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李某邻里纠纷调解案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6年3月17日,王某来到天津市红桥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简称调委会),反映楼下李某经营的小餐馆每日经营到很晚,排放的油烟呛人,排风扇运行噪声极大,加之不少食客用餐时说话声音很大,引起周边居民强烈不满。王某和李某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找到调委会,请求予以帮助解决。
【调解过程】
调解员一行两人来到王某所说的小餐馆,这是在一幢老式七层居民楼的一楼,餐馆面积不大,为正规底商,王某居住在二楼。餐馆经营者李某说自己是外地务工人员,在此经营餐馆已经多年,油烟和排风扇噪音等问题确实存在,也是这一带小餐馆普遍存在的问题,并承诺一定想办法整改,还居民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几天后,调委会的工作人员回访,王某说调解当天确实起到了一定作用,餐馆关门早了,周围卫生也得到一定清理,但是油烟和排风扇问题并未得到解决。而且随着天气转热,餐馆的经营时间随之延长,势必给附近居民带来更大困扰。
为了彻底解决矛盾,调解员找到街道城管科,与执法队的两名工作人员一起来到李某的小餐馆,向李某宣讲了2015年3月实施的《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释明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正常生活。李某听后自觉理亏,同时也面露难色,表示自己也不想影响邻居,但餐馆是小本经营,加上是老楼,问题解决起来有一定的困难。
调解员说:“你说的对,远亲不如近邻,况且来吃饭的大多数是回头客,周围邻居居多,如果处理不好,不仅邻里关系受影响,而且餐馆经营上也会影响。咱们一起想办法把问题解决好!”李某点点头,表示一定会想方设法把问题解决好。
【调解结果】
经过调解员几次耐心沟通与协调,李某对排风扇进行了清洗保养,使排风扇又能正常的运转,噪音也明显降低。还将排烟口改道,搭盖了遮烟板。调解员还提议并帮助制作了“请文明用餐”、“请勿大声喧哗”等温馨提示牌。几项举措下来,之前扰民的噪音和油烟得到明显改善,小餐馆的就餐环境改善,邻里关系变得融洽,周围居民来就餐的越来越多,生意也越来越好。当事人都表示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案例点评】
在邻里纠纷中,餐饮扰民是社区里比较常见而又多发的纠纷之一,此类纠纷虽貌似简单,但要妥善处理好,还需调解员认真、谨慎对待,引导纠纷双方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在这起案例中,有几点值得总结:
一是要运用好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灵活的调解技巧。《中华人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餐饮服务、服装干洗、机动车维修等经营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安装使用油烟、异味和废气等污染物的净化处理设施,定期对净化处理设施进行清洗维护,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正常生活。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饮食服务项目。八十六条规定,饮食服务经营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超标排放油烟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餐馆经营者李某在此合法经营多年,但属于小本经营,并不想在环保治理上支出成本。调解员通过释明法律使得当事人意识到自身所存在问题,从而有了调解纠纷的主动性。另外,调解员还联合执法人员参与调解工作,从而为成功调解打下了基础。
二是换位思考,对症下药。调解员帮助当事人出主意想办法,设身处地为小本经营的餐馆经营者着想,设法降低当事人解决问题成本,还亲自参与制作桌牌,获得了当事人的信服,从而掌握了处理纠纷的主动权,使得本案顺利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