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中心对交通事故涉嫌肇事车辆后视镜残留物与现场散落物是否为整体分离进行痕迹鉴定案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9年01月19日,某品牌的小型普通客车在某某市某某线1KM+260M处涉嫌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
【鉴定过程】
根据GA/T1087-2013《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参照GA 41-2014《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的有关条款及检验方法对提供的检材及车辆进行检验鉴定。
1.(以下将某品牌的小型普通客车简称为“被鉴车辆”):
2.现场散落碎片1(见附照3)
碎片1为银白色塑料,右侧见1条分离线,命名为分离线A,分离线A为弧形。
3.现场散落碎片2(见附照4)
现场散落碎片2,为黑色塑料,右下侧见1条分离线,命名为分离线B,分离线C为弧形。
4.现场散落碎片3(见附照5)
现场散落碎片3,为黑色塑料,左右两侧见2条分离线,分别命名为分离线C、分离线D,两条分离线均为弧形。
5.右侧后视镜残留物(见附照2)
残留物上有多处分离线,选取两条分离线,分别命名为分离线E、分离线F。
6.右侧后视镜残留物与现场散落碎片1拼接检验(见附照6)
6.1 通过对照法对右侧后视镜残留物与现场散落碎片1的特征进行检验,均为银白色塑件。
6.2 通过拼接法将右侧后视镜残留物与现场散落碎片1进行拼接,检验结果如下:
6.2.1 右侧后视镜残留物分离线E与现场散落碎片1分离线A相符,断面凹凸结构、纹路相符。
6.2.2 右侧后视镜残留物与现场散落碎片1拼接后,二者加工面冲压痕迹相符。
7.右侧后视镜残留物与现场散落碎片2及现场散落碎片3拼接检验(见附照7-8)
6.1 通过对照法对右侧后视镜残留物与现场散落碎片2及现场散落碎片3的特征进行检验,均为黑色塑件。
6.2 通过拼接法将右侧后视镜残留物与现场散落碎片2及现场散落碎片3进行拼接,检验结果如下:
6.2.1 右侧后视镜残留物分离线F与现场散落碎片1分离线B、C相符,断面凹凸结构、纹路相符。
6.2.2 右侧后视镜残留物与现场散落碎片2及现场散落碎片3拼接后,三者加工面冲压痕迹相符。
【分析说明】
1.根据右侧后视镜残留物与现场散落碎片1检验及拼接检验结果,右侧后视镜残留物、现场散落碎片1颜色、材质相同,分离线相符,分离断面凹凸结构、纹路相符,拼接后,在没有分离线情况下,右侧后视镜残留物、现场散落碎片1加工面冲压痕迹相符。
2.根据右侧后视镜残留物与现场散落碎片2及现场散落碎片3检验及拼接检验结果,右侧后视镜残留物、现场散落碎片2及现场散落碎片3颜色、材质相同,分离线相符,分离断面凹凸结构、纹路相符,拼接后,在没有分离线情况下,右侧后视镜残留物、现场散落碎片2及现场散落碎片3加工面冲压痕迹相符
分析认定:右侧后视镜残留物与现场散落碎片1、现场散落碎片2及现场散落碎片3是同一整体所分离。
【鉴定意见】
某品牌的小型普通客车右侧后视镜残留物与现场散落物为同一整体所分离。
附照1 车辆外观 附照2右侧后视镜残留物
附照3 现场散落碎片1 附照4现场散落碎片2
附照5 现场散落碎片3 附照6现场散落碎片4
附照7 现场散落碎片3、4拼接 附照8现场散落碎片3、4及右侧 后视镜残留物拼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