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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坚持“五四三三”工作机制 打造法治护航乡村振兴“临沭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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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近年来,临沭县委、县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山东省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核心,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五四三三”工作机制,加快法治乡村建设步伐,打造法治护航乡村振兴“临沭样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任务措施】

(一)实施五项法治宣传举措,不断提高基层群众法律意识

1.建设一个法治书屋。推进农家书屋与法治书屋相结合,在全县所有行政村居(社区)设立法治书屋、法治图书角,丰富农村文化生活,为村居(社区)提供学法平台。积极组织开展配送法律图书活动,县司法局联合县文化旅游局共投资10万余元,购买了涉及农村建设、治安管理、婚姻家庭、经济合同、损害赔偿等40余类图书配送到全县20余个村居(社区),目前全县村居(社区)已配备各类法律图书3万余册。规范农家书屋管理,健全借阅登记等各项制度,把农家书屋打造成乡村振兴的文化阵地。

2.培养一批“法律明白人”。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印发了《临沭县村居(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训实施方案》,明确每个村居(社区)要培养3-5名“法律明白人”,培训周期为一年。培训内容全县统一制定,县、镇、村三级法律顾问负责授课,镇街每季度集中培训一次,镇街各工作区每月集中培训一次,各村居(社区)法律顾问每周通过微信培训一次。采取边学习边实践的方式,让“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所在村居的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法律事务等引导工作,目前全县正在参加培训人员726人。

3.打造一个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文化阵地与美丽乡村建设相融合,每个村居(社区)至少建设一个法治宣传栏或法治宣传一条街。利用乡村大舞台、健身广场等场所,通过植入法治漫画、法治名言警句、法治宣传墙绘等法治内容,将法治元素渗透到群众的日常生活,让农民对普法宣传效果看得见、摸得着,增强法治宣传效果。打造特色文化阵地,建设了新埠社区宪法主题广场、沙埠法治文化公园等,目前全县已有各类村居法治文化阵地200余处。

4.每月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推动法治宣传常态化,突出乡村振兴主题,每月开展一次送法进村居、进社区等活动,通过发放普法宣传手册、法治手提袋、法治毛巾等宣传物品,增强普法效果。推行“互联网+法治宣传”,借助临沭融媒、“法润临沭”微信公众号、“临沭普法”今日头条等新媒体,采取以案释法、播放法治电影等形式,全方位、立体式向群众提供法律宣传服务。利用部分村居自发组成的“庄户剧团”,编排具有地方特色的普法节目,让法治宣传更加接地气、有人气。

5.组建一个巡回法庭。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县法院组建巡回法庭,定期选取有影响的案件,到村居(社区)巡回审理,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特别对于部分赡养、抚养等类型案件,主审法官就地现场开庭审理,村委会组织村民旁听,通过现场版的“以案释法”,让周围群众通过旁听接受深刻的法治教育,今年以来已开展巡回审判4次。对于已经审结的案件,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角度出发,积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完善四项公共法律服务措施,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1.建设一个司法行政工作室。坚持“便民、利民”的法治理念,按照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工作职责、统一工作制度、统一工作台账的要求,在村居(社区)建设司法行政工作室,积极打造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一站式平台。在村居(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接待窗口,由村两委干部、专职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轮流值班,为群众提供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教育等服务。目前,全县236个村(社区)全部建成司法行政工作室,开展各类法律服务活动2万余次。

2.发放一本公共法律服务手册。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活动,印制2万份公共法律服务手册,免费发放给群众。手册包括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律师、公证、行政复议等内容,详细介绍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的办理程序、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并公开了投诉监督电话,让群众对所有法律服务事项一目了然,既方便了群众,又增强了宣传力度,提升了宣传效果,提高了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

3.用好一个网上法律服务平台。积极打造“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依托“幸福临沭APP”、“平安临沭”、“法润临沭”微信公众号、“临沭普法”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建设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在线开展法治宣传,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对公证、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事项实行网上申请和办理,全方位服务群众。自去年平台正式开通以来,共为群众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400余件。

4.管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县 236个村(社区)全部选聘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加强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管理,每年开展2次以上的专项考核,对开展法律服务不积极、不到位,服务质量差,干部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法律顾问及时进行调整,2019年度已调整12人,对2名考核成绩差的法律顾问进行黄牌警告。今年以来,全县法律顾问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600余人次,协助化解矛盾纠纷180起,出具相关法律意见220份。

(三)健全三项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为法治乡村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1.织密一张调解网络。印发了《临沭县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坚持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县、镇(街道)、村居(社区)和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整体联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已全面建成。突出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县所有的村(居)委会都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按照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要求,每个调委会都刻制了公章,悬挂了标牌,设立了调解室,使用县司法局统一印制的规范格式调解文书,有力推动了调解工作的开展。

2.建强一支调解队伍。建立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将全县604名网格警务员全部纳入专职人员调解员进行管理,每个行政村居(社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不少于3人,落实好办案补贴等保障措施。实施“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制度,将村居(社区)法律顾问明确为村居兼职人民调解员,参与所服务村居(社区)的矛盾纠纷化解,提高调解效率。建立人民调解员分级培训制度,以镇街为单位,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培训,定期邀请优秀人民调解员、优秀基层法官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专业培训,有效提升调解技能和水平。

3.完善一套工作机制。建立矛盾纠纷预警和多元化解机制,专职人民调解员每天开展一次排查,对于土地、婚姻家庭、道路交通等热点领域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及时上报,由县或镇调解中心派人主动介入,就地调解,将矛盾化解在当地。落实考核、奖惩、案件补贴等制度,坚持“谁调解、补贴谁”,推广“以案定补”激励机制,根据调解案件的难易程度、调解质量和数量给予相应补贴,每年发放各类调解补贴30余万元。积极开展重要时间节点“矛盾纠纷大排查”专项活动,目前已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800余件,有效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

(四)开展三项民主法治建设活动,为法治乡村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1.制定一个村民自治章程。充分发挥农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依法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县司法局、县民政局的指导下,在村居(社区)法律顾问的帮助下,全县所有村居(社区)依法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章程规定了村级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点领域中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了“四民主两公开”各项制度,同时也提出了对村委会干部的要求,建立了民主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基层群众的满意率。

2.筑牢一张治安防控网络。加强治安防控,每个村居(社区)都建立了以网络警务员为主体的专职巡防队伍,实行分片包干、定点与动态全方位巡逻相结合,提高群众安全感。按照整体规划、合理布局、规范运作的原则,实现全县所有村居(社区)“雪亮工程”全覆盖,发挥了较强的威慑作用。加大工作力度,对农村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等特殊人群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帮助他们化解心理障碍,尽快融入社会,有力的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3.创建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按照省、市创建标准,组织县、镇驻村网格员深入村居(社区)开展宣传动员,帮助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创建工作质量提升。对全县64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复核,逐项落实创建标准,确保创建质量,同时今年将新创建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00余个。目前,全县已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9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4个,年内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达到全县村居(社区)总数的70%以上。

【特点和效果】

临沭县围绕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调解谁普法”责任制,努力实现法治宣传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更加完善,农村执法质量明显提高,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健全,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明显增强,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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