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碱滩区深入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
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根据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及白碱滩区重点工作部署,以法治为基石,落实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法治为引领,守卫人民安居乐业,以法治为常态,护航白碱滩区全方位发展,全力推动城区法治建设取得实效。
【任务措施】
(一)落实责任,发挥法治白碱滩建设绩效考核作用。一是按照司法局岗位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区依法治区办与各牵头单位会商,多次沟通征求意见建议后,制定并印发《“法治白碱滩”建设工作重点》,确定法治建设重点工作10个牵头单位,15项重点项目,将法治建设工作指标进行了分解细化,对完成时效、责任单位、工作完成进度进一步明确,为下一步落实全区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打下了基础。二是落实“法治白碱滩”建设绩效考核。按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和法治白碱滩建设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及白碱滩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会议工作安排,区依法治区办对《法治白碱滩建设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以红头文件下发全区各单位各部门。三是对照市、区两级考核标准及《克拉玛依市法治建设工作》、《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向相关职能部门调取白碱滩区党员干部违纪、纠错问责机制等相关考核资料,并结合我区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对全区各单位进行季度法治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区委绩效考核办向全区公示。四是督促各政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服务单位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建设和典型案例收集。
(二)加强督导,借力公共法律服务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是全疆首家以公益法律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相结合的法律类公益社会组织,来访的居民可以在这里免费获取法律信息、咨询有关行政许可、民商事关系、争议解决渠道等咨询服务,设有12348咨询热线、强市说法QQ群和公众微信平台等其他咨询平台,中心还与白碱滩区96581等资源合作,对接转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每年接待来访居民1000余人次,共接待法律咨询1000余件次,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辖区居民群众案件,调解成功60余件。
(三)加强联动,落实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自治区政法委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白碱滩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这一公益性法律服务工作,促进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实现息诉息访。区委政法委会同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联合下发《白碱滩区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实施细则》。区司法局同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分管领导沟通,建立联系卡,征求派驻意见,区检察院、法院按月派驻律师值班,区公安分局按需求临时指派律师,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每周派驻值班律师,实地督查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同时,耐心接待并积极协调值班律师为辖区上访居民进行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以及维权调解,并结合“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同辖区各社区签订“律师进社区项目协议”,并按照协议内容积极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四)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完善法律援助各项机制。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强和推动我区法律援助工作蓬勃发展,一是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逐步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二是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制度试点工作,逐步将不服司法机关生效民事和行政裁判、决定,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三是对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纠纷)、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克拉玛依籍军人军属等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经济困难条件审查,不设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四是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机制、实现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全覆盖等方面做优做强法律援助工作,制定《关于完善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
(五)建设“去极端化”教育展厅,加强园区普法依法治理一体化管理。2016年,随着白碱滩区大部制整合,各部门工作融入园区企业,三平路街道、园区管委会、“访惠聚”工作组突出问题导向,综合发力,深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和“去极端化”工作,建立三平路街道“去极端化”教育展厅,通过图片展示、视频再现、文字解说等多媒体手段,从“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科学普及”四个方面,多角度、全方位地展现近年来白碱滩区开展“去极端化”工作的成效,教育展厅的建立和开放作为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举措和加强园区普法依法治理具有承上启下和开创的重要意义。
【特点和效果】
一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明显增强,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明显提升。2015年开启网上行政审批暨电子监察系统,开展政府行政权力清单落实工作,不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范围。“六五普法”期间,白碱滩区依法治区工作在实践中探索,在发展中提高,2011年,白碱滩区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先后三次蝉联全国法治城市(县、区)创建先进单位。
二是基层法律服务机制更加完善,全区社会风险评估治理能力明显提高。2014年成立了克拉玛依市首家公共法律服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进律师为基层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宣传推广个人“诉讼保险”制度,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投保工作,保护群众诉讼权利,降低打官司成本。2015年深化“大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较好地化解区委政府关注、有社会影响的群体性纠纷。
三是信访案件明显减少。近年来,广泛开展“民生大走访、矛盾大调处、隐患大整治”活动,真正把矛盾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努力做到没有盲区、没有缝隙、没有空白点,使“来访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的信访工作要求落到实处。2015年白碱滩区首次实现了农民工“零上访”;2010年以来,白碱滩区连续三次荣获“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先进县市区”荣誉。
四是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坚持不懈的普法宣传,基层群众逐渐养成“遇事找法”的习惯,逐步把法律规定内化为行为准则,积极主动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