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万荣县法律援助中心对老年人寻某某赡养提供法律援助案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寻某某现年83岁,共有子女四人,大儿子孙某义、二儿子孙某礼、三儿子孙某智、女儿孙某芳。2018年11月13日,寻某某丈夫孙某忠因病去世,其生前与寻某某常住二儿子孙某礼家,但其逝世后三个儿子对寻某某不再尽赡养义务,经多方调解无效。2019年1月25日,女儿孙某芳将母亲接回家照料。因寻某某年事已高,生活需要照料,本人又无生活来源,欲寻求法律帮助。
2019年4月15日,女儿孙某芳陪同寻某某到山西省万荣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当即受理并批准了寻某某的申请,指派山西卫丰律师事务所律师柴康萍、李琳代理此案。
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认真听取了寻某某及其女儿的陈述,对案情进行分析后认为本案是一起赡养纠纷民事案件。本案的办理关键:一是固定证据。承办律师收集整理了村委会证明、敬老院情况说明等证据材料,用以证明原被告间的亲属关系及寻某某的居住、生活现状、赡养情况,养老院的收费标准用以参照;二是理清法律关系和诉讼当事人。本案中,女儿孙某芳已尽赡养义务,故未作为被告起诉,明确了双方诉讼主体;三是搜集本案适用的法律条款,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规定。
征得受援人及其家人的同意后,承办律师决定向万荣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首先,承办律师将相关证据、诉讼请求和诉讼过程中注意事项向受援人及家属进行了一一说明。承办律师根据相关证据及法律规定为其拟好了民事起诉状,征得受援人同意后代其递交诉状,并将证据复印件在立案时一并提交法院。
2019年5月8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前经双方同意进行调解,在法官主持、村委会协调、承办律师的充分参与下,双方就老人的轮流赡养、安葬等问题达成调解协议。之后,原告寻某某申请撤诉。
2019年5月9日,山西省万荣县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准许原告寻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赡养纠纷的民事案件,当事人是老年人,赡养问题亟待解决,家庭经济困难,法律援助承办律师的及时介入,极大地缓解了受援人及其家属的精神压力。
本案作为一起家事案件,原被告双方是血浓于水的至亲,处理更应谨慎稳妥。诉讼只是解决问题的方式之一,恢复良好和睦的家庭关系是解决受援人赡养问题的根本。法律援助承办律师积极参与得到法庭的认可,通过法律援助承办律师热情周到的服务,使受援人的赡养问题经调解得到有效解决,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和睦的家庭亲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