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七旬的李奶奶与丈夫育有两个女儿,后收养了儿子贾某某。1988年丈夫去世,李奶奶独自将贾某某抚养成人,并为其盖房娶妻。2018年起,李奶奶因慢性肾衰竭等疾病,长期住院治疗,但贾某某拒绝赡养老人、拒不承担医疗费用,李奶奶只能依靠两个女儿照料。2021年李奶奶病情加重、医疗费剧增,两个女儿已不堪重负,李奶奶遂向河北省某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办理过程】
2021年1月,李奶奶仅携带身份证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实行容缺受理,指派擅长纠纷调解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案件。法律援助人员积极与李奶奶沟通,详细了解情况,在多次联系贾某某协商遭拒后,帮助李奶奶精心整理病历、医疗票据等证据材料,依法提起诉讼,要求贾某某承担2019-2020年医疗费13600元。经调解,贾某某给付了12000元。
2022年1月,李奶奶再次申请法律援助,要求贾某某给付2021年医疗费。法律援助中心当日受理并指派律师承办案件。为了化解纠纷,法律援助人员实地走访了解矛盾根源、核实情况,力争协商解决,但贾某某仍拒不配合。法律援助人员依法代为提起诉讼,要求贾某某给付医疗费5790.69元。经调解,贾某某给付了4500元。
2025年3月,李奶奶病情恶化,法律援助中心第三次受理了她的法律援助申请,并遵循她的意愿再次指派前案律师承办案件。为化解母子矛盾,彻底解决赡养问题,法律援助人员代为提起诉讼后,充分释法明理,耐心安抚情绪,帮助贾某某回顾母亲独自抚育的艰辛操劳,唤醒亲情记忆,打开心结,消除隔阂。
【办理结果】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贾某某给付医疗费30000元,此后与两个姐姐轮流每年护理母亲4个月,并承担李奶奶去世后的丧葬事宜。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农村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难点在亲情矛盾的实质化解。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容缺受理、快速指派”畅通老年人维权通道,三次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人员坚持调解优先、情理法融合,通过一次又一次的工作不断深入矛盾核心,帮助母子打开心结、修复亲情,实现从单纯催要医疗费到构建长期赡养方案,达到法律与亲情的双重维护,为赡养纠纷的化解提供了“维权+修复”的可借鉴范式,让老年人感受到法律的力量和法律援助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