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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对交通事故受害人徐某某肢体损伤伤残等级及三期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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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据委托书及送检材料介绍:被鉴定人徐某某2018年1月25日发生交通事故致左下肢等损伤,现法院委托本所对其进行伤残等级及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的鉴定。

【鉴定过程】

(一)病历摘要

1.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3月9日病史记载:

入院时情况:病史:外伤致左大腿疼痛流血畸形活动障碍两小时。体征:神志清,精神萎,头颅无畸形,双侧瞳孔等大等圆。左面部稍肿胀,稍压痛,左前胸稍肿胀,局部压痛,未及明显骨擦音及骨擦感,胸廓挤压征阴性,脊柱生理弯曲存在,无压痛及叩击痛,活动自如。左大腿肿胀明显,皮肤青紫,后方可见1处长约1cm的皮肤挫裂伤口,有渗血,左大腿中段畸形,压痛明显,可及明显骨擦音及骨擦感,左下肢肢端血运、皮肤感觉较右侧稍差,余肢体活动自如,未见明显异常。左股骨X线示:左股骨干骨折;头颅、胸部、腹部CT示:未见颅内出血,未见肋骨骨折,未见脏器损伤。左下肢B超示:左腘静脉血栓形成。

住院经过:患者入院后积极完善相关检查,予以消肿、预防感染、补液等治疗。于2018年2月1日行左下肢、下腔静脉造影+下腔静脉滤器置入术。2018年2月2日行左大腿、左小腿筋膜间隙切开减压术+左股骨干骨折、股骨颈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术顺,术后予以消肿止痛、抗感染、预防深静脉血栓、活血通络、营养神经、输血、补液、切口换药等治疗。于2018年2月21日行左下肢、下腔静脉造影+下腔静脉造影+下腔静脉滤器取出术,术后给予抗凝、预防血栓、营养神经等治疗,患者病情逐渐好转。

出院情况:患者诉左大腿疼痛明显好转,活动较前好转。查体:神志清,双侧瞳孔等大等圆。左面部、左前胸压痛明显好转,左大腿切口已拆线,愈合可,左大腿、左小腿无明显肿胀,左足踇趾及第二趾感觉麻木较前好转,触痛觉较前好转,左足背及左足踇趾背伸功能受限,左下肢肢端血运正常,皮肤感觉较右侧稍差,余肢体活动自如,未见明显异常。

出院诊断:左股骨干骨折、左股骨颈骨折、左大腿骨筋膜间隙综合征、左腓总神经损伤、左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左大腿皮肤挫裂伤、头部外伤、全身多处软组织伤。

2.2019年1月29日至2019年2月1日病史记载:

入院时情况:因“左股骨骨折内固定术后10月”入院。查体:脊柱生理弯曲度存在,无压痛及叩击痛,活动自如。左髋部可见长约5cm手术疤痕,左髋活动稍受限。左股骨外侧可见一长约25.0cm陈旧性纵型手术疤痕,愈合良好,局部轻压痛,左膝关节活动稍受限,左足背及左足踇趾背伸功能受限,左下肢肢端血运正常,皮肤感觉较右侧稍差,余肢体活动自如,未见明显异常。辅助检查:左股骨X线示:左股骨颈、股骨干骨折内固定术后改变,内固定在位,股骨颈处已愈合,股骨干骨折处大量骨痂生长。

诊疗经过:患者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排除手术禁忌,于2019-1-30在全麻下行左股骨内固定取出术,取出远端两枚锁钉,术后给予消肿、止痛等对症治疗,现患者一般情况可,切口无红肿无渗出,患者及家属要求出院休养,准予办理。

出院诊断:左股骨内固定物、左腓总神经损伤。

3.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20日病史记载:

入院时情况:因“左股骨骨折内固定术后34月”入院。查体:脊柱生理弯曲度存在,无压痛及叩击痛,活动自如。左大腿可见陈旧性手术疤痕,愈合良好,左髋、左膝关节活动可,左膝至左足皮肤感觉麻木,左踝及左足趾活动受限,左下肢末梢循环正常。余肢体活动自如,未及明显异常。辅助检查:左股骨X线示:左股骨干骨折处骨痂生长可。

诊疗经过:患者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排除手术禁忌后行左股骨内固定取出术+下肢关节松解术,手术顺利,术后给予预防感染,消肿等对症治疗。

出院情况:患者诉左髋部切口疼痛好转活动好转。查体:神志清,左髋部肿胀好转,切口已拆线,愈合可,左髋关节活动稍受限,左膝至左足皮肤感觉麻木,左踝及左足趾活动受限,左下肢末梢循环正常。

出院诊断:左股骨内固定物、左腓总神经损伤。

2021-5-17泰州市某医院肌电图检查(号00598)示:左侧腓总神经损伤。

(二)法医学检验

1.检查方法:参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及《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进行鉴定。

2.适用标准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GA/T 1193-2014》

3.体格检查及专科检查:自述:左下肢麻木,偶感疼痛,活动受限。步入检查室,神清,对答切题,查体配合。颈软,胸腹脊柱无异常。左大腿外侧见长约50cm手术疤痕,左小腿见长约6cm手术疤痕。三次测量左下肢长度(髂前上棘经髌骨中心至内踝尖)平均值为81.4cm,右下肢为80.0cm,双下肢长度无短缩相差2cm以上。左髋关节活动受限,前屈95。/健128。,伸展18。/健26。,内收14。/健27。,外展19。/健32。,内旋17。/健32。,外旋15。/健27。,左髋关节活动度丧失达39%。左小腿上段至左足感觉稍麻木,左踝关节活动受限,背屈5。/健21。,跖屈49。/健72。,左踝关节活动度丧失达54%。

4.阅片及影像资料示:

左股骨正斜位X线片(泰州市某医院 徐某某 号00035749日期 2018年1月25日)1张,示:左股骨中下段骨折伴移位。

骨盆CT平扫+三维重建片(泰州市某医院 徐某某 号00035793日期 2018年2月2日)1张,示:左股骨颈骨折伴移位。

左股骨正侧位X线片(泰州市某医院 徐某某 号00049291日期 2018年6月14日)1张,示:左股骨中下段、左股骨颈骨折内固定术后,骨折线仍可见,伴部分骨痂形成。

左股骨正斜位X线片(泰州市某医院 徐某某 号00049291日期 2018年10月11日)1张,示:左股骨颈骨折内固定术后,骨折线模糊;左股骨中下段骨折内固定术后,骨折线仍可见。

左股骨正侧位X线片(泰州市某医院 徐某某 号00049291日期 2019年10月24日)1张,示:左股骨颈骨折内固定术后,骨折线消失;左股骨中下段骨折内固定术后,骨折线稍模糊。

左股骨正侧位X线片(泰州市某医院 徐某某 号2000048701日期 2020年3月12日)2张,示:左股骨中下段骨折内固定术后,骨折线稍模糊。

左股骨+左膝关节正侧位X线片(泰州市某医院 徐某某 号00049291日期 2020年11月9日)1张,示:左股骨中下段骨折内固定术后,骨折线稍模糊。

左股骨正位X线片(泰州市某医院 徐某某 号2000048701日期 2020年11月11日)1张,示:左股骨中下段骨折取内固定术后,骨折线模糊。

左股骨正斜位X线片(泰州市某医院 徐某某 号2000048701日期 2021年5月12日)2张,示:左股骨中下段骨折取内固定术后,骨折线消失,未见股骨头坏死等征象。

【分析说明】

根据委托方送检的现有材料及病史资料,本所检验所见综合分析如下:

1.伤残等级评定

被鉴定人徐存禄2018年1月25日发生交通事故致左下肢损伤,诊断为“左股骨干骨折、左股骨颈骨折、左大腿骨筋膜间隙综合征、左腓总神经损伤、左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左大腿皮肤挫裂伤、头部外伤、全身多处软组织伤”,先后行左下肢、下腔静脉造影+下腔静脉滤器植入术,左大腿、左小腿筋膜间隙切开减压术,左股骨干骨折、股骨颈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治疗。现检见左大腿外侧、左小腿两处手术疤痕,双下肢长度无短缩相差2cm以上。左髋关节活动受限,左髋关节活动度丧失达39%。左小腿上段至左足感觉稍麻木,左踝关节活动受限,左踝关节活动度丧失达54%。肌电图示左侧腓总神经损伤。阅伤后影像学摄片示左股骨中下段骨折伴移位,左股骨颈骨折伴移位,最近随访片示左股骨中下段骨折取内固定术后,骨折线消失,未见股骨头坏死等征象。交通事故与本次损伤具有明显因果关系。病程中左股骨中下段骨折呈延迟愈合。目前体征相对固定。主要左腘静脉血栓形成,后遗左下肢麻木,偶感疼痛伴活动受限;左股骨颈骨折伴移位,后遗左髋关节活动障碍,左髋关节活动度丧失达39%;左腓总神经损伤,后遗左踝关节活动障碍,左踝关节活动度丧失达54%;双下肢长度无短缩相差2cm以上。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5.10.6. eq oac(○,14)条款、第5.10.6. eq oac(○,11)条款、第5.10.6. eq oac(○,12)条款的规定,已分别构成人体损伤十级残疾、十级残疾、十级残疾。

2.关于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评定

比照GA/T1193-2014《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有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鉴定的总则A2、A4、A9及细则第10.2.8.b条款、第10.2.10.b条款、第10.8.2条款、第10.9条款等规定,结合该被鉴定人临床治疗的实际情况。被鉴定人原发伤为左股骨干骨折、左股骨颈骨折、左腓总神经损伤、左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左大腿皮肤挫裂伤、头部外伤等。经多次住院手术治疗,且病程中左股骨中下段骨折呈延迟愈合达39个月。建议该损伤的误工期以1170日为宜;护理期以150日为宜;营养期以180日为宜。

【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徐某某发生交通事故致左腘静脉血栓形成,后遗左下肢麻木,偶感疼痛伴活动受限;左股骨颈骨折伴移位,后遗左髋关节活动障碍;左侧腓神经损伤,后遗左踝关节活动障碍,已分别构成人体损伤十级残疾、十级残疾、十级残疾。

2.建议被鉴定人发生上述损伤及左大腿皮肤挫裂伤、头部外伤等,经多次住院手术治疗,且病程中左股骨中下段骨折呈延迟愈合达39个月,误工期以1170日为宜;护理期以150日为宜;营养期以180日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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