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医验伤所对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死因进行法医病理鉴定案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2年4月13日,王某某驾驶轻型栏板货车沿某桥行驶,10时34分,当车行驶至某县某街道某路0KM+150M路段,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驶到人行道上将在人行道上的行人王某某撞倒,造成王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2022年4月17日00时38分许,王某某在某县中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鉴定过程】
一、资料摘要
某县中医院住院病历(住院号:XXXX):王某某,女,70岁,2022年4月13日因“头部、颈部、胸腹部及全身多处外伤后1小时”入院。现病史:入院前1小时,患者发生车祸被行驶的皮卡车撞倒,致头部、颈部、胸部及全身多处受伤,伤后口鼻有鲜血流出,短暂昏迷,具体不详,感头痛明显,胸背部疼痛,无呕吐、大小便失禁,否认呼吸困难,否认腹痛、腹胀及其他不适,肇事者急呼我院救护车送入我院就诊,门诊以“颅脑损伤”收入我科。体格检查:T:36.5℃,P:86次/分,R:32次/分,BP:164/90mmHg。发育正常,营养中等,平车推入病房,查体欠合作。双侧胸廓对称,胸背部压痛,双肺呼吸音粗,可闻及少许湿罗音,心音有力,心率86次/分,律齐,各瓣膜区未闻及病理性杂音。腹部平坦,腹软,全腹无压痛,肝肾区无叩痛,移动性浊音(-),肠鸣音存在。肛门及外生殖器未检。脊柱生理性弯曲,右上肢前臂中段骨反常活动,其他肢体无明显异常。专科情况:浅-中度昏迷,头颅五官无畸形,头面部多处皮肤挫伤,口鼻可见陈旧性血迹,双侧瞳孔等大等圆,直径约0.2cm,对光反射迟钝,格拉斯评分:10分(E2V4M4)。辅助检查:头颅、颈部、胸部及腹部CT:右侧额颞顶部硬膜下出血,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脑疝形成,颅骨骨折,右侧额叶及左侧小脑半球脑挫裂伤伴血肿形成,枕骨左份骨折。右尺桡骨骨折。入院诊断:1、重型颅脑损伤,2、颅骨骨折,3、右侧额颞顶部硬膜下出血,4、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5、右尺桡骨骨折,高血压?4月14日复查脑CT提示:双侧额叶、右侧颞叶及左侧小脑半球脑挫裂伤伴血肿形成,血肿较前明显增大,中线移位,脑疝形成。患者意识变差,拟急诊行右侧额颞部颅内血肿清创术+去骨瓣减压术。10时30分进入手术室后麻醉前病情发生变化,血压64/40mmHg,心律48次/分,氧饱和度60%,立即取消手术,予抢救治疗后,呈重度昏迷,双侧瞳孔散大,对光反射消失。予止血、抗感染、促进脑功能恢复、对症支持等治疗。经多次抢救,最终抢救无效于2022年4月17日00时38分死亡。
二、鉴定过程
(一)尸表检验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47-2019《法医学 尸体检验技术总则》、GA/T 268—2019《道路交通事故尸体检验》进行。
老年女性尸体,尸长133cm,发育正常,营养中等。尸冷存在;尸斑位于腰背部、四肢背侧未受压处,暗紫红色,压之不褪色;尸僵位于四肢大关节、下颌关节等处,部分缓解。
衣着情况:上身穿绿色毛衣,黑白花纹棉质衫;下身赤裸。
头发已剃,留有发根,发长0.5cm,夹杂较多白发;双眼睑球结膜苍白,角膜中度混浊,瞳孔直径:左侧0.7cm、直径0.7cm;左侧外耳道未见异常,右侧外耳道有少许血迹;左侧鼻腔内见血痂,右侧鼻腔内少量淡黄色液;左上唇皮肤2.5cm×0.3cm、右上唇粘膜1.0cm×0.6cm暗红色挫伤区,下唇有两处暗红色挫伤区,大小分别为2.4cm×0.8cm、2.3cm×0.8cm。口腔内有少许红黄色液体,牙齿无新鲜脱落、缺失,双侧颊粘膜及牙龈粘膜无出血及损伤;指甲甲床紫绀。
鼻根部及前额在4.0cm×2.0cm范围散在斑点状、细条状擦伤,左眼角外侧有2.5cm×1.7cm斑点状擦伤,双眼上睑青紫;左顶枕部有一7.0cm×6.0cm淡紫红色区;左枕部头皮4.5cm×4.0cm青紫、肿胀;右颞枕部有三处斑点状陈旧性瘢痕。
颈部外观无畸形,皮肤未见损伤,颈部活动度无明显增大,气管居中。
胸廓对称,胸前正中皮肤有一10.7cm×4.5cm淡红色区。
腹部饱满,右侧腹部三处、左侧腹部一处针孔印。骨盆挤压分离试验(-)。外生殖器及肛门未见异常。
左上肢肘窝两处、左腕桡侧一处针孔印;左手背散在斑点状结痂。右前臂中上段后外侧14.5cm×6.0cm青紫,下段见片状暗红色挫伤区伴表皮水泡,局部扪及骨折征。
左小腿后侧在29.0cm×7.5cm范围广泛青紫,右大腿下段内侧在2.5cm×1.7cm范围见多个点状表皮剥脱。左、右足背各有一个针孔印,局部青紫。
(二)尸体解剖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47-2019《法医学尸体检验技术总则》、GA/T 268—2019《道路交通事故尸体检验》、GA/T 148-2019《法医学病理检材的提取、固定、取材及保存规范》、SF/Z JD0101002-2015《法医学尸体解剖规范》进行。
作“T”型胸腹联合切口,逐层切开胸、腹腔。腹部皮下组织、肌肉无出血;腹壁脂肪厚2.0cm;腹膜光滑,无出血、血肿,腹腔内有淡红色液体约100ml;腹腔脏器位置基本正常;大网膜自然下垂,与周围组织无粘连;胃肠浆膜光滑,轻度充血,无粘连、扭转及套叠等机械性梗阻现象;阑尾内位,长6cm,浆膜光滑,无出血、坏死及脓性分泌物;胰腺表面及周围组织未见明显出血、坏死及钙化灶;膈肌高度:右侧平第5、6肋间,左侧平第5、6肋;肝脏下缘位置:正中线位于剑突下2.0cm,右侧锁骨中线肋缘上1.3cm,肝脏膈面与膈肌广泛纤维性粘连。
双侧锁骨、胸骨无骨折,左侧第3-7肋骨在锁中线处骨折,右侧第2、3肋骨在胸骨旁线处骨折,右侧第5-7肋骨在锁中线处骨折,骨折端及周围肌肉、筋膜组织局灶性出血;双侧气胸试验(-);肺胸膜广泛纤维性粘连,双侧胸腔内有少量淡红色积液,总量约40ml;胸腺已脂肪化;心包膜光滑、完整,无粘连,心包腔内有少量红黄色清亮液体;心外膜脂肪增生;心脏位置:左心尖位于第5、6肋间距正中线10.2cm,右心缘位于第3、4肋距正中线4.5cm。原位探查右心腔及肺动脉主干:未发现空气栓塞,右心室腔内见灰白色、暗红色附壁血栓,向肺动脉延伸。抽取心血备检。
颈部皮下组织及肌肉无出血;舌骨、甲状软骨及环状软骨无骨折;双侧扁桃体表面无脓性分泌物;咽喉无异物阻塞,粘膜无明显出血、水肿;声门无狭窄、出血及水肿。
颅脑:前额正中有2.5cm×2.0cm头皮下出血,枕部挫伤区头皮下见斑点状出血,左枕骨、左后颅凹有前后走行的线性骨折累及岩部,局部少量出血,硬脑膜外未见出血、血肿,硬脑膜张力高,双侧额颞顶部硬脑膜下有薄层出血及少量暗红色凝血块,双侧大脑半球及小脑半球蛛网膜下腔广泛出血。脑重1380克,大小20cm×15.5cm×9.0cm,大脑右侧额极、额叶底面、颞极,左侧额叶底面,左侧小脑半球腹侧广泛脑挫裂伤、出血,伴局部脑膜破裂、血凝块,脑表面血管扩张,脑回扁平,脑沟血液聚集,脑室少量积血,脑底动脉无畸形及破裂、出血,小脑扁桃体疝形成。脑组织各切面在上述挫裂伤区皮质均见灶片状出血,脑基底节区无出血及血肿,未发现实质性占位病变。
心脏:重390克,大小13cm×10.5cm×5.0cm。心外膜如前述;心肌呈暗红色,质软,心室肌厚度:左1.0cm,右0.3cm;房、室间隔及卵圆孔无缺损;左右心腔扩张,右心腔内见附壁血栓;心内膜及各瓣膜光滑,未见赘生物,各瓣膜周径:二尖瓣10.5cm,主动脉瓣7.0cm,肺动脉瓣8.0cm,三尖瓣12.5cm。左、右冠状动脉开口位置正常,管壁粥样硬化,管腔Ⅱ°狭窄。
主动脉内膜散在黄白色粥样硬化斑块。
肺脏:双肺饱满,边缘钝圆,肺胸膜未见破裂及肺大泡形成,表、切面呈部分灰白色,部分暗红色,可见少许暗红色泡沫状液体,无占位性病变;气管、支气管腔内见少量泡沫状液体,粘膜轻度充血。
肝脏:重990克,大小27cm×15cm×7.5cm。包膜完整,表面稍粗糙,质稍硬,表、切面呈土黄色,未见脓肿、囊肿灶及实质性占位病灶。胆囊充盈,囊壁光滑,胆囊内见墨绿色胆汁,无结石。
脾脏:重90克,大小13cm×8 cm×2.5cm。包膜完整、光滑,表、切面暗红色,无占位性病变,脾小体结构清楚。
胰腺:重120克,大小22cm×5.5cm×1.3cm。质软,包膜无出血,切面未见明显坏死、出血、钙化灶及占位性病变。
肾脏:左肾重140克,大小11cm×6cm×2.5cm;右肾重130克,大小10.5cm×6cm×2.5cm。双肾包膜光滑,易剥离,切面皮、髓质分界欠清,髓质淤血,肾盂粘膜光滑完整,未见出血。
肾上腺:表、切面未见坏死、出血。
食道及胃肠道:食道粘膜光滑,未见出血、静脉曲张。胃内有少量褐色液体,胃粘膜轻度充血,未见溃疡、穿孔、出血及占位性病变,未见糜烂、溃疡、穿孔。空、回肠及结肠粘膜光滑,未见溃疡、穿孔、出血及占位性病变,肠腔内见黄色稀便。
切开右前臂下段见皮下组织、肌肉出血,尺桡骨骨折断端错位、灶性出血。
(三)显微镜观察
心脏:心肌细胞排列基本正常。部分肌浆凝集,嗜伊红性增强,横纹消失;部分心肌纤维断裂、波浪样变;部分心肌细胞肥大,核大、深染,部分萎缩,核两端见脂褐素;间质疏松水肿,散在、小灶性出血,纤维结缔组织增生,血管扩张、淤血,小动脉管壁增厚、硬化、管腔狭窄,周围纤维结缔组织增生;心内膜轻度增厚,表面见血小板小梁、纤维素构成的附壁血栓结构;心外膜脂肪组织增生,散在、小灶性出血,少量淋巴细胞、单核细胞浸润,冠状动脉管壁增厚,纤维结缔组织增生,内膜下脂质沉积,管腔Ⅱ°狭窄,未见血栓形成及阻塞。
主动脉:内膜增厚,纤维结缔组织增生,内膜下见粥样坏死物。
肺脏:肺泡壁增宽,毛细血管扩张、淤血,可见少量炎性细胞浸润;部分肺泡腔扩张,部分肺泡腔内可见脱落肺泡上皮细胞、吞噬细胞,部分肺泡腔内较多伊红色水肿液;肺间隔疏松水肿,纤维结缔组织增生,散在、灶性黑色碳尘沉积伴单核吞噬细胞浸润,血管扩张、淤血,小动脉管壁增厚、硬化,围血管性出血;气管、较大支气管、细小支气管粘膜上皮细胞脱落,管腔内见脱落的上皮细胞,管壁疏松水肿,散在单核细胞、淋巴细胞及中性粒细胞浸润;肺膜增厚,纤维组织增生,伴单核吞噬细胞、淋巴细胞浸润。
肝脏:肝小叶结构欠清,肝细胞浊肿,变性、坏死,肝细胞索解离,血窦扩张、空虚或轻度淤血,灶性出血,diss间隙扩张;汇管区纤维结缔组织增生,散在单核吞噬细胞、淋巴细胞浸润,小动脉管壁明显增厚、硬化。被膜纤维结缔组织轻度增生。
脾脏:白髓萎缩,中央动脉内膜增厚、玻变,管腔狭窄;血窦扩张、淤血、溶血,结构欠清;被膜增厚,纤维结缔组织增生。
胰腺:腺小叶轮廓尚清,腺细胞自溶,未见坏死及炎性细胞浸润;间质疏松水肿,纤维结缔组织增生,小动脉管壁增厚、纤维组织增生。
肾脏:肾小球毛细血管丛扩张充血,囊腔扩张,腔内见纤维蛋白及红细胞,入球小动脉管壁增厚、玻变,曲管上皮细胞变性、坏死,部分崩解,管腔内可见细胞、蛋白管型,部分肾小球及周围肾小管萎缩、纤维化,集合管上皮细胞变性、坏死;间质纤维结缔组织增生,血管扩张、淤血,弓形动脉及分支管壁增厚、硬化,管腔狭窄。肾盂粘膜上皮细胞脱落,散在、小灶性淋巴细胞浸润,周围脂肪组织散在、小灶性出血。
肾上腺:皮质细胞脂质脱失;血窦扩张、淤血、出血。
胃肠道:胃粘膜上皮细胞部分自溶、脱失,粘膜下层、肌层血管扩张淤血,小动脉管壁增厚、硬化;小肠及结肠粘膜上皮细胞部分自溶脱失,部分变性、坏死伴散在、灶性淋巴细胞、单核吞噬细胞、中性粒细胞浸润,固有层疏松水肿,血管扩张、淤血;粘膜下层、肌层、浆膜疏松水肿。
脑:右侧额颞叶、左侧额叶、左侧小脑半球脑挫裂伤区脑组织广泛破坏,灶片状出血、血肿形成,可见大量中性粒细胞及吞噬细胞,周围见吞噬细胞、泡沫细胞,血管扩张,部分血栓形成,管壁坏死,坏死软化灶形成,小脑浦肯野氏细胞广泛坏死,灶片状坏死灶伴出血,蛛网膜下腔大量红细胞;其余神经细胞肿胀,嗜酸性变,尼氏小体消失或边集,核固缩、碎裂、溶解,胶质细胞增生,可见嗜神经现象、卫星现象,神经毡疏松水肿,神经细胞周围间隙明显增宽,脑内血管管壁增厚、硬化,周围间隙增大;蛛网膜下腔增宽,血管增厚、硬化,扩张、淤血、出血。
(四)实验室检验
血液中检出巴比妥类;血液中未检出吩噻嗪类、苯二氮卓类、三环类抗抑郁药物、拟除虫菊酯及毒鼠强、有机磷农药。
(五)影像学片审阅
阅2022年4月13日、4月14日CT及三维重建片示:右侧额颞叶、左侧小脑半球脑挫裂伤伴血肿形成,右侧额颞顶叶硬膜下血肿,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左侧枕骨骨折,头皮肿胀。颈椎未见明显骨折、脱位;胸腹部未见确切外伤性改变。
三、法医解剖病理学诊断
(一)颅脑损伤:
1.右侧额颞叶、左额叶及左侧小脑半球脑挫裂伤伴血肿、蛛网膜下腔广泛出血;双侧额颞顶部硬脑膜下出血;左枕骨、颅后凹骨折;
2.急性脑水肿,小脑扁桃体疝形成;
3.左枕顶部头皮挫伤,前额部擦挫伤;
(二)右尺桡骨骨折;
(三)左侧第3-7肋、右侧第2、3肋及第5-7肋骨折;
(四)全身多处擦挫伤(详见尸表检验);
(五)肺部感染(轻度);急性肺淤血、水肿;慢性粘连性胸膜炎;
(六)腹腔积液(约100ml);肝脏、膈肌慢性纤维性粘连;
(七)脏器(心、肝、肾、脑等)实质细胞变性、坏死,组织疏松水肿,血管扩张、淤血、出血;右心附壁血栓;
(八)发绀;
(九)细小动脉硬化(累及心、肝、脾、肾、脑等);动脉粥样硬化(累及主动脉、冠状动脉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1. 心脏增重(390克);
2. 心肌细胞肥大,纤维结缔组织增生;
(十)慢性肠炎;
(十一)部分组织(部分胰腺、胃肠粘膜上皮)细胞自溶。
【分析说明】
经对王某某尸表检验、尸体解剖、内脏器官组织学检查、实验室检查,并结合对所提供的病历资料审阅,分析说明如下:
(一)未发现有机械性窒息、外源性毒物中毒死亡的证据。
(二)未发现有失血性休克、过敏性休克、肺动脉栓塞、空气栓塞死亡的证据。
尸检发现右心附壁血栓形成,系死亡过程中心功能衰竭、凝血障碍等功能紊乱所导致的继发性病变,非本例的死亡原因。
(三)尸检发现有细小动脉硬化(累及心、肝、脾、肾、脑等);动脉粥样硬化(累及主动脉、冠状动脉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慢性肠炎;慢性粘连性胸膜炎;肝脏、膈肌慢性纤维性粘连等既往慢性疾病及病理改变,但未见急性心肌缺血、坏死等急性损害,与本例死因无关。
(四)尸检发现左侧第3-7肋、右侧第2、3肋及第5-7肋骨折,局部出血,符合抢救治疗时胸外按压所致,与死因无关。
(五)尸检主要发现颅脑损伤:右侧额颞叶、左额叶及左侧小脑半球脑挫裂伤伴血肿、蛛网膜下腔广泛出血;双侧额颞顶部硬脑膜下出血;左枕骨、颅后凹骨折;急性脑水肿,小脑扁桃体疝形成;左枕顶部头皮挫伤,前额部擦挫伤;右尺桡骨骨折;全身多处擦挫伤(详见尸表检验);肺部感染(轻度);急性肺淤血、水肿;腹腔积液(约100ml);脏器(心、肝、肾、脑等)实质细胞变性、坏死,组织疏松水肿,血管扩张、淤血、出血;右心附壁血栓;紫绀等。上述应系2022年4月13日道路交通伤及继发病变。交通伤应为本例的根本死因,其中颅脑损伤为致命伤。
综上所述,王某某系道路交通伤致颅脑损伤引起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道路交通伤为死亡的根本原因。
【鉴定意见】
王某某系道路交通伤致颅脑损伤引起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道路交通伤为死亡的根本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