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密组织确保疫区旅居考生顺利参考案
案例内容
【案情概要】
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阶段,正值我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出现疫情,东莞市有一名考生刘某,有新疆喀什地区旅居史,且回莞隔离不满14天。
【应对措施】
东莞市司法局工作人员考试前多次与该考生取得联系,了解该考生身体健康情况,并尊重该考生的考试意愿,在征得市卫健局明确答复该考生可以参考的意见后,为其开辟参考绿色通道,安排专人负责为其测量体温、专人引导其进入隔离考场、专人为其监考、专人技术保障,为其服务的考务工作人员统一穿戴KN95口罩、防护衣、防护帽、防护镜、一次性医用胶手套等防疫衣物。第一场考试结束后,安排专人为该考生送饭送水,确保了该考生顺利完成客观题考试。
【处理依据及结果】
东莞市司法局严格按照司法部“有防疫工作方案、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专用隔离和备用考场”的“五有”要求,与市卫生健康部门、市疾控机构中心、相关医疗机构、考点学院建立了工作联系机制,成立了东莞市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了《东莞市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市卫健局派出专人到各考点为全体考务工作人员进行防疫知识授课并进行实操演练。东莞市司法局按照“从严治考、规范管理、热情服务”的要求,在考试组织实施中,坚持以人为本,热情周到服务的原则,为疫情防控需要的考生提供专门服务,受到考生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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