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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全面推进法治城区建设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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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近年来,上海市奉贤区紧紧围绕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总体要求,积极践行“城区法治化、工作项目化、推进社会化”理念,逐步探索形成以项目化运作推进法治城区建设的奉贤工作模式,在实践工作中着力把好“五关”,解决“五难”,实现“五个确保”。


【任务措施】

(一)把好“设计”关

把好“设计”关,解决法治城区创建大而全、工作难下手的源头问题,确保顶层设计既符合奉贤实际又紧扣总体目标。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依法治区,创建法治城区的实施意见》要求,稳步推进法治城区创建活动,细化创建责任,制发《奉贤区法治城区建设目标责任分解表(试行)》,设定“坚持依法执政、推进依法行政、开展法治宣传”三大共性目标和“坚持公正司法、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基层民主、规范法律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健全法治监督体系”等六大个性目标,设定34项目标任务、196项具体指标,为工作开展提供客观评价标准。同时,将法治城区创建与法治奉贤建设有效融合,制发《关于深入推进“法治奉贤”建设的实施方案》和考评标准,每三年开展一轮“法治奉贤、平安城区”建设先进单位评选,为提升各领域法治化水平找准了突破口和切入点。

(二)把好“立项”关

把好“立项”关,解决法治城区创建指标细化量化的导向问题,确保创建活动做的更实、更细。在全面总结以往“法治建设先进单位”创建和“普治十项重点工作”成果基础上,不断摸索形成以项目化推进为主的创建模式,将法治城区创建指标细化量化为一个个具体项目,逐年立项、逐年解决、逐步深入。每年年初,区普治办召开全区法治创建工作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和培训,发布年度立项参考指南,指导各单位(部门)按照“抓住源头、重在治理”的原则,结合区党代会、人代会提出的当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要求,对应法治城区创建的目标任务,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形势,参考“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议案集中反映的法治问题,对照《上海法治城区创建活动评估体系》《法治上海三年行动计划》中的薄弱指标,以本单位亟需突破的瓶颈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寻找立项方向。区普治办对各单位上报的创建项目严格论证把关,从源头上确保质量。

(三)把好“过程”关

把好“过程”关,解决治理项目管理过程难的根本问题,确保项目运作规范有效,落到实处。区普治办先后制发《奉贤区“法治城区”创建项目化推进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推进法治奉贤建设的实施意见》,对项目化推进实施办法和步骤、项目考评原则和过程等作出具体部署,为各单位开展法治城区创建活动、实施工作项目指明行动方向。具体而言,一是通过“一名负责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位项目联络员”,形成群策群办抓项目,优势互补解难题的良好态势。二是对项目运行的各个环节、各个程序都作出规定,确保每个项目都明确阶段任务、保障措施和实施进度。三是碰到需要协调的项目,区普治办主动服务,促进委办局和委办局之间、委办局和镇(开发区)之间条条互动、条块联动。四是加强项目监管。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对各工作项目进行检查指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做到立项有沟通,平常有走访,年中有抽查,年末有总结。重视对创建活动和工作项目实施过程的动态宣传,扩大全社会对“法治城区”创建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推动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

(四)把好“联动”关

把好“联动”关,解决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的同步问题,确保法治城区创建蓬勃有序开展。奉贤区始终坚持将法治城区创建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等紧密结合,让法治城区创建活动拓展到社会每个细胞,形成“多创联动”的大创建格局。结合服务型政府建设,指导创建单位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有力提升全区依法行政整体水平。以推进村(居)民议事中心为抓手,不断健全完善“四议两公开”、“村级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党员代表议事会”等自治制度,加快推进基层民主管理,培育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典型。

(五)把好“保障”关

解决普治工作机构职能虚化问题,确保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先后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予以保障。一是强化组织保障。结合区级机构调整契机,配齐配强各级普治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层层签订创建目标责任书,完善法治城区创建工作网络。二是品牌培育机制。通过社会公示、公众票选、专家评审等方式,每年评选十大优秀创建项目,并将优秀项目转化为依法治理案例予以总结推广,发挥优秀品牌项目示范引领作用。三是考评验收机制。制定《奉贤区“法治城区”创建项目化推进考核办法和考评表》,将各单位(部门)年度法治城区创建工作项目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评估考核,真正将法治建设“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四是经费保障机制。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城区创建工作,每年列入区委常委会和政府工作报告,把法治城区创建专项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予以拨付。


【特点和效果】

自法治城区创建活动启动以来,全区各地区、各单位立足职能实际,聚焦法治实践,坚持问题导向,逐年挖瓶颈、找项目、抓突破,通过逐年立项治理,有效解决了一批政府自身建设的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依法决策、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不断加快,法治奉贤建设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以项目化运作推进法治城区建设的奉贤模式被市依法治市办在全市各区县推广。2015年,奉贤区被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2016年,获“六五”普法全国先进城区称号,实现了“四五”、“五五”、“六五”普法全国先进城区三连冠;2017年,获2013-2016年度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区称号,被中央综治委授予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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