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句容市法律援助中心对66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提供法律援助案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自2012年起,刘某等66人先后入职于江苏省句容市某电子公司上班。2020年3月16日,电子公司向全体员工发布《关于公司暂不复工有关事项的通告》: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0年春节后未复工;2020年1月至3月工资在2020年3月31日前发放;2020年4月份生活费在2020年4月30日前发放;有关复工情况,根据需要,另行通知。2020年3月、4月期满之后电子公司未能如期给付员工工资及生活费。于是刘某等66人先后向电子公司、公司所在地镇政府及镇人社服务中心反映情况,要求公司按照通告内容发放工资,虽然电子公司多次口头答应给付,但未实际履行,并于2020年6月30日发布了停业公告。
2020年7月10日,刘某等人听闻消息后情绪非常激动,来到镇政府要求维权。镇政府联系句容市法律援助中心帮助维权。因刘某等66人系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句容市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核,认为符合《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第五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关系请求经济补偿、赔偿的”事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可以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当即决定受理并就近指派句容市后白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曹永喜承办案件。
承办人接受指派后,认真听取了刘某等农民工代表的陈述。前往公司所在地的镇人社服务中心调查、走访,收集证明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据材料;前往句容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放受援人工资的银行网点调查、收集受援人的社会保险、工资发放等书面证据材料。通过收集的证据计算出66名受援人的应发工资为394779.4元,经济补偿金为1027261元,合计1422040.4元,并与受援人一一进行了核对。7月13日将受援人的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提交句容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立案。
鉴于电子公司处于停工停业状态,为了维护受援人的利益,预防可能出现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情况,承办人主动到公司所在地镇人社服务中心、句容市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获知公司负责人私自转移了厂内机械设备,涉及公司数起案件正在法院强制执行,抵押于银行的厂房与土地被查封,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企业欠债近2000万元无力清偿,濒临破产状态。
承办人知悉情况后,充分告知受援人本案的诉讼风险,为保证可能的利益,建议受援人申请保全,在得到受援人同意后,承办人及时制作好财产保全申请书,并且联系担保公司提供财产保全担保书,提交句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承办人与仲裁员的沟通交涉,仲裁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八条、2017年11月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法律、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向句容市人民法院提交了财产保全相关材料,句容市人民法院接到材料后,依法进行了财产保全。
2020年7月24日,案件在句容市后白巡回仲裁庭开庭审理。庭审中,由于案件涉及人数众多,证据繁杂,电子公司故意拖延审理期限,向仲裁庭提出给予30天时间进行证据核实的要求,承办人当庭表达了强烈反对,指出公司的请求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仲裁庭慎重考虑之后,给予其7天时间来核实证据。
公司在大量的证据面前,请求调解。承办人考虑到调解解决对受援人有利,一是可以切断公司后面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诉权,拖延案件到一审、二审。二是可以使本案的法律文书快速生效,如果被法院保全的公司厂房和土地一旦变现,执行时间上会有利于受援人。承办人向受援人分析
电子公司在约定期满之后未能如期履行支付义务。2020年9月4日,句容市法律援助中心决定为刘某等66人提供执行阶段的法律援助,继续指派法律工作者曹永喜办理此案。承办人当天写好强制执行申请书,将相关材料一并交予法院立案执行。法院强制执行后,于2020年12月1日作出一份《执行情况告知书》,称对被执行人名下登记的不动产已轮候查封,待上述不动产处置结束后将依法进行分配处理。
收到执行告知书后,承办人及时告知了受援人。因本案系轮候查封,存在执行不到位或不能全部执行到位的风险。为此,承办人查阅了大量有关执行、企业破产处理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在征得受援人同意后,代受援人向法院提出执行转破产申请书。后来,公司被保全的厂房和土地被成功拍卖变现。由法院主持,此案以执行和解结案,刘某等66位农民工如数拿到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1358134元。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较为典型的农民工集体讨薪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电子公司存在转移财产,抗拒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拒付员工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法律援助中心的及时介入帮助66位农民工兄弟维护了权益,稳定了民心,协助地方政府防范化解了重大风险危机。承办人在仲裁与执行阶段做了大量的调查取证、查找法律法规、代写法律文书等工作,还为受援人提供了执行阶段法律援助,提出了执行转破产申请,成功为66位受援人追回工资和经济补偿金1358134元。本案的成功办理,体现了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稳定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