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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所对刘某外伤性主动脉夹层伤残程度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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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1年5月28日,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伤后送至医院就诊,经检查后诊断胸主动脉夹层、双侧多发肋骨骨折、两肺挫伤等,住院期间予以对症治疗。2021年9月3日,鉴定所受委托对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对刘某伤残程度进行鉴定。

【鉴定过程】

鉴定所收到委托后,对委托事项及送检材料均进行了文证审查,委托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属于鉴定所能力范围;送检材料基本具备鉴定要求。2021年9月3日,鉴定所对委托方提供的影像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在被鉴定人家属在场的情况下,在鉴定所检查室对被鉴定人进行了法医学检查。

2021年9月14日,鉴定所邀请影像专家对所留电子影像资料进行会诊讨论。

(一)资料摘录

1.某市博爱医院门诊病历摘录:

2021-5-28 外伤后全身多处疼痛半小时

体检:胸腹部及腰背部压痛存在……

2.某大学附属医院出院记录摘录:

入院日期:2021-5-28         出院日期:2021-6-4

出院诊断:胸主动脉夹层

入院时主要症状及体征:因“外伤胸腹部疼痛1天”入院。患者1天前因车祸外伤致胸腹部疼痛,遂立即至某博爱医院急诊就诊,急诊查全身CT示:两肺挫伤,双侧胸腔积液,双侧多发肋骨骨折。查体:两肺呼吸音低,心前区无异常隆起及搏动,心率58次/分,律齐,各瓣膜听诊区未闻及明显病理性杂音,未闻及心包摩擦音。

诊疗经过: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于2021-6-1在全麻下行胸主动脉覆膜支架腔内隔绝术,术后转入心外监护,予以降压、控制心率、抗炎等治疗。

主要检查结果:床边摄片:主动脉支架置入术后状,两肺渗出,左侧胸腔积液,右侧气胸(肺组织压缩约5%),右侧胸壁少许皮下气肿基本吸收,两侧多发肋骨骨折。

3.某大学附属医院手术记录摘录:

手术时间:2021年6月1日

手术经过:作右侧腹股沟下方正中切口长约3cm,逐层解剖出股动脉,穿刺置入超滑导丝和标记导管,至升主动脉,造影显示左锁骨下动脉外侧起始处见主动脉夹层,破口位于主动脉弓小弯侧,破口距左锁骨下动脉约2.5cm,测量主动脉弓直径约24mm,故选用美敦力覆膜支架VAMF2626C150TE,用输送器送至弓降部,近端标记对准左锁骨下动脉开口边缘,释放支架,再次造影示支架完全覆盖夹层破口,造影剂能进入左锁骨下动脉,无内瘘发生……

4.某博爱医院出院记录摘录:

入院日期:2021-6-4         出院日期:2021-6-19

出院诊断:胸主动脉覆膜支架腔内隔绝术后,双侧多发肋骨骨折,胸腔积液,气胸

入院情况:患者因“胸主动脉覆膜支架腔内隔绝术后”入院。胸部+腹部CT:主动脉夹层,两肺挫伤,左侧气胸(肺压缩约15%),双侧胸腔积液伴两肺部分膨胀不全,双侧多发肋骨骨折。

诊疗经过:患者入院完善相关检查,予心电监护、控制血压、监测心率、绝对卧床休息、抗感染等治疗。

5.某大学附属医院影像中心影像学检查报告单摘录:

2021-5-28          放射科号:2265095

描述:增强后自主动脉弓至胸主动脉(平胸5椎体)见线样分隔,呈双腔征,余主动脉及其主要分支未见明显夹层征象。

诊断:主动脉弓至胸主动脉上段局部主动脉夹层(DebakeyⅢ型)。

(二)法医学检验

1.检验方法及设备

按照《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

2014)对委托方提供的影像资料进行审阅、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JD0103003-2011)进行法医学检查。鉴定过程中鉴定所使用了阅片灯、不干胶比例尺等设备。

2.体格检查

被检者神志清,步行入室,应答切题,检查合作。两侧胸廓对称,未见明显畸形,胸廓挤压试验(+)。右腋部见一枚引流疤痕。余(-)。

(三)阅片及会诊

阅某大学附属医院2021年5月28日所摄片号为2265095的肋骨CT平扫电子影像资料示:两侧气胸、两肺挫伤、双侧胸腔积液;左侧第2-4、6肋及右侧1-7、10-11肋骨折,部分肋骨为多段骨折,部分断端错位。

阅某大学附属医院2021年5月28日所摄片号为2265095的胸部CT平扫(增强)电子影像资料示:主动脉于左锁骨下动脉以远见局限性主动脉夹层,内膜撕裂口可见,夹层内见假腔对化剂进入,未见血栓形成,血管壁未见钙化。诊断主动脉夹层(Stanford B型、DebakeyⅢ型)。

阅某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9月3日所摄片号为10772720的肋骨CT平扫+三维重建3张、肋骨正位+双前斜位X片2张示:右侧1-7、10-11肋及左侧2-4、6肋陈旧性骨折,其中右侧4、5、6、11后肋及第4腋后肋断端错位重叠畸形愈合,双侧第3腋前肋及右侧第6前肋错位畸形愈合。

【分析说明】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案情材料、病史及影像资料,结合鉴定所阅片、检查及专家会诊分析如下:

1.刘某伤后至医院就诊,病历记载胸腹部及腰背部压痛;摄片检查示右侧1-7、10-11及左侧2-4、6肋骨折,两侧气胸,两肺挫伤,双侧胸腔积液,主动脉夹层;故刘某胸部多发伤诊断成立。

2.刘某双侧肋骨骨折经治疗后,现伤情已稳定。结合鉴定所阅片及医院影像诊断,肋骨骨折数目超过12根,鉴定时摄片复查见右侧4、5、6、11后肋及第4腋后肋断端错位重叠畸形愈合,双侧第3腋前肋及右侧第6前肋错位畸形愈合(共计8处)。对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5.8.3.6条(肋骨骨折12根以上并后遗6处畸形愈合)之规定,双侧肋骨骨折伴部分肋骨畸形愈合评定为八级伤残。

3.刘某主动脉夹层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分析如下:

(1)从损伤基础分析。损伤性主动脉夹层的前提需要明确的严重的胸部外伤史,包括胸部挤压伤、交通事故高速冲撞中方向盘撞击胸部、或者高处坠落等,胸部遭受直接暴力或躯体在暴力作用下做减速运动、扭转运动,移位的心脏强力牵扯大血管,致血管壁撕裂,多伴有胸部的骨折,腹腔及其他部位的损伤等。本案中,根据委托方提供的病历材料,刘某外伤后胸腹部及背部疼痛,摄片检查见双侧多发肋骨骨折,部分肋骨断端错位,两侧气胸等,由此证实刘某受伤当时胸部有遭受巨大的直接暴力作用,具有导致损伤性主动脉夹层的外伤性病理。

(2)从损伤时间分析。本案中,刘某于2021年5月28日上午交通事故受伤,当天晚上行胸部CT检查见主动脉夹层,影像中夹层内未见血栓形成,血管壁未见钙化,从时间上分析刘某主动脉夹层形成时间与外伤时间较为紧密。

(3)从主动脉夹层类型及表现分析。主动脉夹层目前主要有两种分类方法,第一种是Debakey分型,分为Ⅰ、Ⅱ、Ⅲ型,第二种是Stanford分型,分为A型、B型,临床上DebakeyⅢ型与Stanford B型相当。DebakeyⅢ型(Stanford B型)夹层起源于降主动脉左锁骨下动脉开口远端,未累及升主动脉,受累范围相对比较局限,与损伤性主动脉夹层表现相似。根据医院影像诊断,结合鉴定所阅片及影像专家会诊,刘某主动脉于左锁骨下动脉(主动脉弓至胸主动脉平胸5椎体)以远见局限性主动脉夹层,内膜撕裂口可见,其受累动脉范围局限,符合损伤性主动脉夹层的表现。

综合上述,刘某主动脉夹层与交通事有直接因果关系。

4.刘某胸主动脉夹层,住院期间行胸主动脉覆膜支架腔内隔绝术,系传统修补手术的替代治疗方案,其手术目的及效果与血管修补术相似。对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5.8.3.7条(心脏或者大血管修补术后)之规定,主动脉夹层术后评定为八级伤残。

【鉴定意见】

刘某因交通事故致右侧1-7、10-11及左侧2-4、6肋骨折,两侧气胸,两肺挫伤,双侧胸腔积液,主动脉夹层,其双侧肋骨骨折伴部分肋骨畸形愈合评定为八级伤残,主动脉夹层术后评定为八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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