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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对交通事故肇事车辆进入路口时交通信号灯指示状态进行技术鉴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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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9年9月11日,沪XXXXXX解放牌重型厢式货车在鸿音路正茂路交叉路口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一名两轮车当事人死亡。

查清车辆进入事故路口时对应的交通信号灯指示状态对事故的责任划分具有重要作用,但事故路口监控视频由于拍摄角度等问题,并不能观察到该车进入事故路口时对应的信号灯状态。

办案机关委托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对被鉴定车辆进入事故路口时所对应的交通信号灯指示状态进行鉴定。

办案机关提供的材料有:

(一)事故路口附近监控视频;

(二)被鉴定车辆速度鉴定意见书;

(三)案件卷宗其它材料复制件。

【鉴定过程】

(一)速度鉴定意见书摘录

被鉴定车辆速度鉴定意见书示:沪XXXXXX解放牌重型厢式货车事发前进入事故路口时的速度约为73km/h。

(二)鉴定依据

参照GB/T33195-2016《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速度鉴定》、GA/T1133-2014《基于视频图像的车辆行驶速度技术鉴定》及GA/T1087-2013《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有关条款及检验方法,结合监控视频所示内容及事故路口勘验情况等,对委托事项作出鉴定意见。

(三)事故现场附近监控视频

监控视频图像上显示“2019-09-11”“2 鸿音路/正茂路”等字样。视频图像连续,按时间顺序,视频图像依次显示以下内容:

16:30:57第1帧图像上,视频画面左上部可见部分人行横道线及中央隔离带,被鉴定车辆前部小部分影像从视频画面左上部进入监控画面范围内,此时被鉴定车辆前轮尚未通过人行横道线右端;此时画面右上方信号灯为红灯状态;

16:30:57第2帧图像上,被鉴定车辆驾驶室前部从视频画面左上部进入监控画面范围内,自左向右行驶进入事故路口;画面右上方信号灯仍为红灯状态;

16:30:57第3帧图像上,被鉴定车辆前轮已通过人行横道线右端;画面右上方信号灯仍为红灯状态;

16:30:57第24帧图像上,画面右上方信号灯由红灯变为绿灯状态;

16:30:54~16:30:57每秒均各有25帧图像;

16:31:00许,被鉴定车辆驶出监控画面范围。

(四)事故路口勘验情况

上述监控视频中画面右上方信号灯为南向北方向信号灯,被鉴定车辆事发前进入事故路口对应的信号灯为西向东方向信号灯。经对事故路口信号灯配时情况进行勘验可知,南向北方向信号灯由红灯变为绿灯时刻之前3秒内,西向东方向信号灯为黄灯状态。

经现场测量,由西向东进入路口方向的车道停止线距其东侧相邻的人行横道线东端的距离约为750cm。

【分析说明】

由上述事故现场附近监控视频检验及事故路口勘验情况可知,在16:30:57第24帧时刻,南向北方向信号灯由红灯变为绿灯状态,根据事故路口信号灯配时勘验情况可知,此时西向东方向信号灯由黄灯变为红灯状态,在16:30:54第23帧~16:30:57第23帧的3秒时间段内,西向东方向信号灯为黄灯状态。

16:30:57第1帧,被鉴定车辆前轮尚未通过(西向东方向)人行横道线右端(东端),同时经测量,西向东方向车道停止线至其东侧相邻人行横道线东端的距离约为750cm,因此被鉴定车辆从前轮越过西向东方向车道停止线时至16:30:57第1帧时间段内行驶过的距离应小于750cm。结合被鉴定车辆事发前进入事故路口时的速度约为73km/h,可得被鉴定车辆从前轮越过西向东方向车道停止线时至16:30:57第1帧所用时间。被鉴定车辆越过西向东方向车道停止线对应的时刻应在16:30:56第1帧~16:30:57第1帧之间。

由于,在16:30:54第23帧~16:30:57第23帧的3秒时间段内,西向东方向信号灯为黄灯状态,显然16:30:56第1帧~16:30:57第1帧位于该3秒时间段内,因此,被鉴定车辆越过西向东方向车道停止线进入事故路口时对应的信号灯指示状态应为黄灯。

【鉴定意见】

沪XXXXXX解放牌重型厢式货车事发前由西向东进入事故路口时其对应的西向东方向交通信号灯指示状态为黄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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