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金某与某早教机构合同纠纷调解案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1年5月,金某在某早教机构为孩子购买了50节价值12800元的早教课程,但几次学习后,金某认为该早教机构教学体验感不佳,教学成效不理想,孩子也不适应相关课程,所以在10月提出了退课退款的请求,早教机构直至11月才告知金某可以办理退课,但提出费用需要在45个工作日才能退还。然而在经过45个工作日后,金某仍未收到退课费用。在长时间与早教机构沟通无果的情况下,2022年2月,金某通过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提交了调解申请,上海市黄浦区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接受区非诉中心委派,受理了案件,并指派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
调解员分别联系了金某和某早教机构负责人,在双方均表示愿意调解的基础上着手调解。调解员仔细查看了金某上传的培训合同等证据材料,初步分析认为,双方签订的培训合同虽为格式合同,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不存在违反四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根据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关于“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培训合同对当事人双方有约束力,双方均应当自觉履行合同约定事项,包含退费条款。
随后,调解员与金某取得联系,通过沟通,调解员了解到,金某与早教机构针对退费事项多次沟通无果,退费时间不明确且一拖再拖,加之近期早教机构携款倒闭的情况屡有发生,给金某内心造成了很大的焦虑情绪。经了解,金某购买的课程共50课时,并一次性支付了课程款12800元,但几个月来,仅使用了10节课时。调解员仔细翻看了双方签订的培训合同,合同中针对金某这类仅使用了不到三分之一课程的情况,明确约定了可退还课程费用的50%,所以根据合同约定,早教机构应当退还金某6400元,但合同对退款的时间却没有明确约定。
面对焦虑的金某,调解员耐心疏导安抚,并拨通了早教机构联系人刘某的电话,了解早教机构情况。电话中,针对金某购买50节课但仅使用10次的情况,刘某表示认可,并表示金某的退款请求机构方面已经在着手办理,但机构有内部退款流程,目前流程尚未走完,所以金某还需等待。听到还需等待的回复,金某稍有平复的心情又急躁了起来。由于早教机构未到现场,调解员与双方另行约定了时间,准备搭建平台开展一次面对面的调解。
调解当天,金某与早教机构负责人刘某均准时到达现场,在调解员的主持下,金某首先阐明了尽快拿回剩余课程款的诉求,并希望早教机构不要再以走流程为由拖延结算时间,同时也表达了对近期很多早教机构携款闭店的担忧,表示若今天不能明确退款时间,自己后续可能会走诉讼程序解决。早教机构负责人刘某则表示,早教机构是知名连锁店,已深耕多年,目前运营状况良好,不存在要携款闭店的情况,金某的课程款他们也正在处理中。
一方面是需要确定退款时间的金某,一方面又是给不出确定退款时间的早教机构,调解陷入僵局。考虑到双方对合同约定的退款情形及退款数额均表示认可,但因为早教机构在处理退款的时间上确实已经耗费了太长时间,导致了金某的担忧。为此,调解员耐心劝解早教机构负责人刘某,向其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既然退还金某课程款的事实及合同约定内容双方都认可,早教机构理应尽快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退款义务。但自金某提出退款以来,已经经过了近四个月,退款流程如此之长,确实有违常理。金某若因此进行诉讼,对于双方来说都耗时耗力,既然双方对退款都无异议,今天确定一个退款时间才是避免矛盾升级的最佳方式。刘某表示,不希望金某将退款事项诉讼至法院,担心引发其他家长的连锁反应。在调解员的劝说下,刘某最终承诺,早教机构会在3日内将课程款退还至金某银行账户。
调解员趁热打铁提出建议,希望早教机构进一步完备格式合同条款,对于退款期限等做出明确约定,一方面有助于规范机构内部运营,一方面也可以给客户增加保障,优化客户体验。随后调解员也对金某进行提醒,日常在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如有法律方面的疑问,可就近去往所在街道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获得免费的法律咨询。
【调解结果】
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某早教机构于2022年2月下旬某日前一次性退还金某早教课程款6400元;
2.金某收到退款后和某早教机构再无任何其他争议事项。
经回访,某早教机构如约退还金某早教课程款6400元。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案例点评】
当下,早教已经越来越受年轻家长的重视,不少家长会为孩子选择专业教育机构的早教课程,一般情况下家长会与早教机构签订合同,并一次性支付所有课程款。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由于早教机构办学效果无法达到家长预期或是孩子不适应课程等原因,家长选择终止合同,但经常会出现“入学容易退费难”的问题。本纠纷能得到有效化解,主要遵循了“争议面前先讲法,事实面前讲清理”的调解原则,双方纠纷事实清楚且合同约定明确,通过调解员耐心引导、释法说理,早教机构及时退还了相应款项,避免了矛盾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