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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声明书公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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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越来越发挥重要的作用。有些企业的商标在取得核准注册权后由于某种原因将该注册商标搁置下来,没有充分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和价值。而有些相近企业却急需注册商标进行生产经营,但因商标注册申报工作耗费企业的精力、物力和人力并且审批时间长等各种原因没有取注册商标权。为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盘活企业资产,树立企业品牌形象,通过注册商标权转让方式,有效地解决企业注册商标权使用的灵活性。这就要求我们公证机构充分发挥其职能更好更快为企业的需求服好务。

梅河口市某商贸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X日取得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发的第1657708X、1657719X、1657732X号《商标注册证》,有效期限至2026年7月X日。现因企业转项等原因欲将该注册商标转给辽宁省沈阳市某贸易有限公司。为此企业法定代表人向公证处进行咨询,公证员向其讲解办理商标转让公证的程序和所需的材料,并同时告知办理协议转让需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场。因办理时间长,材料繁杂,建议以声明转让方式办理公证。为此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咨询后采纳了公证员的建议,确定以声明书的公证方式办理该注册商标转让公证。

【案例分析】

1.确保注册商标的真实性

公证员在办理该项注册商标转让公证时,为确保其真实性,公证员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官方网址查询当事人提供的注册商标的现状,以此确定其注册商标所有权人为声明人所持有,从而有效的保证了声明书的真实性。

2.注册商标转让公证的方式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注册商标转让应以合同、协议的方式来办理转让手续较为完善。要在合同、协议中明确约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但因转让合同公证要求转让人及受让人双方共同到公证机构办理,如果转让人与受让人都在一地不受地域、时间的影响,但本案由于受让人在异地,相关材料提供不便,使公证事项不能及时快捷的出证。公证员同时了解到该转让为无偿转让,为此建议以声明书的方式更为方便快捷。

【办证注意事项】

虽然以声明书的方式转让注册商标权能减少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很多程序。但在办该类公证时要注意注册商标转让是否为有偿转让。当事人往往为了某种目地或是为省事方便,也申请办理声明书公证。这就需要公证员进行深入细致的工作,详细审查转让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了解其转让的目地,特别有偿转让以声明书的方式要坚决杜绝,以免造成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纠纷,甚至影响公证文书的社会公信力。

【办证体会】

公证工作必须要围绕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注册商标权的转让是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如何在法律上保障企业利益合法化,要求我们公证员应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为企业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和保障,充分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切实为企业健康有秩的发展服好务。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7)吉某证民字第XXXX号

申请人:梅河口市某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X1220581059799427N。

法定代表人:蔡某某,公民身份号码:22058119XXXXXXXX0232。

公证事项:声明书

兹证明梅河口市某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蔡某某于二0一七年六月X日,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声明书》上签名并盖章。

梅河口市某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蔡某某的声明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某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章或签名)

二0一七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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