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对某民事诉讼所涉录音证据真实性进行声像资料鉴定案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在某共有权确认纠纷案中,原告提交了SANSUI数码录音笔1个(检材录音笔),其上存储有检材录音1和检材录音2。据原告声称,检材录音1的形成过程为:2010年3月7日,在去某地扫墓的路上,(被告)F某在其汽车内使用检材录音笔录制了F某与B某的谈话过程;检材录音2的形成过程为:2010年3月19日,在某居民楼411室,(被告)D某使用检材录音笔录制了F某、D某、A某和C某的谈话过程。原告还声称,曾对检材录音笔中存储的检材录音1和检材录音2进行了重命名、复制和刻盘等操作。委托人委托本所对检材录音1和检材录音2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鉴定。
【鉴定过程】
开启江民速智版杀毒软件,分别对电子数据检验工作站和声纹鉴定工作站进行全盘扫描杀毒,均未发现病毒。
将检材录音笔通过只读接口连接至声纹鉴定工作站,在检材录音笔“U盘”根目录下找到检材录音1和检材录音2,并将其采集至声纹鉴定工作站。检验发现,检材录音1源文件和复制件的SHA-256哈希值均为72951368C1CCEB51DE321F
4327696D5106FF378455992F21F7ECC815F5CCE0C8;检材录音2源文件和复制件的SHA-256哈希值均为8AB9DCC1FCB3871
1D1763E4D83B6C2C4699D78E9CDF7100FF1FBD290E10C0FE1。除检材录音1和检材录音2之外,在检材录音笔“U盘”根目录下还发现存储有后缀名为“.MP3”的音频文件21个,将上述音频文件全部采集至声纹鉴定工作站,选取部分音频文件作为参考样本录音,以下统称为“参考样本录音”。
将检材录音笔通过只读接口连接至电子数据检验工作站,使用FTK Imager镜像软件制作检材录音笔的镜像文件,下称“检材镜像”。使用取证大师对检材镜像中的数据文件进行提取和恢复。
检验发现,在检材镜像中共提取出后缀名为“.MP3”的数据文件121个,未恢复出后缀名为“.MP3”的音频文件;在提取到的后缀名为“.MP3”的121个数据文件中,23个存储在检材录音笔的根目录下,98个存储在检材录音笔根目录下的“VOICE”文件夹中;“VOICE”文件夹的属性显示为隐藏的系统文件夹。
再次将检材录音笔通过只读接口连接至声纹鉴定工作站,同时对声纹鉴定工作站(Windows10 操作系统)中“文件夹选项”的高级设置进行调整(勾选“显示隐藏的文件、文件夹和驱动器”,同时取消勾选“隐藏受保护的操作系统文件(推荐)”);调整设置后,可以直接显示检材录音笔“U盘”根目录下处于“隐藏”状态的“VOICE”文件夹(见附图2),该文件夹下存储有98个后缀名为“.MP3”的数据文件(只有部分文件为可播放的音频文件)(见附图3)。
比较检验发现,检材录音笔“U盘”根目录下“VOICE”文件夹中存储的文件名为“REC003.MP3”和“REC025.MP3”的两个音频文件的SHA-256哈希值分别与检材录音笔“U盘”根目录下存储的检材录音1和检材录音2的SHA-256哈希值对应一致(见附图4)。
将检材录音笔“U盘”根目录下“VOICE”文件夹中存储的后缀名为“.MP3”的数据文件采集至声纹鉴定工作站,选择部分可播放的音频文件为参考样本录音,以下统称为“参考样本录音(隐藏)”。比较检验发现,部分参考样本录音和部分参考样本录音(隐藏)的SHA-256哈希值对应一致。
使用检材录音笔进行模拟实验录音,制作实验样本录音。检验发现,实验样本录音均存储在检材录音笔“U盘”根目录下的“VOICE”文件夹中,音频格式均为MP3,文件名的默认命名方式均为“REC###.MP3”(其中“#”表示阿拉伯数字),创建时间和修改时间(年/月/日部分)均固定显示为“2008年1月1日”(与实验录音时的北京时间不同步);将上述实验样本录音采集至声纹鉴定工作站,以下统称为“实验样本录音”。
将检材录音1、检材录音2、参考样本录音、参考样本录音(隐藏)和实验样本录音输入到MediaInfo、X-ways Forensics、Adobe Audition、WaveSurfer和 OTExpert录音真实性鉴定系统。对上述录音进行了全面的文件属性/元数据检验、听觉检验、声谱检验和信号分析。
检验发现,检材录音1为面对面录音,主要录有两位女性说话人的对话,有效录音时长约为17分16秒,文件大小为8294912字节,音频格式为MP3,采样率为32000赫兹,立体声录制,录音质量整体一般。检材录音2为面对面录音,主要录有两男三女五位说话人的对话,有效录音时长约为48分50秒,文件大小为23442432字节,音频格式为MP3,采样率为32000赫兹,立体声录制,录音质量整体较好。
文件属性/元数据检验发现,检材录音1和检材录音2的元数据结构特征与参考样本录音、参考样本录音(隐藏)和实验样本录音的元数据结构特征均相符;在检材录音1和检材录音2的元数据中均未发现经过数据处理的痕迹。检材录音1和检材录音2与参考样本录音、参考样本录音(隐藏)和实验样本录音的录制参数均相符。检材录音1和检材录音2均与参考样本录音的文件名命名规则相符,但均与参考样本录音(隐藏)和实验样本录音的文件名命名规则不同。检材录音1和检材录音2的创建时间分别显示为“2010年3月22日,20:10:13”和“2010年3月22日,20:08:05”,该特点均与参考样本录音的创建时间属性相符,但均与参考样本录音(隐藏)和实验样本录音的创建时间属性(均显示为“2008年1月1日 00:00:**”,其中“*”表示不固定的阿拉伯数字)不符。检材录音1和检材录音2的修改时间分别显示为“2008年1月1日,00:22:06”和“2008年1月1日,01:02:24”,该特点与参考样本录音、参考样本录音(隐藏)和实验样本录音的修改时间属性相符,且该时间与参考样本录音(隐藏)中文件名为“REC003.MP3”和“REC025.MP3”的两个音频文件的修改时间分别对应一致。部分参考样本录音(隐藏)与实验样本录音的时间属性及其关系相符。
听觉检验发现,检材录音1的语音流畅,对话正常,语意连贯,未发现异常现象;背景噪声的来源及变化情况未见异常、连续性和一致性未见异常、与说话声的重叠情况未见异常;录音整体情况与原告对检材录音1的形成陈述基本相符。检材录音2的谈话主题、录音环境、对话人的组成等与部分参考样本录音和部分参考样本录音(隐藏)的谈话主题、录音环境、对话人的组成等均有较高的一致性;检材录音2的语音流畅,对话正常,语意连贯,未发现异常现象;背景噪声的来源及变化情况未见异常、连续性和一致性未见异常、与说话声的重叠情况未见异常;录音整体情况与原告对检材录音2的形成陈述基本相符。
声谱检验发现,检材录音1和检材录音2的起始和结束部位的波形特征均与参考样本录音、参考样本录音(隐藏)和实验样本录音起始和结束部位的波形特征相符;检材录音1和检材录音2的有效带宽(频谱分布)特征均与参考样本录音、参考样本录音(隐藏)和实验样本录音的有效带宽(频谱分布)特征相符;检材录音1和检材录音2的背景噪声图谱连贯,均未发现异常现象。
信号分析发现,检材录音1和检材录音2的编码痕迹特征均未见异常现象。
【分析说明】
检材录音1和检材录音2与参考样本录音(隐藏)中文件名为“REC003.MP3”和“REC025.MP3”的两个音频文件的SHA-256哈希值分别对应一致,说明检材录音1与“REC003.MP3”的数据相同,检材录音2与“REC025.MP3”的数据相同。检材录音1和检材录音2的创建时间均晚于“REC003.MP3”和“REC025.MP3”的创建时间,检材录音1和检材录音2的修改时间与“REC003.MP3”和“REC025.MP3”的修改时间分别对应一致,检材录音1、检材录音2的文件名的命名规则与“REC003.MP3”、“REC025.MP3”和实验样本录音的文件名的命名规则不同(“REC003.MP3”、“REC025.MP3”与实验样本录音的文件名的命名规则相同),分析产生上述异常现象的原因可能是:将检材录音笔“U盘”根目录下“VOICE”文件夹中存储的“REC003.MP3”和“REC025.MP3”两个音频文件复制到检材录音笔“U盘”根目录下,并对复制后的两个音频文件的文件名进行了重命名处理。上述异常现象及其成因解释同样适用于部分参考样本录音。上述检验结果与原告对检材录音1和检材录音2的形成陈述基本相符。
对检材录音笔进行了存储介质检验、录音系统检验,对检材录音1、检材录音2、参考样本录音、参考样本录音(隐藏)和实验样本录音进行了文件属性/元数据检验、听觉检验和声谱检验和信号分析等,均未发现检材录音1和检材录音2存在其他异常现象。
根据上述检验结果,经综合评断,未发现检材录音1经过剪辑处理;未发现检材录音2经过剪辑处理。
【鉴定意见】
1.未发现检材录音1经过剪辑处理。
2.未发现检材录音2经过剪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