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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未成年人覃某某抚养费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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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覃某某,女,2003年8月出生,户籍地为阿里地区某县。其父母于2006年因感情破裂经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判决书中判决覃某某由父亲抚养,母亲不承担抚养费。实际上,覃某某一直在母亲的老家生活,离婚后也一直由母亲抚养,在母亲的老家生活、学习,父亲一直未支付抚养费。覃某某父亲在阿里地区某县工作。覃某某于2016年12月5日向阿里地区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变更抚养关系,要求其父亲支付起诉前10年的抚养费30万元,要求按每月5000元标准支付以后的抚养费。

2017年3月,覃某某的母亲作为监护人,来到阿里法律援助中心,就覃某某的抚养费事宜,申请法律援助。

阿里地区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后及时受理了该法律申请,并指派北京市智舟律师事务所援藏律师黄志雄为覃某某提供法律援助。

覃某某作为原告向其父亲提起抚养费纠纷诉讼后,被告提交了答辩状。其答辩主要理由是:原告起诉被告与原告母亲离婚10年来未履行抚养义务和未给抚养费,与事实不符,造成被告未能全部履行抚养义务的原因,完全是原告母亲造成的。首先,原告母亲拒绝履行法院判决,拒绝将原告交被告抚养,经某县人民法院多次交谈,原告母亲与被告达成一致协议,原告由其母亲抚养,被告不承担任何费用。被告这么多年也没有忘记做父亲的责任,和女儿有互动,生日时要么打电话、要么在手机上留言问候,女儿到阿里时,也带她去玩,买衣服,给红包,一起吃饭。其次,原告在内地生活,主张的抚养费数额太高,超过实际需要。因此,被告认为,如果原告母亲不能承担抚养义务,可以将原告交给被告抚养,被告可以不要原告母亲支付抚养费。

黄志雄律师通过向覃某某的监护人了解情况,得知覃某某的母亲在法院判决后,曾向原审法院写了一份承诺,称将由自己抚养孩子,不要男方抚养费。黄志雄律师认为,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的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覃某某的母亲向法院作出的该承诺并不妨碍覃某某向其父亲提出支付费的主张。

同时,对于覃某某从3岁(父母离婚时)至起诉时止期间的抚养费能否向其父亲主张,黄志雄律师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同时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条的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因此,黄志雄律师认为覃某某年仅13周岁,尚在读初中,符合可随时就抚养费问题向未与自己共同生活一方提起追偿之诉的条件。

关于覃某某的父亲应支付抚养费的标准。黄志雄律师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的百分之二十至十的比例给付”。由于其父亲有固定收入,因此覃某某按照其父亲固定收入的适当比例主张抚养费,理应得到法院支持,但其向法院提交的诉状中的主张过高,需要调整。

某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21日通知原被告双方到庭。黄志雄律师代理覃某某到庭参加庭审。在庭审中,黄志雄律师向被告方和法庭陈述了上述理由,并通过给被告方做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达成调解。调解结果:自2008年2月至2017年1月止,被告向原告支付抚养费130000元;自2017年2月至2018年8月,被告向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3500元;自2018年9月至2021年8月止,被告向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4000元。上述抚养费共计人民币340500元,支付方式:自2017年4月至2020年3月止,被告向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7580元;自2020年4月至2021年8月,被告向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3970元。差额部分130元原告自愿予以放弃。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较为典型的追索抚养费的案件。原告系未成年人,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原告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属于法律援助对象。

本案中争议之一是对起诉前的10年间抚养费能否得到法律支持。通过对法律条文的分析,得出被抚养人有权就抚养费问题向未与自己共同生活一方提起追偿之诉的结论,该结论也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解决本案的难点在于抚养费纠纷涉及家庭成员人身关系,如果能取得被告的理解,高额抚养费将顺利支付,能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黄志雄律师通过与被告进行细致沟通,让被告意识到支付抚养费,是父母为了孩子更好地成长,也是作为父母的法定义务。通过代理律师和法官共同努力,被告接受了调解方案,本案调解结案。被告现已主动按照调解书约定,按月支付抚养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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