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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所对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成因及事故时相关位置关系进行痕迹鉴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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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9年06月14日10时39分许,蓝某某驾驶车辆识别代码为LXXXX的未悬挂号牌的两轮轻便摩托车,沿某某方向行驶。至某某路段,与张某某驾驶的同方向行驶的闽FXXXX号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产生接触,致蓝某某死亡、摩托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鉴定过程】

福建中联司法鉴定所于2019年07月05日至2019年07月19日期间,依据《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GA41—2014)、《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GA/T1087—2013)、《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速度鉴定》(GB/T33195-2016)的有关条款、公式及检验方法,对委托人提供的甲、乙两车的车体痕迹、事故现场痕迹、视频图像资料进行检验,并对委托事项作出鉴定意见。

1、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及现场照片

(1)本次事故地点位于某某路段Y形路口路段,主道某某呈南北走向,往南为某某方向,往北为某某方向,事故地点由北向南为左弯道,弯道曲率半径约69.80m,单车道,无标线,水泥路面宽6.00m。南行车道西侧为往某某支路,水泥路面宽度约3.40m。

(2)甲车车头朝南偏东方向右倒静止于道路东侧,前轮距道路东侧边沿约0.60m,后轮距道路东侧边沿约0.30m。

(3)甲车车身在静止位置北侧的路面上留下一道长约8.30m的倒地刮痕,起点距道路东侧边沿约0.40m、距倒地置放在道路东侧的水泥电线杆(以下简称“电杆”)北侧端头约2.90m,终点在甲车静止位置下方。倒地刮痕起点北偏东侧倒地刮痕延伸方向的泥土路肩上见甲车车轮倒地前的侧滑印迹,起点距倒地划痕起点约0.50m、距乙车左后轮沿乙车行驶方向的垂直距离约4.42m。

(4)甲车车轮在静止位置北侧的路面上留下一道长约0.60m的擦痕,宽约0.15m,起点位于甲车倒地刮痕起点南侧、距甲车倒地刮痕起点约0.70m、距道路东侧边沿约0.80m,终点距道路东侧边沿约0.80m。

(5)乙车车头朝南静止于道路中部,第一轴右侧车轮距道路西侧边沿约1.27m,第四轴右侧车轮距道路西侧边沿约2.12m,第一轴左侧车轮距道路东侧边沿约1.18m、距道路东侧编号为819电杆约11m,第四轴左侧车轮距道路东侧边沿约1.30m、距道路东侧编号为819电杆约4.10m。

(6)乙车在静止位置北侧的路面上留下四道制动印迹,其中:左后轮(第四轴左侧轮)制动印迹长约18.20m,起点距道路东侧边沿约2.55m、距倒地置放在道路东侧的水泥电线杆北侧端头约10.60m,终点位于乙车第四轴左侧轮静止位置下方;右后轮(第四轴右侧轮)制动印迹长约14.80m,起点距道路东侧边沿约4.00m、距甲车左后轮制动印迹起点3.80m,终点位于乙车第四轴右侧轮静止位置下方;第一轴左侧轮制动印迹(部分带有血迹)长约5.40m,起点距道路东侧边沿1.65m、终点位于乙车第一轴左侧轮静止位置下方;第一轴右侧轮制动印迹长约6.20m,终点位于乙车第一轴右侧轮静止位置下方。

(7)乙车第一轴左侧轮前部路面见面积约0.95m×1.25m的血迹,血迹中心距乙车第一轴左侧轮约0.70m。

(8)道路东侧路旁见长约11.80m头朝北沿道路置放的水泥杆。其中:

水泥杆北西侧距地高约0.10m至0.20m范围内见碰撞形成的破缺痕迹,最大深度约0.04m,最大长度约0.12m,受力方向由北向南,痕迹南侧杆身距地高约0.16m至0.18m范围内见造痕体脱离接触时刮擦痕迹。电杆北端碰撞点与乙车第四轴左侧车轮制动印迹起点的距离约10.60m、距乙车左后轮沿乙车行驶方向的垂直距离约4.42+2.64=7.06m。

水泥杆北端碰撞痕迹点向南约2.64m至4.32m范围内杆身西侧沿母线方向见条状刮痕,受力方向由北向南,刮痕南侧起点处见碰撞形成的点状破裂痕迹,点状破裂痕迹距甲车倒地划痕迹起点约0.35m。

(9)发生事故时为晴天,路面干燥。

打刻于车架上的车辆识别代码为L××。

车身左侧的发动机起动踏杆前侧距地高约0.18m至0.20m范围内见碰撞痕迹,宽度为起动踏杆前侧全宽,约为0.02m,受力方向由前往后,表面粘附白色物质呈加层,碰撞致起动踏杆向后弯曲变形。未变形状态下起动踏杆前侧距车身后部距离为0.70m,后轮中心距车身后部距离为0.40m。

后置物箱右前侧、消音器隔热板右侧、防撞杆右侧、前导流板右侧、右后视镜右前侧、右前组合灯玻璃右前侧见挫痕,表层物质呈减层,其中右前组合灯玻璃破碎。

车身前部、后部未见新近形成的异常痕迹。

打刻于车架上的车辆识别代码为LXXXX。

第一轴左侧轮后挡泥板距地高约1.02m至1.04m范围内见片状擦痕,接近挡泥板全宽,受力方向由上往下,表面尘土呈减层。痕迹表面粘附尘土,为旧痕迹。

车身左防护栏前侧立杆距及下横杆,见多处陈旧性刮擦痕迹。

车身左防护栏前侧立杆距地高约0.655m至0.66m范围内见大致水平的条状刮擦,长度为立杆全宽,受力方向由前向后,痕迹表面涂层呈减层。痕迹表面粘附尘土,为旧痕迹。

车身左防护栏前侧立杆距地高约0.56m至0.568m范围内见大致水平的条状刮擦,长度为立杆全宽,受力方向由前向后,痕迹表面涂层呈减层。痕迹表面粘附尘土,为旧痕迹。

车身左防护栏前侧立杆距地高约0.51m至0.566m范围内见前高后低条状刮擦,长度为立杆全宽,受力方向由前向后,痕迹表面涂层呈减层。痕迹表面粘附尘土,为旧痕迹。

车身左防护栏前侧立杆距地高约0.395m至0.445m范围内见前低后高的条状刮擦,受力方向由前向后,痕迹表面粘附尘土,为旧痕迹。

车身左防护栏下横杆中部见前高后低的刮擦,受力方向由前向后,痕迹表面尘土呈减层。痕迹表面粘附尘土,为旧痕迹。

车身左防护栏下横杆中部见前高后低的刮擦,受力方向由前向后,痕迹表面尘土呈减层。痕迹表面粘附尘土,为旧痕迹。

车身左防护栏下横杆中部见前高后低的刮擦,受力方向由前向后,痕迹表面尘土呈减层。痕迹表面粘附尘土,为旧痕迹。

车身前部、后部、右侧未见新近形成的异常痕迹。

2、视频文件

委托人提供的视频文件为取自XXXX的监控视频,拍摄地点位于本次事故地点道路北侧约130m左右。视频文件名为“XXXX.mp4”,格式为MP4,哈希值MD5为D51C5XXXX,大小为129MB。视频图像连续,播放总时长为00:09:46,帧率为25fps。

视频图像左上部显示“2019年06月14日 星期五”等字样,其后数字显时间,其时间段为10:36:47至10:46:33。

视频图像显示,乙车位于某某装车台装车后,在地磅前地坪上调头,进入某某线由北向南行驶。乙车整车刚进入某某线时,甲车(委托人确定画面中黄圈所示摩托车为甲车)在另一摩托车后部,前后相近进入画面左侧,在乙车后方行驶。在10:39:03秒第二帧画面,乙车驶出画面右侧可见区域,此时甲车与前方同向行驶的摩托车间的距离拉大,位置位于乙车后方。

【分析说明】

1、甲车发动机起动踏杆前侧所检见碰撞变形痕迹,符合该车该部位与质量较大的路边固定物碰撞形成的痕迹特征,与道路东侧置放的水泥杆北端面所检见破缺痕迹,在痕迹高度、种类、形态、碰撞强度、形成机理及介质转移等方面存在造痕体与承痕体的相互关系。

2、甲车车身右侧所检见挫痕,符合甲车车身右侧倒地在路面上滑移所形成的痕迹特征。

3、乙车车身左侧所检见痕迹,均为陈旧痕迹、乙车车身其它部位均未检见有新近形成的碰刮痕迹,即未检见乙车有能与甲车形成互为承痕体与造痕体之间关系的痕迹,故可以排除甲车与乙车发生过碰撞的可能性。

4、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某某司法鉴定所《某某司法鉴定所【2019】病鉴字第XXXX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记载,死者伤痕以挫裂创伤为主,未说明有车轮碾压痕迹,与事故现场中死者位于乙车第一轴左侧车轮前侧的情况相吻合,符合甲车在与道路东侧水泥杆碰撞后失衡倒地,甲车驾驶人倒在路面上,被处于紧急制动状态的乙车第一轴左侧车轮挤压推行至静止地点的情形。

5、乙车前悬部位未检见有新近形成的刮擦痕迹,可以确定,甲车驾驶人在倒地过程中与乙车没有发生接触,即乙车第一轴左侧车轮与甲车驾驶人发生接触时,乙车驾驶人已经处于倒地状态。

6、甲车倒地刮痕起点位于甲车驾驶人被乙车第一轴左侧轮制动状态挤推形成的痕迹起点北侧约8m左右,说明甲车与电杆碰刮后失控倒地,甲车驾驶人滑移至乙车行驶轨迹通道与制动状态下的乙车第一轴左侧轮发生挤推关系。

7、根据视频图像资料及现场测量确定,乙车在视频图像画面右侧中即将消失时,甲车位于乙车后方约15m左右。

8、根据乙车路面制动印迹计算,乙车驾驶人准备实施紧急制动措施时车辆前部位置与甲车碰撞电杆北侧时车辆尾部位置间的距离S:

(1)S=S1+S2+S3- S4- S5

S1为乙车左后轮(第四轴左侧轮)制动痕迹起点至电杆北端碰刮点的纵向距离,单位为m;

S2为乙车在其制动协调时间过程中的移动距离,单位为m;

S3为乙车在其驾驶人反应时间过程中的移动距离,单位为m;

S4为乙车左后轮(第四轴左侧轮)至乙车前部的距离,单位为m;

S5为甲车起动杆至尾部距离,单位为m;

(2)上式中相关距离取值

【鉴定意见】

1、本次事故,可以排除车辆识别代码为LXXXX的两轮轻便摩托车与闽FXXXX号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发生过碰撞的可能性。

2、本次事故,车辆识别代码为LXXXX的两轮轻便摩托车沿某某线由北向南行驶,至事故路段,车身左侧的发动机起动杆前部与置放在道路东侧路边的水泥电杆发生碰撞后失衡,右倒于道路偏东位置,同时倒地的摩托车驾驶人身体着地后,被后方同向行驶处于制动状态的闽FXXXX号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第一轴左侧车轮挤推至静止地点。

3、本次事故地点北侧约100m左右至事故地点路段,车辆识别代码为LXXXX的两轮轻便摩托车从闽FXXXX号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后方行驶至闽FXXXX号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的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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