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中心对交通事故受害人薛某受伤后死亡死因进行法医病理鉴定案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薛某,男,78岁,2019年09月17日17时,王某驾驶小型轿车与薛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相撞,致薛某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薛某于2019年11月25日死亡。某交警大队委托我中心对其进行死亡原因分析。
一、住院病历(2019-09-17~2019-10-11)记载:
主诉:外伤致右侧胸部,上腹部疼痛30分钟。
入院查体:腹隆,腹壁静脉无充盈,无胃肠型及蠕动波。上腹部压痛明显,腹肌紧张,剑突下可触及一约10×8cm肿物,质中等,活动度差。叩及移动性浊音(+),脾肋缘下未触及,肾区无叩击痛,肠鸣音弱。腹腔穿刺抽出不凝血。辅助检查:胸部CT示:肝脏病变,考虑占位,不排除合并出血。右侧5-9肋骨骨折,胸7-8右侧横突骨折;右肺结节待查,胸腹水。腹部彩超:肝脏多发占位,胸腹腔积液。
二、诊疗经过:入院后完善各检查,明确诊断,血压下降,腹部明显隆起,叩诊移动性浊音,腹腔穿刺抽出不凝血。积极完善术前检查,于2019-09-17行“肝肿瘤破裂出血修补术”,术中探查见:肝脏体积增大不规则,肝脏及肿物表面可见大量血管迂曲,可见多发大小不等肿物,质硬,最大约8×8cm,发现三处肿物破裂伴出血。术后给予胸带外固定,抗炎,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药物等对症治疗。
三、出院诊断:1.腹部闭合性损伤(肝肿瘤破裂出血);2.失血性休克;3.右侧多发肋骨骨折;4.右侧气液胸;5.左侧耻骨联合骨折;6.胸椎横突骨折(11-12);7.腰椎压缩性骨折(2-5);8.肝癌。
【鉴定过程】
1.检验方法
《法医学尸表检验》GA/T 149-1996
《法医学尸体解剖》GA/T 147-1996
《法医病理学检材的提取、固定、包装及送检方法》GA/T 148-1996
2.尸表检验
一般情况:冷藏尸体,脱去衣服后检验。老年男性尸体,尸长160cm,发育正常,极度消瘦,四肢皮肤肌肉松弛,胸部肋骨突出,腹部呈舟状腹,恶病质状态。尸斑颜色呈暗紫红色,分布于躯干及四肢背侧未受压部位,指压不褪色,尸僵已缓解。
头颈部:光头状,头皮未触及肿胀,颅骨无骨擦感。双侧眼睑闭合,双眼球凹陷,双眼球睑结膜苍白,角膜重度混浊,双侧瞳孔不可窥视。双耳廓外形完整,双侧外耳道无异物。鼻骨未触及骨擦感,鼻腔内无异物。口唇干燥,舌位置形态正常,牙齿陈旧性缺失,牙龈、颊黏膜苍白、无损伤。
躯干及四肢:胸廓外形正常,胸部未触及肿胀,胸骨、肋骨未触及骨擦感。腹部正中见一长18.0cm纵行手术瘢痕,右侧腋中线见三处引流管瘢痕,脐下见两处引流管瘢痕,左臀部见一1.0cm×1.0cm陈旧性瘢痕。外生殖器、肛周清洁。脊柱、骨盆及四肢未触及骨折。
3.尸体解剖
颅腔解剖:头皮下未见肿胀、出血,双侧颞肌无出血。全脑重1124g,大脑位置形态正常,椎基底动脉硬化,硬膜外、硬膜下未见出血,大脑、小脑和脑干表面及切面未见明显异常。
颈部解剖:颈部皮肤、皮下组织、颈前肌群无损伤或出血。颈部血管分布正常;甲状软骨、舌骨完整,未见骨折;甲状腺、扁桃腺未见明显肿大;喉头不水肿,黏膜无出血。
胸腔解剖:直线法切开胸腹壁,胸骨、左侧肋骨未见骨折,右侧肋骨多发骨折,左侧胸腔少量淡红色液体,右侧胸腔未见积血积液,右侧胸膜与胸壁粘连,左侧未见异常。气管、支气管内无异物。左、右肺分别重522g和556g,双肺表面呈灰褐色,左肺叶间纤维素样粘连,右肺局部胸膜增厚,散在灰白色样结节,质地较硬。心包膜完整,心包腔内少量淡红色液体,心脏重244g,各瓣膜光滑未见赘生物,各瓣膜周径:三尖瓣11.0cm,肺动脉瓣6.5cm,二尖瓣9.0cm,主动脉瓣6.0cm;左心室壁厚1.3cm,右心室壁厚0.3cm,室间隔厚1.2cm。左、右冠状动脉位置开口正常,左前降支与左旋支节段性狭窄,管腔狭窄Ⅰ~Ⅱ级,余冠脉未见明显异常。
腹、盆腔解剖:腹腔无积液,大网膜、肠系膜位置、形态正常,肠系膜淋巴结不肿大。腹腔粘连,腹部肌肉局部呈乌绿色,肝脏重2568g,肝脏体积增大,可见多发大小不等肿物,质硬,与周围组织分界欠清晰,切面灶性出血。脾重127g,被膜完整,表面光滑,切面呈红褐色。左、右肾分别重110g和114g,双肾被膜完整易剥离,切面皮髓质界限清晰。胰腺重45g,被膜及切面无出血。食管黏膜苍白,未见异物,胃内空虚。肠管胀气,肠壁无出血。脊柱、骨盆及四肢未触及骨折。
4.组织病理学检验
心脏:心肌间隙增宽,局灶心肌纤维化,间质血管充盈不佳,心肌间个别血管管壁增厚,部分心肌纤维断裂。
肺脏: 肺间质血管扩张淤血,肺泡腔内充满均质红染液体,部分肺泡腔内红细胞聚集,肺内多发小结节形成,与周围组织界限较清晰,结节内大量扁平上皮细胞增生,核分裂象存在,部分增生扁平细胞聚集成团,局部肺泡腔内炎细胞浸润。
肝脏:肝窦扩张,部分肝细胞坏死;肝被膜增厚,组织内弥漫性结缔组织增生伴纤维化,肝小叶结构消失,肝细胞形态大小不一,肝肿瘤细胞聚集成团块状,细胞形态差异较大,局灶肝组织内见红细胞渗出,弥漫性肝细胞脂肪变性,肝细胞核分裂象存在。
脾脏:红髓内炎细胞浸润,白髓萎陷,组织自溶。
肾脏:肾小球、肾小管自溶,部分肾小管内透明管型、蛋白管型形成,间质血管淤血,个别小血管玻璃样变性。
胰腺:胰腺小叶及胰岛结构基本清晰,间质血管淤血。
脑:蛛网膜下腔及脑实质血管扩张,脑皮质毛细血管及神经细胞周围间隙增宽,脑干神经纤维疏松、肿胀,小脑结构基本正常。
5.法医病理学诊断
交通事故多发伤:①肝肿瘤破裂出血修补术后;②右侧多发肋骨骨折;③胸椎横突骨折;
晚期肝癌肺转移;
部分心肌纤维断裂,局灶心肌纤维化;肺出血,肺水肿;
脾红髓炎细胞浸润,白髓萎陷;部分肾小管透明管型、蛋白管型形成,个别肾小管玻璃样变性;
脑水肿;
恶液质状态。
6.理化检验结果
提取薛某肝脏送检,结果显示未检出地西泮、去甲安定、硝西泮、氯硝西泮、阿普唑仑、艾司唑仑、三唑仑、咪达唑仑、氯丙嗪、奥氮平、阿米替林、多虑平、丙咪嗪、氯氮平、阿托品、利多卡因、卡马西平、扑尔敏、氨基比林、安替比林、扑热息痛、麻黄碱、巴比妥、苯巴比妥、异戊巴比妥、速可眠、尼可刹米、非那西丁、苯海索、敌敌畏、敌百虫、甲胺磷、乙酰甲胺磷、马拉硫磷、乐果、甲基对硫磷、对硫磷、苯丙胺、甲基苯丙胺(冰毒)、MDMA(3.4-亚甲双氧甲基苯丙胺,摇头丸)、MDA(3.4-亚甲双氧苯丙胺)、对甲氧基甲基苯丙胺、乙酰吗啡、吗啡、美沙酮、可卡因、咖啡因、氯胺酮(K粉)、芬太尼、可待因、度冷丁、曲马多、海洛因、四氢大麻酚、四氢大麻酸等毒药物成分。
【分析说明】
1、根据尸体解剖检验及组织病理学检验,未发现薛某心、肺、肝、肾、脑内脏器官有明显致命性机械性损伤,可排除其因上述重要器官机械性暴力损伤导致死亡的可能。未发现薛某颈部皮肤、皮下组织及肌肉有明显损伤出血,可排除其因扼压颈部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的可能。
2、根据理化检验结果,薛某肝脏中未检出常见毒药物成分,可排除常见毒药物成分中毒导致死亡的可能。
3、根据送检材料,2019年09月17日,薛某发生交通事故,行肝肿瘤破裂出血修补术,2019年10月11日出院,诊断:肝肿瘤破裂出血,失血性休克,右侧多发肋骨骨折,左侧耻骨联合骨折,胸椎横突骨折,肝癌。于2019年11月25日死亡。经系统尸体解剖检验和病理组织学检查,发现薛某有晚期肝癌肺转移,部分心肌纤维断裂,局灶心肌纤维化,肺出血,肺水肿,脾红髓炎细胞浸润,白髓萎陷,部分肾小管透明管型、蛋白管型形成,个别肾小管玻璃样变性,脑水肿,恶液质状态改变,考虑交通事故外伤较重,自身晚期肝癌肺转移亦较重,结合案情,分析认为薛某符合晚期肝癌肺转移合并交通事故多发伤引起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交通事故多发伤为死亡的共同因素。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薛某符合晚期肝癌肺转移合并交通事故多发伤引起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交通事故多发伤为死亡的共同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