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对疑醉酒驾车案的乙醇检测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6年9月7日下午14时许,詹某某饮酒后驾驶牌照皖 PXXXXX号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某路段处时,车辆失控侧翻,造成詹某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民警依法提取詹某某血样并送我中心检测。经检测,詹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0.95mg/mL,属醉酒后驾车。
【鉴定过程】
本鉴定依据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生物样品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醛、异丙醇和正丁醇的顶空-气相色谱检验方法》(GA/T 1073-2013)方法进行。送检血液经处理后,运用顶空-气相色谱法分析,结果血液中乙醇含量为0.95mg/mL(图1)。
【分析说明】
在国家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 19522-2010)中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时,为饮酒后驾车;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时,为醉酒后驾车。本案中詹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
【鉴定意见】
詹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0.95m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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