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线下相结合保全证据助力种业公司维权公证案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江苏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是一家以从事种子繁育、推广、服务为核心的农业科技型企业。2022年初,申请人和A公司达成了三年的业务合作关系。于是,申请人按照约定繁育了约80亩的水稻秧苗用于双方之间的合作项目。眼看秧苗已渐渐长成,A公司却想毁约,表示不要这批秧苗了。一时间,申请人不知如何应对,陷入困境之中。
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如何举证维权存在两方面困难:一是基于互相信任,双方至今也未订立书面合同;二是按水稻生长周期,秧苗亟需拔秧,但一旦拔秧证据将灭失。为此,申请人向公证处寻求帮助。经过详细了解和规划,公证员为申请人设计了一套“线上线下组合拳式”固定证据方案。一是线上电子证据的保全,即固定A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招租公告和竞价结果公示的证据、固定双方公司工作人员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据,以此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的业务合作关系以及双方之间的约定。二是线下秧苗田现状的保全,以此来证明申请人履约的实际情况,固定证据后,申请人也可以随时拔秧。
鉴于申请人是以电子商务平台公开竞价招租的方式和A公司达成的业务合作关系,网络证据易于灭失,公证处首先迅速为其办理了保全网上招租公告和竞价结果公示的电子证据公证。然后,公证处随同申请人的代理人来到该水稻秧苗田,以拍照的方式证明其现状,以手机中的测亩王APP软件测量其面积,使之形成以图片、文字、数据的形式公证证明申请人按约履行相关约定的具体情况。最后,公证处为申请人办理微信聊天记录的保全证据公证,将双方的聊天记录截屏打印后,附在公证书中。
通过本案,我们不难看出保全证据公证在商业失范中的重要作用。在科技、通讯高度发展的现代社会,商业来往的方式、形式和渠道也是多种多样的,既有传统模式,也有现代各种互联网模式。公证处为申请人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时,也应多询问、多了解、多维度思考,组合运用线上、线下手段,固定线上、线下各种有效证据,将保全证据公证这一利器发挥最大效应。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22)苏连连云港证字第XX号
申请人:江苏某公司,住所:连云港市海州区XXX。
法定代表人:甲
委托代理人:乙,男,一九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江苏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乙于2022年X月X日向我处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申请人的代理人乙称:申请人与A公司合作经营江苏连云港XX农业项目,A公司同意申请人先行育苗(种植、培育)以用于该农业项目,现申请人已按约育苗,但A公司却表示出不要的意思,为了固定证据,便于举证,特向我处申请对其种植的水稻秧苗田面积和现状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公证员和公证人员丙于2022年X月X日下午陪同申请人的代理人乙一起来到位于连云港市XX区XX街道区域内的一水稻秧苗种植区域,据申请人代理人乙介绍,该区域的面积约80亩,均由申请人承包,系申请人的试验田,该区域田地上的水稻秧苗系申请人种植、培育,就是上述提到的,A公司同意由申请人先行育苗的水稻秧苗。本公证员使用自己的手机中的高德地图APP进行定位,并对定位结果进行截屏,截屏所得电子图片1张(内容见附件1),本公证员按申请人的要求使用自己的手机对秧苗田进行了拍照,拍摄所得电子图片4张(内容见附件2)。
本公证员事先在自己的手机上下载了测亩王APP,本公证员使用该测亩王APP沿上述水稻秧苗种植区域的外围线进行测量,测量所得数据为83.43亩。在测亩王APP“地块”栏中形成了相关数据,本公证员对该数据页面进行了截屏,截屏所得电子图片1张(内容见附件3)。
本公证员和公证人员丙于2022年X月X日下午再次来到上述水稻秧苗种植区,本公证员按申请人的要求使用自己的手机对秧苗田再次进行了拍照,拍摄所得电子图片5张(内容见附件4)。
兹证明以上过程均属实;本公证书所附附件1至附件4系将上述手机拍摄所得电子图片(截屏所得电子图片)发送至本处电脑打印所得,与实际情况均相符。
附件:1.图片打印件1张;
2.图片打印件4张;
3.图片打印件1张;
4.图片打印件5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港公证处
公证员
2022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