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服务首页
司法行政人员首页
欢迎您访问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
首页 > 玉林市国泰司法鉴定所对许某某损伤程度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

玉林市国泰司法鉴定所对许某某损伤程度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

分享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据委托材料记载:某年1月19日,被鉴定人许某某被他人打伤,伤后到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伤后进行损伤程度鉴定,鉴定意见为:轻伤二级。现委托我所进行伤病关系鉴定,伤残程度鉴定。

【鉴定过程】

(一)病历摘要    

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病历摘录(住院号:XXXX):

住院时间:某年01月20日至某年01月22日。

入院情况:因“被他人打伤致左拇指及头部疼痛、流血伴活动受限6小时”入院。专科情况:左手拇指掌指关节处背侧可见一长约6cm环形伤口,伤口较深,可见破裂关节囊、断裂肌腱及关节面外露,少量渗血,伤口轻度污染,左拇指麻木感、无法背伸及屈曲,拇指末端血运稍差。其余手指无异常。神经生理反射存在,病理反射未引出,脑膜刺激征阴性。

诊疗经过:入院完善相关检查,于某年01月20日行左拇指近节指间关节囊修补术+左拇指肌腱缝合术+左拇指外伤清创缝合术+右前臂外伤清创缝合术,术中见:左手拇指近节指间处可见背侧横行伤口,约5cm,伤口渗血、污染;近节指间关节囊破裂,指间关节侧副韧带损伤,关节半脱位,左拇指近节指骨基底部粉碎性骨折,软骨面缺损;拇长伸肌、拇短伸肌断裂,拇指固有神经血管部分断裂,边缘整齐。右前臂可见约2cm、4cm皮肤裂伤,无活动性渗血。术后予抗感染,补液对症处理。

出院诊断:1.左拇指开放性骨折;2.左拇指指关节脱位;3.头部外伤;4.右上臂皮肤裂伤;5.左手拇指伸肌肌腱断裂。

(二)法医学检验

鉴定方式:文证材料审查+活体检查

技术标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检验方法:本所司法鉴定人遵循医学科学和法医损伤学理论与技术,审查鉴定材料,选取与委托鉴定事项有关的病历,并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对被鉴定人进行检验及《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 0103006-2014)对委托人提供的影像学资料进行审核。

检验仪器:关节量角器、钢直尺、纤维尺、佳能GIX数码照相机、不干胶比例尺、阅片灯等。

法医临床检查:

1.自诉:左拇指活动受限,抓物不便。

2.体查:被鉴定人许XX自行入室受检,神志清楚,对答切题,查体合作。

左手拇指掌指关节背侧可见一3.6×0.1cm愈合瘢痕,拇指活动障碍,不能对掌。

拇指关节活动度测量表如下:

手指名称

被测量的指关节名称

伤侧

健侧

拇指

掌指关节

-5~30°

0~40°

指间关节

0~30°

0~40°

依据附录C.8.2表C-10掌指、指间关节均受累。

3.阅片所见:

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DX片(2020-01-20,号:647****)示:左侧第一掌骨、近节指骨及掌指关节欠连续,掌指关节脱位,周围可见游离骨碎片,周围软组织明显肿胀。

博白县英桥中心卫生院DR片(2021-05-11,号:5****)示:左拇指近节指骨复查:原骨折处对位对线好,可见明显骨痂生长。

【分析说明】

(一)鉴定时机

文证材料与被鉴定人某年01月19日损伤情况的客观事实相符,临床诊断成立。经临床治疗后,现伤者临床症状和体征效果稳定。受伤至今已有15个月余,根据两院三部联合发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2“鉴定时机: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之规定,临床效果稳定,评定时机已到。

(二)伤病关系评定

被鉴定人许某某某年01月19日因被他人打伤,伤后马上送医院治疗。受伤后的影像片示左侧第一掌骨、近节指骨骨折并掌指关节脱位,损伤部位与症状体征存在一致性,从损伤的时间上存在连续性,符合外伤所致,是新鲜损伤。故分析认为被鉴定人左拇指开放性骨折、左手拇指伸肌肌腱断裂系某年01月19日被他人打伤所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根据两院三部联合发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3伤病关系处理,本次损伤在残疾后果中的作用力评定为完全作用。

(三)伤残等级评定

被鉴定人被他人打伤致左拇指开放性骨折、左手拇指伸肌肌腱断裂,医院予左拇指近节指间关节囊修补术+左拇指肌腱缝合术+左拇指外伤清创缝合术治疗,术中见:近节指间关节囊破裂,指间关节侧副韧带损伤,关节半脱位,左拇指近节指骨基底部粉碎性骨折,软骨面缺损;拇长伸肌、拇短伸肌断裂,拇指固有神经血管部分断裂。现经法医临床检查见左手拇指掌指关节背侧有一愈合瘢痕,左手拇指活动障碍,拇指掌指关节伸展-5°、屈曲30°,指间关节屈曲30°,即掌指、指间关节均受累。依据两院三部联合发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附录C.8.2表C-10手指关节功能障碍相当于手功能丧失分值的评定:左手拇指评分为10。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10.6.19“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手或者足功能丧失分值≥10分”之规定,构成十级残疾。

【鉴定意见】

1.本次损伤在残疾后果中的作用力评定为完全作用。

2.被鉴定人许某某被他人打伤致左拇指开放性骨折、左手拇指伸肌肌腱断裂,遗留左手功能丧失分值为10分,评定为十级残疾。

您的满意度: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您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