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对101户居民拆迁安置提供法律援助案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南山街道办事处辖区某楼盘,系社区第一居民小组101户居民2008年四川“5.12”大地震灾后重建项目,四川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系该项目的承建方。2010年3月19日,实业公司与第一居民小组101户居民签订了《社区第一居民小组统规统建、灾后重建居民还房协议书》,双方约定:实业公司拆迁第一居民小组成员位于社区的房屋,并向居民小组成员以家庭为单位按每人每月200元支付安置过渡费。后双方又于2014年10月10日达成了《关于明确社区第一居民小组灾后重建项目还房的相关补充协议》,约定2015年4月30日前交房,并从2014年9月1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止,安置过渡费增至每人每月900元,如果实业公司逾期交房,实业公司将按房屋总价的万分之一每天计算违约金。结果房屋施工过程中因开发商资金断链,造成楼盘烂尾,房屋一直没有竣工,实业公司也就一直未按期交付房屋,并从2015年4月30日之后也再未向居民小组成员支付每月900元的安置过渡费,拖欠居民安置过渡费用长达近3年。多年来居民小组的居民居无定所,许多居民没有固定收入,家庭非常困难。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第一居民小组代表来到绵阳市涪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2018年1月20日,涪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了居民小组代表,中心工作人员在认真听取代表们的陈述后,立即启动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并在当天受理了居民小组代表的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四川鹏道律师事务所律师谢蕊忆、敬曦代理该案。
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认真听取居民小组代表的陈述并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及时对案件进行分析讨论后,认为本案可以作为一个典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件进行办理,并归纳出本案的关键点:一是固定证据;二是理清法律关系。因本案涉及第一居民小组的101户居民,当事人众多,期间又发生了权利人死亡和新生的情况,会涉及到继承权,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并且由于居民小组每户与实业公司签订的还房协议均是以家庭中一个成员签订,在诉讼的过程中,为将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法院可能会要求居民小组的成员和律师收集每户家庭实际的人口数量及相关身份信息,分别以自己的名义到法院起诉要求实业公司支付安置过渡费,因而涉及人员众多,收集资料时间会较长。
在分析案件的复杂性后,承办律师多次与法律援助中心商讨,与管辖法院承办法官积极沟通、协调,并征得居民小组101户居民同意后,帮助居民小组成员按照法律的规定,选出了诉讼代表人,并以每个家庭为一个案件,以该家庭的每一个权利人为原告,于2018年5月20日将101个案件起诉至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该案,安排承办法官与代理律师协商讨论,帮助101户居民顺利完成立案工作。因101户居民无力支付诉讼费,承办律师代写了缓交诉讼费申请并递交法院,最后法院同意101户居民缓交诉讼费。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后,承办律师认真开展代理工作,扎实收集相关证据,积极与法律援助中心商讨,与承办法官多次沟通、交换意见,案件顺利进入诉讼,依法进行。此时,101户居民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等待法院的公正审判。
2018年7月20日,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实业公司对法律援助承办律师提供的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对应付安置过渡费的人员及数额进行了核实。2018年8月20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实业公司对拖欠101户居民安置过渡费的事实没有异议,但提出确实因为经营困难无力支付。鉴于双方对本案事实部分争议不大,承办法官在庭后对双方当事人组织了调解,经承办律师耐心细致地给居民代表做解释劝说工作,最终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实业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前分别向101户居民小组成员支付从2015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安置过渡费共计900多万元。
截至目前,更换后的承建方正在完成房屋的最后收尾工作,接下来将陆续进行交房。实业公司对101户居民的安置过渡费也在兑现之中。
【案件点评】
近年来,由于绵阳市灾后重建,城市改造和改建的力度越来越大,城镇中房屋拆迁已成为较为普遍的现象,房屋拆迁中所出现的问题日益突出,进而引发了众多矛盾,由于房屋问题关系到人们的基本生活,因此极易引发不稳定因素。
本案是一起较为典型的拆迁安置赔偿纠纷案件,涉及人数多、社会影响大,历时长久,受援人经济条件极为贫困,无力承担依法维权费用,因此在法律援助中心及时介入处置和帮助下,经过法律援助承办律师对居民代表耐心细致地工作,积极与居民解释、沟通、安抚,查阅大量法律法规资料,撰写大量法律文书,正确引导受援人进入诉讼程序,成功化解了双方矛盾,维护了拆迁居民权益,也避免了该楼盘进一步烂尾,为房屋顺利交房提供了保证,从而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受援人员对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和律师的服务质量给予了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