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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章丘区三德范村探索“法德共建”新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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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章丘区文祖街道办事处三德范村,是“中国传统村落”、“中国最美乡村”和全国“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村级治理体系,三德范村深入开展法治创建工作,大力推进法治与德治相融合,开启新时代“法德共建”乡村依法治理新模式。

【任务措施】

一是法德共建,立善守法。三德范村村名来自儒家所提倡的“智、仁、勇”三种德行,村庄人文历史底蕴丰厚。2014年,依托山东大学儒学高等教育研究院师资,三德范村在原村内小学旧址开办儒学讲堂,邀请专家学者定期到村内授课,讲解传统儒家思想的精华部分。儒学讲堂通过授课使村民理解“仁”及“孝悌忠信”的内涵,引导村民孝亲,敬老,重学,忠信,笃行,并逐步成为行动自觉。2017年,在文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大力支持下,儒学讲堂与文祖司法所建立合作机制,双方就“法德同行,实现社会治理新突破、推进乡村法治建设”等议题进行深入探讨。文祖司法所应儒学讲堂邀请,于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到儒学讲堂开展专题普法讲座、法律援助讲座,引导村民知法、学法、守法、用法;司法所与村“两委”成员对基层依法治理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积极沟通探讨,对化解矛盾纠纷的“土办法”进行“优化升级”,从传统基层治理方式中“取经”,有针对性的组织村“两委”成员参与基层自治培训、人民调解员培训等活动。通过传统文化与法治文化的熏陶,三德范村在潜移默化中发生了改变:群众知法、学法、守法意识不断增强,基层自治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基层治理导向从刚性维稳变成了引导村民合理、合法维权,基层治理内容从保“小治安”变成了促“大和谐”。

二是村规民约,立规守德。三德范村自建村以来便有成文或不成文的村规民约存在,村规民约是群众集体制订,进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并自觉自愿履行的民间公约,其内容主要是社会公德。2015年中央电视台《记住乡愁》栏目播出了“三德范村——立规守德”的专题记录片,重点介绍了三德范村的村规民约。三德范村村民根据村规民约互相监督、共同遵守,数十年间和睦相处、矛盾极少。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新型矛盾层出,三德范村根据社会发展对村规民约进行不断完善、不断充实。2017年12月12日,在章丘区司法局、文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大力支持下,文祖街道“一村一法律顾问”合同顺利签约。三德范村的法律顾问第一件事就是进驻村内,协助村民对村规民约进行重新修订,对其条文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逐条分析、改进;立足现实需要,在其社会公德的基础上添加必要的政策、法律。法律顾问的进驻打通了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

三是邻里互助,村民自治。三德范村各街巷建立“红白理事会”,红白理事会由各街巷有威望的“老人”、热心的村民和村两委成员构成。红白理事会有组织的管理和举办村内的红(婚事)白(丧事)事,引导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对各种陈规陋习进行规劝、制止,推进村民自治。三德范村各红白理事会因其成员在村内威望较高、德行较好,一旦遇到邻里矛盾、家庭纠纷等问题,村民也乐于向其寻求帮助、调和,红白理事会逐渐转变成最基层的调解队伍。文祖街道范围内逐步建设起了“街巷、村居、镇街”三级人民调解队伍,将矛盾纠纷化解等事项追根溯源、分级处理,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特点和效果】

三德范村依托自身传统“德”的文化根基,在村居法治建设中融入德文化,实现了法治与德治的有机融合。通过法德共建,在村民中弘扬崇德向善精神,引导村民从善守法,使村民之间矛盾变少了,大事变小了,人与人之间相处更加和谐,村容村貌更加美好。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形成全体村民共同的行为规范,村干部、村民一律互相监督、严格遵守,干部群众关系进一步和谐融洽,为依法治理营造了良好环境。通过邻里互助,彰显了村民自治的力量,成为实施依法治村的有力保障,为保障村民合法权益、维护村居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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