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服务首页
司法行政人员首页
欢迎您访问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
首页 > 河南济源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在法院执业权利案

河南济源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在法院执业权利案

分享
案例内容
【律师执业权利被侵害情况】

2017年7月31日 早上11点半河南涛声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智勇在济源律师协会的微信聊天群发消息称,其在进入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时被门岗拦下要求登记,请求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出面协调解决。

【维权过程】

济源市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接到被侵权律师的维权请求后,维权委主任党俊卿持省高院和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的若干意见》第二十条之规定(律师出入法院、法庭不需要安全检查。律师出示律师证、出庭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执业需要的手续经查验后即可进入法院、法庭。如因案件特殊,确需进行安全检查的,与出庭履行职位的公诉人同等对待。)及时与中院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沟通,中院负责人称因某些特殊原因才要求律师登记,经过反复沟通,中院认识到自己做法的错误性,违反了省高院和省司法厅下发的规定,侵犯了律师的执业权利,并及时予以纠正和调整。

【维权结果】

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得到了纠正,现在律师进入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无需登记。

您的满意度: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您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