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泗阳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对交通事故受害人孙某某髋关节损伤与事故关联性及治疗费用、治疗期限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5月2日,被鉴定人孙某某因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伤后感左髋关节及右膝关节疼痛,活动受限。经某某工人医院查体,诊断为髋关节软组织损伤、右膝关节软组织损伤等。某某法院委托宿迁市泗阳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对孙某某住院治疗费用及时间与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关联性进行法医学鉴定。
【鉴定过程】
(一)资料摘要
某某市工人医院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12月26日住院病历摘录:
现病史:患者于2小时前不慎被轿车撞倒,以左侧肢体着地,伤及左侧髋关节及右膝关节,伤后既感左髋关节及右膝关节疼痛,活动受限,无头晕、头痛,无心慌胸闷、偶有恶心、无呕吐,由家人拨打120送入我院急诊,于急诊查髋关节CT示:髋关节未见异常,骨盆DR示:未见异常,双膝关节+双侧胫腓骨DR示:未见异常。门诊遂拟以“左髋关节软组织损伤”收住入院,伤程中患者无畏寒发热,无盗汗,无头晕、头疼,无咯血、胸痛,无心慌,无呕吐,无腹胀、腹痛,饮食睡眠可,大小便正常。
某某市工人医院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12月26日住院病历摘录:
入院诊断: 髋关节软组织损伤,右膝关节软组织损伤。
出院诊断: 髋关节软组织损伤,右膝关节软组织损伤,右下肺结节。
住院经过:患者入院后立即完善相关辅检,急查髋关节CT示:髋关节未见异常,骨盆DR示:未见异常,双膝关节+双侧胫腓骨DR示:未见异常。胸部CT提示:右下肺可见小结节,建议三月后复查。治疗上予消肿止痛、活血化瘀、护胃、改善循环等对症支持治疗。现患者要求出院,至上级医院继续治疗,请示上级医师同意后给予办理。
出院情况:患者髋关节时有疼痛不适,有轻微压痛,无红肿,无破溃,查体: BP:120/80mmHg,神清,精神一般,双侧瞳孔等大等圆直径约2.5mm,对光反射灵敏。口唇无紫绀。颈软,无抵抗,胸廓对称,无畸形,听诊示双肺呼吸音低,未闻及干湿性啰音,心率80次/分,心律齐,无杂音。腹软,无压痛,无反跳痛,肝脾肋下未触及,双下肢无水肿。四肢肌力、肌张力未见异常,左侧髋关节压痛阳性,活动受限,曲髋屈膝试验(-)。脊柱四肢无畸形,生理反射存在,病理反射未引出。
某某市工人医院2018年5月15日09时30分病程记录摘录:
今晨查房,患者诉肢体多处关节胀痛,右手拇指关节症状较重,晨起时多处指关节僵硬,继续追溯其既往史,患者回忆20年前有类风湿性关节炎病史,予以患者行风湿三项检查,目前初步诊断为类风湿性关节炎,该病属免疫系统疾病,予以地塞米松10mg静推,冲击治疗,嘱其多卧床休息,避免下床活动,治疗上继续予消肿止痛、活血化瘀、护胃、改善循环等对症支持治疗。嘱患者卧床休息。密切观察变化。
(二)法医学检验
对所送资料进行文书审查。
【分析说明】
根据送检的现有资料,包括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病程记录等资料,分析如下:
被鉴定人孙某某于2018年5月2日因“外伤致左髋关节疼痛2小时”入院。经某某市工人医院检查X片、CT片,在某某市工人医院诊断为: 髋关节软组织损伤,右膝关节软组织损伤,右下肺结节。住院过程中多次检查未发现骨质、血管、神经损伤的证据。在2018年5月15日09时30分的病程记录中记载:今晨查房,患者诉肢体多处关节胀痛,右手拇指关节症状较重,晨起时多处指关节僵硬,继续追溯其既往史,患者回忆20年前有类风湿性关节炎病史,予以患者行风湿三项检查,目前初步诊断为类风湿性关节炎,该病属免疫系统疾病。
软组织损伤是指附着在骨骼上的肌肉、肌腱、筋膜和切带由于外来暴力撞击、强力扭转或牵拉压迫等原因引起不同程度的纤维断裂和由于积累性损伤,或由于软组织无菌性炎症所导致的一系列临床症状,其主要症状是疼痛、肿胀和功能障碍。根据损伤的病理发展过程,急性软组织损伤大致可分为早、中、后三个时期。早期:指伤后24或48小时以内,组织出血和局部出现红肿热痛、功能障碍等征象的急性炎症期。中期:指受伤24或48小时以后,出血已经停止,急性炎症逐渐消退,但局部仍有淤血和肿胀,肉芽组织形成,并开始吸收,组织正在修复。后期:损伤基本修复,肿胀、压痛等局部征象已消除。软组织损伤愈合一般在1-3周内完成。被鉴定人孙雪玲所受损伤未见骨折及血管神经损伤,亦未见明显创口、异物及局部感染征象,无明显影响软组织修复的因素。
被鉴定人孙某某的病程中一直反映疼痛,其后期疼痛应该与其多年的免疫系统疾病类风湿关节炎有关。
GA/T 1193-2014 《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规定的软组织损伤的误工期为7-30日。并且2.1条款对误工期作出定义,为人体损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故被鉴定人孙某某在本次交通事故所受的软组织损伤在30日可达到恢复,其后治疗其类风湿关节炎的费用与本次交通事故无关联性。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孙某某住院30日后产生的费用与本次交通事故无关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