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某小学与韩某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案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1年4月某日,确山县某小学学生韩某因上课不认真听讲、不遵守课堂纪律影响他人上课、作业也未及时完成,被上课老师严厉批评后情绪低落,于中午吃完饭后,从学校教学楼三楼教师办公区跳下,造成下颚骨骨折、髁骨骨折和五颗牙齿脱落等伤情。韩某家属多次前往某小学商讨赔偿事宜,并提出不低于20万元的赔偿要求,但双方多次协商无果。于是,韩某某及其家属多次前往某小学吵闹,干扰某小学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导致某小学正常教学工作受到一定影响。2021年6月中旬,某小学校长李某向确山县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提出调解申请。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到受伤学生韩某父亲韩某某,韩某某一开始情绪激动并拒绝调解。随即,调解员表达了对韩某经历的同情以及对韩某某爱子之情的理解。韩某某情绪逐步稳定并向调解员表示,韩某因受到老师的批评后在学校内跳楼受伤,不管是从身体还是心理上都对儿子造成了严重伤害,主张学校应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提出了不低于50万元赔偿金额的要求。随后,调解员前往某小学,校长李某表示,经向老师和其他同学核实,韩某确实存在不认真听讲和作业未及时完成的情况,出于教师的责任和义务,老师针对上述问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但过程中并未有过激或不当行为,并主张学校不应承担责任。经过调解员反复劝说,双方约定于6月某日前往调委会进行调解。
调解员梳理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双方当事人在此案件中的责任划分。6月某日,双方来到调委会,调解员根据争议焦点展开调解。调解员首先告知了双方调解原则、调解纪律和调解程序,并向双方指出,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结合本案,调解员向韩某某夫妇指出,韩某在校期间,老师批评韩某是希望韩某认真学习并按时完成作业,并未采取违反教学规定或者体罚等形式批评殴打韩某,但韩某却因心理承受能力较差而选择跳楼导致摔伤,所以本案的主要责任应该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承担,而并非由学校承担。其次调解员与学校校长李某沟通,从学校在教育管理中应尽的职责进行交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完善安保设施、配备安保人员,保障未成年人在校、在园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调解员结合本案指出,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确实存在一定瑕疵,未配备足够的安保人员以及时发现或阻拦韩某跳楼行为,未履行好对韩某的保护义务,所以学校需承担次要责任。调解员从情、理角度更进一步劝说双方要学会换位思考、相互谅解。经调解员不懈努力的劝导,双方终于意识到各自存在认识误区,都不再执意自己的观点,认可本案中关于韩某摔伤的行为的责任划分为韩某父母负主要法律责任,学校负次要法律责任。于是调解员趁热打铁,针对本案损害赔偿金额与双方进一步进行沟通。考虑到韩某的治疗和恢复情况,特别是未成年人牙齿后续成长过程中需要多次更换、维护,周期较长,为避免后续双方引发多次矛盾,调解员建议本次调解一次性解决赔偿金额问题,双方经过商讨后,在赔偿金额方面最终达成共识。
【调解结果】
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1.确山县某小学一次性给付韩某的监护人韩某某3.5万元,作为韩某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补牙费)等一切费用。
2.给付时间:由于确山县某小学经费紧张,该小学于协议签订后一星期内先行向韩某某支付1万元,余款于2021年12月底前付清。
3.韩某某收到全额款项后,韩某某及韩某其他监护人均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该小学主张因此事所发生的任何费用,不得向外界(尤其是媒体)散布有损小学声誉和形象的言论,不得再对该小学正常教学工作进行干扰,不得再对该小学工作人员的工作、生活进行干扰。
4.韩某受伤事故一次性了结,韩某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该小学无关。如韩某需要办理转学等事宜,学校应当予以协助。
5.确山县某小学投有校方意外伤害事故校方责任保险,该小学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理赔时,在不影响韩某名誉的情况下,韩某的监护人韩某某应当配合该小学走法律程序。
至此,这起纠纷圆满解决。当事人双方均表示满意。
【案例点评】
这是一起典型的校园意外伤害案件,本案中,某小学学生由于心理承受能力低,在课堂上被老师当众批评教育后选择跳楼而导致身体摔伤。如果处理不及时,将造成师生关系紧张,矛盾进一步恶化,对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干扰,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在该起纠纷的调解中,调解员对当事人情绪进行安抚,并针对本案争议焦点即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划分进行调解,调解员采取法理情相结合的方式,说服双方当事人认识到自身应承担的责任,最终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有效避免了矛盾的扩大和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