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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法律援助中心对王某某遭受家庭暴力提供法律援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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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王某某现年74岁高龄,是大学退休教授,生活条件优越。其与丈夫吴某某已结婚45年,但在漫长的婚姻关系中,两人一直因生活的琐事发生争执。吴某某时常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对王某某进行辱骂,甚至殴打。随着年纪不断增长,丈夫的态度非但没有改善,反而变本加厉,两人发生争执时吴某某的暴力行为越来越严重,甚至动用菜刀。

王某某通过报刊获悉法律援助后,于2016年3月7日至北京市海淀区法律援助中心,以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为诉求申请法律援助。

海淀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到王某某的申请后,考虑到家庭暴力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当日指派北京冠楠律师事务所赵蕊律师代理此案。赵律师接到指派后,立即联系王某某,向其详细了解其所遭遇家庭暴力的情况。在听完王某某倾诉后,赵律师根据王某某目前所处的状况及王某某的法律诉求,向王某某进行讲解:根据新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王某某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防止自己再受到家庭暴力行为的侵害。在征得王某某同意后,赵律师为王某某起草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申请书,并指导王某某准备好其多次遭受家庭暴力时的报警记录及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据材料,向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请。

法院在接到王某某的申请后,传唤王某某到法院,对其遭受家庭暴力的事实进行了详细地调查与询问。法院多次联系吴某某到庭接受询问,但其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最终,法院根据王某某提交的证据材料,综合认定吴某某对王某某存在家庭暴力行为,作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禁止吴某某殴打、威胁、辱骂王某某,裁定有效期为6个月,如果吴某某有违反裁定的行为,法院将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法院还将此份裁定书送达王某某所在派出所和居委会以配合裁定执行。同时法院还告知王某某,如再遭受家庭暴力时,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委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案件点评】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而作出的民事裁定。?2013年1月1日民事诉讼法修改之前,当遭受到家庭暴力时,大多数人只能选择逃避,除此之外别无他法。新的民事诉讼法修改之后,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责令当事人“作出”或者“禁止作出”一定行为。这是我国法律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首次明确“发声”。

同时,?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2016年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开始实施,这对饱受家暴之苦一族带来了福音。该法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性质和法律责任,为遭受家庭暴力之苦的受害人提供了有力保护,让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有了国法可依。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并不必须依托于家事纠纷案件,法院可参照特别程序审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简而言之,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仅只局限于涉及离婚案件而遭受家庭暴力的当事人之中,只要遭受家庭暴力行为,人身安全存在现实的危险性,均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因此,王某某可在不想离婚的状态下向法院申请到人身安全保护令。

本案是自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以来,海淀区法律援助中心援助的首例反家庭暴力案例。考虑到申请人王某某为妇女且年事已高,并长期遭受家庭暴力,身心俱受到严重伤害,海淀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申请后迅速行动,为申请人提供了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2016年5月1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签发了(2016)海民保令4号民事裁定书,表明申请人王某某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成功,王某某的切身利益得到了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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