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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保险金继承公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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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张某某于20XX年X月X日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庭州公证处(以下简称昌吉市庭州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张某某称其丈夫刘某某于20XX年X月XX日去世,刘某某生前的工作单位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XX供电公司给员工刘某某投保了一份成员疾病身故保险,现有身故保险金贰万元,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XX供电公司告知其办理公证后方可领取。同时,了解到她的四个孩子都已经在公证处办理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公证。根据张某某的陈述,公证员审查后,受理了张某某的公证申请。

近年来,保险金的继承越来越普遍。办理保险金继承公证,首先要明确继承的保险合同项下涉及是保险费、保单红利、养老金、保险赔款等具体项目。其次要明确保险合同项下的权益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因为目前的现行法律规定的并不是十分明确,在司法实践中,判断的方法是分析保险金与被保险人人身及保费之间的关系。如保险金的取得主要是由于被保险人人身属性,如依据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取得的,一般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如果保险金的取得主要是保费的积累,与被保险人人身属性关系不大,保险具有明显的“储蓄理财、稳定收益”的特点的,则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后,要看保险单中是否指定受益人,如果指定受益人则由受益人享有保险合同项下的权益;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公证。

本案中的保险金属于被保险人刘某某个人财产,且保险单中未指定受益人,写明法定继承,故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20)新XX民字第XX号

申请人:张某某,女,一九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65XX,现住新疆昌吉市XX区XX号楼XX单元XX室。

被继承人:刘某某,男,一九XX年XX月XX日出生,生前公民身份号码:65XX,生前住址:新疆XX县城镇XX号XX家属楼XX号楼XX单元XX室。

公证事项:继承权

申请人张某某因继承被继承人刘某某的遗产,于2020年7月9日向本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并提供了以下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张某某的《居民身份证》壹件,《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壹份;

二、《户口注销证明》壹份;

三、《申办继承权公证所需的亲属关系证明》壹份;

四、《个人保险凭证》壹份;

五、乌鲁木齐市XX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2020〕新乌XX证内字第XX、XX号)贰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XX县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2019〕新XX证字第XX号)壹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庭州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2019〕新XX民字第XX号)壹本;

本处向申请人告知了继承公证的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公证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以及申请人在办理公证过程中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申请人承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无误,并承诺如果所作的陈述和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虚假或有遗漏,对他人造成损失,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本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权利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实,并调阅本处公证卷宗《公证书》(〔2019〕新XX民字第XX号),同时对申请人进行了询问,现本处确认如下事实:

一、被继承人刘某某于2019年8月16日因病死亡。

二、被继承人刘某某与张某某系原配夫妻,二人共生育了四个子女:长子刘A、次子刘B,三子刘C,四子刘D。除上述所列子女外,被继承人刘某某再无其他子女。

被继承人刘某某的父亲及母亲均先于其死亡。

三、遗留的财产为: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XX供电公司给刘某某投保的成员疾病身故保险一份;《个人保险凭证》(个人保险凭证号:130XXXX,保险合同号码:88XXXX)项下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的保险金。

以上财产为被继承人刘某某的个人合法财产,为其遗产。

四、被继承人刘某某生前对申请人本次申请继承的遗产未立有遗嘱,也未与他人签订过包含本次申请继承遗产在内的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人对申请人本次申请继承的遗产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的事实无争议,截至本公证书出具之日亦未有他人向本处提出异议。

五、本公证员于2020年7月9日登录中国公证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系统查询,无被继承人刘某某生前立有公证遗嘱的记录显示。

六、申请人张某某表示要求继承被继承人刘某某的上述遗产,被继承人刘某某的长子刘A、次子刘B,三子刘C,四子刘D均表示放弃继承上述遗产。

根据上述事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上述所列财产为被继承人刘某某的个人合法财产,为其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被继承人刘某某的上述遗产应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又因被继承人刘某某的父亲及母亲均先于其死亡,被继承人刘某某的长子刘A、次子刘B,三子刘C,四子刘D均表示放弃继承上述遗产。被继承人刘某某的配偶张某某表示要求继承上述遗产。

综上所述,兹证明被继承人刘某某遗留的上述贰万元整的保险金由其配偶张某某一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XX公证处  

公证员  

2020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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