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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拱北海关创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普法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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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十四五”海关法治建设规划〉的通知》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部署要求,拱北海关结合关区实际,以“枫桥经验”在拱关实践活动为载体,立足关区业务特点,区分不同业务领域,创新运用“多措施运用、多环节调处、多维度发力、多主体共建”的“四多”工作机制,选择重点海关先行试点,以点带面、统筹推进,积极创建关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品牌,取得较好成效。

【任务措施】

(一)多措施运用,注重前端把控

1.设立工作室。以日均验放旅客超30万人次、执法矛盾易发频发的全国最大陆路旅检口岸——拱北口岸为试点,率先建立闸口海关“枫桥经验”实体工作室,配套制定相关工作室制度,明确执法现场提交工作室进行调处的事项范围、衔接机制,针对涉法纠纷、投诉举报、信息公开等8类常见纠纷逐一绘制调处流程图,编制典型案例、形成工作指引,推动工作室制度化、规范化运行。在累积经验的基础上,鼓励全关各基层海关因地制宜成立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品牌建设。如香洲海关成立“枫桥经验”实体工作室,制定相关行政执法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工作指引,走出属地型海关施行“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新路子。

2.组建工作队。成立“闸口海关14名现场业务科室兼职调解员+法制科、办公室7名干部+拱北海关70名公职律师”的拱北口岸调处团队,统筹调配全关公职律师入驻工作室轮值参与调处;制定《公职律师岗位工作职责》,推行公职律师上岗“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制度;建立《“枫桥经验”工作室调处台账》,提升调处工作专业化、精细化程度。香洲海关成立了调处专班,主动对外公布13个科室18个业务咨询电话,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依托工作室积极搭建相对人与海关负责人面对面对话平台,按月组织“关长接待日”活动,广泛收集相对人诉求建议,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加以解决。

3.提炼工作法。闸口海关在实践中摸索出“一看二听三问四讲”旅检现场调处工作法。一看,即针对携带货币等禁限物、超量携带普通物品等具体纠纷,先让旅客观看相应的微动漫、微视频宣传片,初步了解法律规定要求;二听,即听明白事情经过、听清楚旅客诉求;三问,即问清楚旅客疑惑所在;四讲,即讲明海关执法行为的合法性依据、正当性理由。香洲海关结合属地业务特点,形成“矛盾早预防、困难早解决、风险早化解”的“三早”工作法,通过“送法上门”“合规指导”等举措为企业宣讲海关政策法规,针对外贸企业开展“线上+线下”双路径调研,建立“问题清零”台账,对问题困难做到“收集-研究-反馈-回访”闭环管理。

(二)多环节调处,实现全程化解

1.抓查检环节。制定《拱北海关对外办事窗口人员行为语言规范》《拱北海关旅检渠道普法语言库》等规范,明确业务现场礼貌用语、规范用语、文明服务忌语等。建设拱北海关旅检业务全流程实训体系,在全关范围开展“海关执法中的法治思维”专题讲课,两个项目均获“党的十九大以来海关优秀教学成果”,不断提升一线关员执法水平,强化理性执法、文明执法理念,将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

2.抓处置环节。闸口海关针对日均办理“简易、快办案件”33宗、最高一天办理56宗的现实情况,制定《案件办理作业操作指引》等15份后续处置制度,要求办案人员向相对人讲清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律事实、执法依据、法定程序和救济途径,尽量消除误解疑虑,积极争取理解配合。香洲海关制定《香洲海关快速办理案件普法语言库》,明确案件办理流程的规范用语,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开展“以案说法、合规引导”工作。

3.抓复议环节。一是案前注重释法。甄别当事人“不懂法”的客观原因和“宣泄抱怨”的主观情绪,具体答疑解惑,2021年共有17名当事人经案前释法后不再提起复议。二是案中审理创新。2021年以来引入各业务条线20名公职律师参与审理,搭建“法律+业务”复合型审理人员结构,提升专业把关能力;注重运用听证手段,对货运渠道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部组织听证,2021年以来共组织复议听证6场,确保充分听取意见、审理公开透明;坚持将调解、和解作为复议结案的重要方式,通过复议撤销、变更等形式及时纠正违法、不当行为,2021以来调解结案1宗、撤销2宗,制发《复议意见书》2份。三是案后论证说理。打造“说理式复议决定书”样板,将说清事理、说透法理、说通情理贯穿始终,将矛盾化解在行政程序中。

(三)多维度发力,强化在先预防

1.强化普法宣传,重事前预防。下发《拱北海关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践行“枫桥经验”专题普法活动的通知》,在7个环港澳口岸面向港澳同胞、跨境学童开展“三次走私行为入刑”“严禁托带”等针对性宣传。与中资(澳门)职业介绍所协会、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等行业组织签订合作备忘录,对赴澳劳务人员、澳门居民开展政策法规宣讲,引导重点人群签订《海关监管规定告知书》13万余份。香洲海关深入开展稳外资稳外贸“护航2022”行动,针对24家企业进行“合规指导”, 梳理归纳稽核查、行政处罚工作中常见的漏报运保杂费等5大类15个易错点,对企业经营提出建立内控机制、用足用好相关政策红利等多项建议。

2.强化风险排查,重主动化解。结合纠纷调处、案审会审理、复议诉讼等案件办理情况,定期回溯检视海关执法行为,针对相对人反映强烈的旅检车道申报标识设置不清、查验用语不规范、公告送达不严谨等16个问题,迅速组织整改落实。充分发挥基层海关案件审理委员会作用,强化集体审议,主动纠正不合理不适当的执法决定,2021年以来撤销行政处罚决定2宗,变更原处罚决定1宗,不予处罚1宗,及时消除复议诉讼风险。

3.强化制度建设,重源头治理。针对相对人普遍反映的海关旅检执法法律规定出台时间早、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问题,向总署反映有关行李物品监管工作的立法建议20余条。结合关区实际,制定《旅检现场物品监管验放操作指引》等制度规范48项,制作属地型海关行政处罚案件执法依据文件库,进一步规范基层执法。制发《拱北海关执法疑难问题协调工作制度(试行)》,2021年11月运行以来,已协调解决执法疑难问题16宗,确保海关执法行为合法合理,将后续发生矛盾纠纷的风险降到最低。

(四)多主体共建,提升治理效能

1.坚持上下联动。一是主动汇报,强化宣传。报送我关“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综合信息呈报,被海关总署第257期采用。在“学习强国”及《金钥匙》公众号发表报道2篇,在《国门时报》发表报道2篇,在《羊城晚报》发表报道1篇。二是积极践行,凝聚合力。拱北海关法制部门与各隶属海关紧密配合,形成职能指导与具体实施相结合的“1+N”联动机制。制定《拱北海关旅检渠道执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方案》,通过“多元主体参与、多元手段运用、多元措施保障”等26项具体措施,推动构建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2.坚持左右协同。一是强化现场海关和缉私部门的配合。完善旅检现场抗拒、阻碍执法情事的关警联合处置工作指引,应对突发事件,畅顺办案衔接。二是强化各隶属海关之间的配合。按照“同质划区”原则,结合关区实际将隶属海关划分为“旅检业务、货运业务、属地业务”等3个法制协作区,搭建基层法制工作交流平台,及时就执法疑难问题开展研讨,相互借鉴经验做法,协作处置相关问题,在执法一线形成交流互助、共克疑难的工作局面。

3.坚持内外共建。与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关于建立行政诉讼互联互动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争议联动化解机制的意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强化立案庭诉前联调、坚持诉讼中全程调解等14项措施高效化解矛盾。与珠海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普法宣传,针对今年以来经拱北口岸进境旅客因三次走私入刑情事大幅增加的新动向,双方共同制作了微动漫《带货带出“祸”》和短视频《请注意:“走水”违法,三次入刑》,其中微动漫被央视抖音号、中国海关微博等平台转载。积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参加珠海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揭牌活动及珠海市首次行政法治圆桌会议,共同践行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的新途径新机制。     

【特点和效果】

2022年,拱北海关通过“枫桥经验”实体工作室探索“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成功调处纠纷190余宗,拱北口岸主管海关闸口海关因旅检执法引发复议案件6宗、应诉案件0宗,分别同比下降45%、100%;该关行政处罚立案8478宗,99.93%实现案结事了。香洲海关充分发挥属地海关后续监管深入重点企业、集约业务贴近广大企业的优势,2022年指导企业用好主动披露政策免除罚款逾100万元,引导企业近1.9亿元进出口货物享受RCEP贸易优惠。2022年,拱北海关已审结复议案件的当事人无一再提起诉讼,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凸显。拱北海关“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相关经验做法,被海关总署刊登于2022年8月31日第257期《综合信息呈报》并向全国海关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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