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镇深入开展民主法治创建活动
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新疆石河子市石河子镇作为兵团下属的唯一一个乡镇单位,原名为石河子乡,位于石河子市城郊结合部,是由1985年撤社建乡,从星火人民公社更名为石河子市石河子乡人民政府。2013年9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撤乡建镇,成立石河子市石河子镇人民政府。目前现有9个行政村,村内常驻户籍人口9356人,其中汉族人口占比60%,维吾尔族占比25%,哈萨克族占比12%,其他民族占比3%。辖区内耕地面积4.93万亩,人均耕地面积约5.3亩,是一个以种养殖业为主的乡镇单位。
近年来,镇党委扎实推进“法治乡镇”创建活动,将依法治镇工作摆在十分突出位置。主要从三方面强化“法治乡镇”和“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一是坚持定期研究。镇党委形成每年都要听取两次以上的“法治乡镇”创建工作的专题汇报制度,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困难。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做到年度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一年至少督促检查两次,随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并有检查报告。三是严格奖惩兑现。石河子镇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民主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纳入镇村两级党建联创考核之中,从而把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乡镇”创建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形成“法治乡镇”“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兵团“六五”普法验收时,被评为2011-2015年兵团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团场”。
【任务措施】
(一)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各个部门齐抓共管
镇建立健全“法治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各成员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密切配合,镇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职领导担任副组长,镇司法、综治、信访、党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均为成员。
坚持“六个一”制度,即:每月召开一次普法、综治、信访、安全例会,每月学习一法,每月组织一次矛盾排查调处,每月编辑印发一期工作简报和动态信息,每年采取一次集中培训、年终组织一次镇综治、调解主任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述职,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水平。
镇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全面落实信访责任制,完善利益协调、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紧紧抓住影响镇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创新工作思路,牢固树立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思想,广泛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加强技防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自觉服务工作大局,为科学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实施“五项工程”,实现法制宣教全覆盖
一是抓 “龙头主体工程”。领导干部、公务员是整个普法工作的龙头主体,石河子镇在积极开展“法治六进”活动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方案。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决策法律政策依据制,实行重大决策终生负责制。建立健全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制度。把法制宣教工作纳入年初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
二是抓“基础工程”。村民群众、流动人口学法用法情况是民主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石河子镇对村民群众的学法工作做到年度有计划、有安排、有要求。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加强对清真寺、民族集居村的法制宣教。确保各族村民群众和流动人口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发生。三是抓“希望工程”。石河子镇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若干意见》,开展“法治进学校”活动,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方案,把学校作为普法教育重点来抓,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聘请的法制副校长经常到学校开展法制专题讲座。通过学校与在校学生、学生与家长互签学法守法承诺书,带动学生与家长共同学法、用法、守法。
四是抓“诚信工程”。开展“法治进企业”活动, 各小微企业制定“法治进企业”方案,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五是抓“科学工程”。石河子镇注重科学知识普及活动,做好反邪教警示教育和防范工作。在镇辖区开展以“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提高防范和处理邪教的能力。同时,保证合法宗教活动能够正常开展,合法宗教活动场所能够得到有效保护。
(三)提高针对性和实用性,确保法制宣教整体推进
石河子镇法治宣教做到谋划有长远计划和具体实施,确保法治宣教整体推进。
第一,做好法治宣教培训工作。按照规划要求,每年利用农闲“科技之冬”综合培训时期开办普法培训班,对基层党支部书记、法治宣传员进行培训。
第二,积极开展大型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在每年的“12.4”全国法治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月份宪法法律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纪念日、重大节日,都开展喜闻乐见的大型专项法治宣传活动。
第三,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一学三讲”教育活动。根据各村的生产、生活、治安状况、普法对象人员结构等特点,针对本村的热点问题,以定期村民培训为主要载体,采取看得见、听得懂、记得住的宣教形式,对与村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确保镇辖区的社会稳定。
(四)依托“法治六进”,推进依法治理是做好依法治镇工作的根本
石河子镇依托法律进机关、进村、进寺、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活动,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深入开展“法治乡镇”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积极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制定出台开展创建活动的实施细则,把创建活动纳入镇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评价体系,实现目标管理责任制。通过各种形式把政务公开的内容落实好,坚持开好每年两次的村民代表大会,由村民代表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由村民代表审议镇《生产经营社会发展报告》、《财务预决算报告》、《招待费用报告》。
与此同时,积极加大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明确创建标准,开展“民主法治”创建活动,积极开展依法治理,实行政务公开、依法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在村干部换届选举中,能够严格遵循选举程序,做到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充分尊重每一个村民群众的民主权利,镇实行领导定期信访接待日制度,针对村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五)巩固、发展宣教阵地、创新法治宣教形式是做好依法治镇工作的前提
为强化普法教育宣传的深度和力度,石河子镇不断探索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思路、新方法,寻找宣传教育的新载体、新平台,及时宣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乡镇重要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内容围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群众热切关注的焦点、热点、疑点问题。
【特点和效果】
石河子镇通盘筹划,建立长效机制,采用百分制的考核标准,对“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的内容、方法、考核结果的运用做明确详细的规定。每年对全镇的创建工作进行两次督促抽查,并通报抽查结果,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通过建立“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长效机制,为社会安定、镇经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通过普法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干部村民群众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升社会法治化水平,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实现乡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