-2019《法医学病理检材的提取、固定、取材及保存规范》、SF/Z JD0101002-2015《法医学尸体解剖规范》和重庆法医验伤所《法医学尸体解剖作业指导书》CQFY-B-12、《道路交通事故尸体检验作业指导书》CQFY-B-19、《法医病理巨检取材方法作业指导书》CQFY-B-10进行。

作“T”型胸腹联合切口;腹壁脂肪厚2.3cm;右中上腹腹壁肌层出血;腹腔内有淡红黄色液体约200ml;腹腔内各实质脏器位置正常;肠道无套叠、扭转,阑尾内位,浆膜无脓性分泌物;肠系膜淋巴结无肿大,肠系膜血管无血栓形成;胰腺表面及周围组织无出血;下腹部及盆部腹膜后无出血;膈肌高度:左右侧均位于4、5肋间;肝脏下缘位置:剑突下3.5cm,右锁骨中线肋缘上2.0cm。

右1后肋骨折,右2-5肋于右锁骨中线外侧不全性骨折,右2-4肋于腋前线处骨折伴右2-4肋间肌出血,右6、7肋间肌出血,右7-9肋于右锁骨中线处及腋前线处骨折伴肋间肌出血;左4-5肋于锁骨中线处骨折;双侧气胸试验(-);左、右肺与胸壁无粘连;左侧胸腔有400ml淡红黄色液体,右侧胸腔有450ml暗红色液体;胸腺由脂肪组织替代;心脏位置:左心尖平左5肋距正中线9.0cm,右心缘位于右3、4肋距正中线4.0cm;心包膜光滑、完整,心包腔内少量淡黄色液体;原位探查右心腔及肺动脉主干:心内膜无附壁血栓,心腔内有“鸡脂样”血凝块,肺动脉无血栓栓塞;提取心血42ml备检。

右肩背部肌肉有12.0cm×10.0cm出血区及右锁骨肩峰端骨折;舌骨、甲状软骨及环状软骨无骨折;扁桃体无肿大;喉头无水肿,声门无狭窄。

心脏:重330克,大小11.0cm×7.0cm×5.5cm;左心饱满,心尖钝圆;心外膜脂肪组织增生;心肌暗红色,质软;室间隔无缺损,卵圆孔已闭合;心室肌厚度:左1.1cm,右0.2cm;左心房、室内膜轻度增厚,余心内膜光滑;左心室肉柱及乳突肌增粗;各瓣膜周径:三尖瓣11.0cm,肺动脉瓣9.0cm,二尖瓣7.5cm,主动脉瓣7.0cm;冠状动脉开口位置正常,右冠状动脉管腔Ⅱ度狭窄,左冠状动脉前降支起始部管腔Ⅲ度狭窄,左冠状动脉旋支管腔Ⅰ度狭窄。

主动脉:内膜广泛黄色斑块,少量斑块破裂出血;外膜(-)。

肺脏:双肺饱满,肺膜完整,局部肺膜增厚;表、切面呈暗红、灰白色,挤压切面无明显液体溢出;气管、支气管腔粘膜轻度充血,管腔内无分泌物。

肝脏:重950克,大小24.0cm×10.5cm×6.0cm,包膜完整光滑,表面呈暗红、土黄色;切面呈暗红色,无坏死及占位性病变;胆囊充盈,无结石,胆道通畅。

脾脏:重60克,大小8.0cm×5.0cm×2.5cm;包膜光滑、完整;切面暗红褐色,脾小体不清。

胰腺:重70克,大小20.5cm×2.5cm×1.0cm,表、切面无明显出血、坏死及占位性病变。

肾脏:左肾重110克,大小8.5cm×5.0cm×3.5cm;右肾重100克,大小9.5cm×4.0cm×3.0cm;双肾表面光滑,包膜易剥离,切面苍白,皮髓质界限清楚,皮质厚0.4cm;肾盂无出血及脓性分泌物。

肾上腺:左侧大小5.0cm×2.0cm×0.5cm,右侧大小4.0cm×2.0cm×0.5cm,表、切面无出血及占位性病变。

食道、胃肠道:食道粘膜光滑,呈灰白色,未见糜烂、坏死、出血,食道内无异物;胃内空虚,无内容物,胃壁无出血、穿孔;粘膜无异常;肠壁及浆膜(-)。

颅脑:右额颞顶部有15.0cm×11.5cm头皮下出血,双侧颞肌无出血;颅骨无骨折;硬脑膜完整,硬脑膜外、下无出血;脑重1100克,大小15.5cm×13.0cm×8.5cm;脑表面血管轻度扩张、淤血;右颞枕叶在5.5cm×3.0cm范围内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回轻度增宽,脑沟变浅;双侧小脑扁桃体轻度压迹;椎、基底动脉及Willis环完整,可见节段性斑块;侧脑室无出血;切面无出血及明显软化灶形成。

(三)显微镜观察

心脏:心肌细胞排列正常;心肌细胞灶性坏死伴纤维组织增生;部分心肌细胞肥大,核大深染;心肌细胞肿胀,肌浆凝聚,嗜伊红色增强,横纹不清;心肌间质纤维结缔组织轻度增生;间质疏松水肿;间质血管轻度扩张、淤血或空虚,细小动脉管壁增厚、玻变;心内膜增厚,纤维组织增生;心外膜脂肪组织增生;冠状动脉内膜增厚,纤维组织增生,内膜下脂质沉积,管腔Ⅲ度狭窄,中层平滑肌变性,外膜纤维组织增生。

主动脉:内膜增厚,纤维组织增生,内膜下脂质沉积,中层平滑肌变性,外膜纤维组织增生。

肺脏:部分肺泡壁增宽,纤维组织轻度增生,毛细血管空虚;部分肺泡腔内灶性红细胞;部分肺泡腔内少量水肿液;部分肺泡壁断裂、肺泡腔融合;肺间隔血管轻度扩张、淤血或空虚;部分细、小支气管管腔内少量粘液,管壁疏松水肿伴散在少许淋巴细胞浸润;气管粘膜部分脱落,粘膜下灶性出血;肺膜疏松水肿。

甲状腺:滤泡大小正常,滤泡上皮细胞无增生,胶质无吸收;间质纤维组织轻度增生,血管轻度扩张淤血或空虚,胞膜外灶性出血。

肝脏:肝小叶结构正常;肝细胞肿胀,核空泡变;肝细胞灶性坏死伴出血;汇管区纤维组织轻度增生,细小动脉管壁增厚、玻变;包膜(-)。

脾脏:白髓萎缩;血窦扩张、轻度淤血;中央动脉管壁增厚、玻变,管腔狭窄;包膜(-)。

胰腺:腺细胞肿胀、部分轻度自溶;间质纤维组织增生;实质及间质无出血及炎细胞浸润。

肾脏:肾小球毛细血管丛空虚,肾小球囊壁增厚,纤维组织增生;肾小管上皮细胞肿胀及轻度自溶;间质疏松水肿伴灶性出血,血管轻度扩张、淤血或空虚;细小动脉管壁增厚、玻变;肾盂粘膜部分脱落,周围灶性出血。

肾上腺:皮髓质结构正常,皮质类固醇颗粒无明显脱失,血窦轻度淤血。

食道:粘膜及粘膜下层(-);肌层及外膜(-)。

胃:粘膜层上皮细胞部分自溶、脱落,粘膜层无明显炎细胞浸润,肌层及浆膜(-)。

肠道:粘膜层上皮细胞部分自溶、脱落,粘膜层无明显炎细胞浸润;肌层及浆膜(-)。

脑:神经细胞肿胀,尼氏小体消失,部分核固缩;脑内血管轻度扩张淤血,管周间隙增宽;蛛网膜下腔血管轻度扩张、淤血及灶性出血;小脑:组织结构正常,蒲肯野氏细胞肿胀,部分细胞核固缩或溶解。

(四)实验室检查

血液中未检出巴比妥类、吩噻嗪类、苯二氮卓类、三环类抗抑郁药物、拟除虫菊酯及毒鼠强、有机磷农药(详见重重法验[2022]毒D鉴第184号)。

(五)法医解剖病理学诊断

(一)多发伤:

1.胸部损伤:

(1)右1-5、7-9肋骨及右锁骨肩峰端骨折伴出血;左4-5肋骨骨折;

(2)肺挫伤;急性肺水肿;

(3)双侧胸腔积血、积液(右侧胸腔约450ml血液,左侧胸腔约400ml血性液体);

2.颅脑损伤:

(1)蛛网膜下腔出血;

(2)右前额裂创;

(3)右额颞顶部头皮血肿;面部擦挫伤;

3.腹盆部损伤:

(1)骨盆骨折(右髂骨、右耻骨上下支及左耻骨下支);

(2)肾挫伤;

(3)右中上腹腹壁肌层出血;腹腔积液(约200ml血性液体);

4.颈6椎骨折;

5.全身多处软组织擦挫伤;

6.尸斑浅淡;双侧睑结膜苍白;甲床苍白;脏器(脑、心、肺、肝、脾、肾等)血管轻度淤血或空虚;

(二)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并高血压性心脏病:

1.心脏增重(重330g);部分心肌细胞肥大;

2.右冠状动脉管腔Ⅱ度狭窄,左冠状动脉前降支起始部管腔Ⅲ度狭窄,左冠状动脉旋支管腔Ⅰ度狭窄;

3.左心室壁肌厚1.1cm,肉柱及乳突肌增粗;

4.心肌细胞灶性坏死伴纤维组织增生;心肌间质纤维组织增生;

(三)肺气肿;

(四)主动脉粥样硬化;细小动脉硬化(累及脑、心、肝、脾、肾等);

(五)脏器(脑、心、肝、肾等)实质细胞变性、坏死;

(六)部分脏器自溶(胰腺、胃肠粘膜、肾小管等)。

【分析说明】

经对程某某尸体进行尸表检验、尸体解剖、组织学观察及实验室检查,并结合所提供的病历资料,分析说明如下。

(一)未发现程某某机械性窒息死亡的证据。

(二)程某某心血中未检出常见毒物,可排除上述常见毒物中毒死亡。

(三)未发现程某某空气栓塞、肺动脉血栓栓塞及过敏性休克死亡的证据。

(四)程某某存在肺气肿,主动脉粥样硬化,细小动脉硬化等自身疾病;但非致命性疾病。

程某某存在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并高血压性心脏病,但无典型急性心肌梗死形态学表现,故可排除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并高血压性心脏病所致死亡。

(五)尸体检验及组织学检查见程某某胸部损伤(右1-5、7-9肋骨及右锁骨肩峰端骨折伴出血,左4-5肋骨骨折,肺挫伤,急性肺水肿,右侧胸腔约450ml血液,左侧胸腔约400ml血性液体),颅脑损伤(蛛网膜下腔出血,右前额裂创,右额颞顶部头皮血肿,面部擦挫伤),腹盆部损伤(右髂骨、右耻骨上下支及左耻骨下支骨折,肾挫伤,右中上腹腹壁肌层出血;腹腔约200ml血性液体),颈6椎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擦挫伤,尸斑浅淡,双侧睑结膜苍白,甲床苍白,脏器(脑、心、肺、肝、脾、肾等)血管轻度淤血或空虚;脏器(脑、心、肝、肾等)实质细胞变性、坏死。

(六)结合所提供的病历资料,程某某因车祸伤致全身多处疼痛伴活动受限2+小时于2022年8月23日10时41分入某县人民医院,入院后给予头皮清创缝合,吸氧、监护、补液、维持循环稳定、镇痛、抗生素预防感染等,2022年8月24日03:00左右,患者突发病情加重,意识障碍,呼之不应,血压:96/61mmHg,血压饱和度下降至76%,立即予以面罩高流量吸氧,气管插管呼吸机辅助通气,止血、镇痛,营养支持,监控血压,补液、抗休克等对症支持治疗,患者病情无好转,经抢救无效于2022年8月26日09时38分死亡;死亡诊断:骨盆骨折(右髂骨、右耻骨上下支、左耻骨下肢),创伤性休克,呼吸衰竭,颈椎骨折C6,肺挫伤,肺炎,创伤性胸腔积液,血尿,闭合性颅脑损伤轻型,心肌损害,肋骨骨折,右侧锁骨肩峰端骨折,头皮裂伤,闭合性腹部损伤,闭合性胸部损伤,多处皮肤浅表挫伤。

综上所述,程某某多发伤损伤程度严重,但未达到绝对致命伤;同时程某某存在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并高血压性心脏病,肺气肿,主动脉粥样硬化,细小动脉硬化等自身疾病虽非达到致命性程度,但其病变程度较重,可较明显降低机体对损伤及损伤并发症的耐受性;即程某某符合交通事故致多发伤引起呼吸、循环衰竭死亡;外伤为死亡的主要原因;自身疾病为死亡的次要原因。

【鉴定意见】

程某某符合交通事故致多发伤引起呼吸、循环衰竭死亡;外伤为死亡的主要原因;自身疾病为死亡的次要原因。

您的满意度: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您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